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杭市交通問題的綜合答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6119
颗粒名称: 關於杭市交通問題的綜合答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8月22日,当代日报登载了交通大隊对關於杭州市交通問題的綜合答覆。
关键词: 杭州市 交通 問題 答覆

内容

編輯同志:
   從你們轉來和我們直接得到不少羣衆反映,對本市交通方面指揮證(即紅綠證)的使用法問題有所懷疑,如小轉灣的車輛,上海不受紅燈限制,杭州爲什麽要受紅證限制?旣用紅綠燈指揮,爲什麽又要用手勢和口令?對車輛夜間燃點燈火的確實時間,及人民警察處理違章案件的態度等問題,我們綜合答覆如下:
   指揮燈(即俗名紅綠燈)的使用,我們是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頒佈的城市陸上交通管理暫行規則第二十一條「交通警指揮交通時,統一使用手勢及指揮燈(紅色停止,綠色放行,黃色準備)必要時可兼用口令指揮之」之規定,製訂了交通人民警察手勢指揮法及指揮燈(即紅綠燈)指揮法等,施行以來,亦很順利,不過車輛小轉灣要受紅燈限制一節,我們考慮了杭州的街道角寬度不够,爲了避免肇禍,保護人民安全起見,所以有應受紅燈限制的規定。關於夜間車輛行駛,爲使駕車人及騎車人能够看清楚前面的道路,同時可以使各方的行人車輛引起注意起見?所以必須在夜間點證,所謂夜間就是在天黑後到天亮前的—段時間,至於日夜的時間因季節及晴雨晦暗的不同而變化,尙難具體規定,一般的隨路燈開關而决定的。關於脚踏車的點燈,除手電筒不准使用外,其餘不論油燈,燈籠,磨擦電燈,懸掛的電燈都可以使用。因為拿了手電筒,只是見了人民警察應付的,雨手也不能完全握牢車把,容易發生危險。
   人民警察對違章人取締時的態度是有些較爲生硬的,我們應加敎育、改進,務請市民能够遵照人民政府所規定的交通規則執行,問題就可迎刃而解。
   交通大隊啓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交通大隊
责任者

相关机构

交通大隊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