反革命分子鄭秉周混入公會貪汚公欵處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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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3873
颗粒名称: 反革命分子鄭秉周混入公會貪汚公欵處刑十五年
并列题名: 並追繳全部貪汚款項公開宣判後,工商界代表一致表示要在本業展開檢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杭州市人民法院於九日下午在杭州市工商聯大禮堂公開宣判反革命分子並混入新藥業同業公會連續貪污公款案犯鄭□周一名。
关键词: 反革命 藥業 貪污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人民法院於九日下午在杭州市工商聯大禮堂公開宣判反革命分子並混入新藥業同業公會連續貪污公款案犯鄭秉周一名。到工商界代表七百餘人。經當場宣判,處徒刑十五年,並追繳全部貪汚款項。
   鄭秉周,國民黨員出身,歷充僞縣府科長、技正、主任科員、僞杭市參議會總務組員等職。一九四九年九月混入新藥業同業公會充任幹事,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連續貪汚公款、消防經費、企業股款等共計人民幣一千八百四十六萬六千一百三十元,並移用該會愛國捐獻款項。此外復包庇匪諜郎誠招(壽昌縣惡霸),平常生活墮落腐化,不思改造,以圖立功贖罪。
   在公開宣判大會上,杭州市工商聯副主任委員唐巽澤、市人民法院刑事科長兼審判長溫玉明及到會各同業公會代表都相繼發言。工商聯副主委唐巽澤說:「鄭秉周的本質是極端反動的,工商聯二年多來雖然給他教育,但是他的反動本質和惡劣作風還是改變不過來。」他強調指出到會的工商聯工作人員和工商界人士要警惕這些壞份子混入工商聯和各同業公會,要展開一次普遍的檢查,和貪汚現象以及一切危害國家人民利益的行爲作堅决的鬥爭。人民法院刑事科長溫玉明也說:「鄭秉周這種包庇反革命、貪汚舞弊的行爲是人民法律所不容許的。必須予以嚴厲的制裁。」當審判員郎伯華宣讀判决時,場中當即報以熱烈擁護的掌聲。到會各同業代表也表示回去要好好傳達,務使反對貪汚的精神能够貫澈到各行業中去。(郎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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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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