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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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8850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决定
并列题名: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决定。
关键词: 人民 來信 工作

内容

各級人民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勤務員。各級人民政府應該密切地聯系人民羣衆,全心全意地爲人民服務;並應該鼓勵人民羣衆監督自己的政府和工作人員。因此,各級人民政府對於人民的來信或要求見面談話,均應熱情接待,負責處理。過去有些地方,對於這一工作很重視,認眞負責地處理了人民所提出的問題,滿足了人民的要求,獲得人民羣眾的稱讚。但也有很多地方,對於這一工作不够重視,有的甚至採取了敷衍應付或馬虎拖延的態度,因而引起人民羣衆不滿,疏遠了人民政府與人民羣衆之間的關係。這種不正確的思想作風,必須嚴格糾正。爲此,特作如下决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切實執行:
   ㈠縣(市)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均須責成一定部門,在原編制內指定專人,負責處理人民羣眾來信,並設立問事處或接待室,接見人民羣衆;領導人並應經常地進行檢查和指導。
   ㈡對人民所提出的意見和問題,凡本機關能辦理的,必須及時辦理。需要轉交下級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辦理的,應及時轉送,並檢查催辦。如係上級機關交辦者,應及時辦理,並於辦理後將結果回報;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時處理,亦應吿知來信本人及原交機關。但對於反動分子藉人民名義向政府提出的帶有挑撥性或試探性的問題,則不要答覆。
   對於人民所提問題的處理結果,應及時通知本人。對於有敎育意義的典型事件於處理後可在當地報紙上發表或在適當的會議上宣佈。
   ㈢凡屬控吿機關或工作人員的事件,應交人民監察機關處理。嚴禁被控機關或人員採取報復行爲;如有報復者,應予以處分,情節嚴重者並應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㈣對報紙刊物所載人民羣衆的批評或意見,各有關機關或工作人員須認眞研究處理,並應在該報刋上作公開的答覆或檢討。
   ㈤對於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的工作,應建立登記、研究、轉辦、檢查、催辦、存檔等各項制度,並定期總結。
   ㈥各級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對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的工作,應經常檢查總結,定期向上級報告。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和中央直屬省市人民政府,應每半年向政務院作一次關於處理此項工作的總結報吿。(新華社北京八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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