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者應該如何處理營業憑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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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6837
颗粒名称: 工商業者應該如何處理營業憑證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8月30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工商業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後段:「應於營業行為發生時,取得或開給憑證」。
关键词: 發票 憑證 稅法

内容

工商業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後段:「應於營業行為發生時,取得或開給憑證」。即是說:應自交易對方取得憑證,如進貨發票之類;或開給對方憑證,如銷貨發票之類。這些自對方取得的憑證以及開給對方的憑證副本或存根,都應該以性質分門別類,按照營業行爲發生時間的先後,妥愼整理保存,稅法規定至少須保存三年,即使是小本經營的工商業戶,經稅務機關查明確無記賬能力,核准其暫不設置賬簿的,也不能例外,進貨發票仍應妥善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查驗。這樣做,對於小本經營者是並無困難的,違反以上這些規定,按照稅法要按情節輕重處以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的。如果是銷貨不開發票,同時又不登賬,那末不僅是違反工商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應處以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同時還違反了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按照同法第十九條應按所漏的印花稅額(是不開憑證的那筆營業額的千分之三),處以二十倍以下的罰金。以上是稅法關於處理營業憑證的一些主要規定。
   營業行爲發生時要開給銷貨發票,這一點工商業者知道的比較多,目前的問題主要是工商界如何協助稅局推廣統一發票的使用,並逐步加强統一發票的管理,通過工商界的相互監督與敎育,使每一工商戶交易務必開立發票,並防止大頭小尾。至於取得進貨憑證一點,工商界就不很重視,有的向住商進貨,並未取得住商的合法銷貨憑證(在使用統一發票的行業應該是統一發票);向行商進貨並未取得紹稅局驗印的行商發票;向農漁獵牧戶進貨未取得合乎規定的經稅局驗印的農漁獵牧戶自產自銷證明書;向鄕村集鄕收購農產品未向收購地稅務機關請領(收購地如無稅務機關,可於起運後經第一道稅務機關時辦理)「向鄕村集鄕收購農民產品證明單」;工商戶向住商、行商或農民等進貨,如果不取得上述這些憑證,不但違反了稅法的規定,會受到一定的處罰,而且要替賣方賠繳稅款,這是應該注意的。(楊覺農)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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