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酒類專賣答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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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0866
颗粒名称: 浙江省酒類專賣答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12日登载了浙江省酒類專賣答問。
关键词: 專賣 利潤 利潤率

内容

問:那幾種酒類屬於專賣酒類?
   答:依照華東區酒類專賣暫行辦法的規定,計有燒酒、麯酒、啤酒、普通酒精、洋泗、仿洋酒、紹泗、仿紹泗、土黃泗、土甜泗、生酒、改性酒精、菓木酒、漏水酒、改製泗和其他可供飲用之酒類都在泗類專賣的範圍之內,槪稱爲專賣泗類;但經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藥酒,可以除外,但其原酒仍屬於專賣範圍之內。
   問:酒類之專賣利潤率是如何規定的?
   答:依照華東酒類專賣暫行辦法的規定:燒酒、麯泗、啤酒、普通酒精、洋泗、仿洋泗的專賣利潤率爲百分之十五,紹泗、仿紹泗、土黃泗、土甜泗、生酒、改性酒精、菓木酒、漏水酒及其他專賣酒類的專賣利潤率爲百分之十,改製酒的專賣利潤率爲百分之八;但這項專賣利潤率可以由華東區專賣事業公司根據實際情况,隨時報請華東區稅務管理局核准調整的。
   問:農村自用自飲之家釀酒是不是也要繳納專賣利潤呢?
   答:依照華東區酒類專賣暫行辦法的規定,這些家釀自飲的少量製酒,給予照顧,是可以暫免繳專賣利潤的;但以農民自用自飲為限,不得私自出售、贈送及運轉,如不自用自飲,仍按照規定辦理。同時,這些家釀自飲的釀戶,應向當地專賣事業機構申請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以後,方可釀製,而每年所產之酒,不得超過三百市斤。
   問:浸製腐乳用酒,是否要繳納專賣利潤?
   答:浸製腐乳所用之生酒或黃酒,是屬於專賣酒類範圍之內的,應繳納專賣利潤;但因該酒係浸製腐乳之原料,可按照當地稅務機關根據成本核定之完稅價格計算繳納專賣利潤,以示照顧。
   問:變質之壞酒是否要繳納專賣利潤?
   答:已繳專賣利潤之酒類變質後,可改製其它酒類者,得照改製手續辦理免繳專賣利潤;但未繳納專賣利潤之酒類變質後,經查明確實尙能改製者,應照改製成的酒類繳納專賣利潤。㈠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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