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波四萬餘人公審反革命工賊斯旺等七犯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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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8028
颗粒名称: 甯波四萬餘人公審反革命工賊斯旺等七犯槍决
并列题名: 另七名分別判處徒刑或管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5月27日,杭州市人民法庭公審了反革命罪犯斯旺等十四名。
关键词: 反革命 罪犯 公審

内容

(本報寧波訊)本市人民法庭,接受全市工人的迫切要求,於廿七日公審了反革命罪犯斯旺等十四名,並按照其罪惡輕重,分別判刑,其中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者七名,無期徒刑一名,有期徒刑三名,交由工人予以管制者三名。全市工人、工人家屬及各界人民四萬餘人,齊集公共體育場,參加公審,並以狂歡的心情分區遊行,慶祝自己眞正的翻身。
   在這批反革命罪犯中,判死刑的罪如工賊斯旺,解放前曾充任本市國民黨反動「清黨委員」、「肅奸委員」,屠殺中共黨員工人領袖王鯤、敎育界先進楊眉山等六人;並殘酷鎭壓工運,任意逮捕工人一百餘人,解放後仍匿藏槍枝及電台企圖陰謀活動;工賊惡霸徐信章爲斯旺統治工人的主要幫兇,充僞總工會理事長兼國民黨黨團書記,解放前獻媚反動派發表反共宣言,鎭壓工運,開除女工十二名。解放後又隱藏僞工會檔案、勾結不法地主破壞土改,並偸逃國稅;特務楊致祥曾任僞國防部二廳科員、僞鄞縣縣政府社會科長、控制工會、鎭壓工運,破壞我地下工作同志及組織,並利用職權向工人榨取食米無算;又如特務范培德、孫一言、惡霸特務朱海靑,均爲僞國防部二廳潛伏組,及上海護工隊特務,把持恒豐僞工會,監視工人,强姦女工,開除進步工人。解放後企圖破壞工會,抗拒登記;匪特陳阿友以在恒豐廠內作伙伕為掩護,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
   判無期徒刑的為特務鄭莊欽一人,曾刺探我浙東抗日游擊部隊情報活動後打入恒豐廠勾結范匪監督進步工人,破壞生產,發動罷工。判處有期徒刑的,有封建把頭沈金寶、沈寶珍,惡霸潘錦珊,他們勾結特務朱海靑造謠破壞,拉攏落後份子打擊進步工人,破壞團結,企圖把持工會,無理毆打工會主任等。另批特務脅從犯,均在特務范培德、朱海靑利用下,侮辱女工,欺壓工人,製造謠言,煽動落後工人竊取工會計劃等。脅從犯施!國榮、費鳳美、王慶葵三人等罪惡較輕,判决交羣衆管制。
   公審大會在下午一時半開始,副審判長趙士炘宣佈開會意義後。台下響起一片雷動的口號聲:「擁護人民政府,堅决鎭鎭反革命份子!」
   工賊斯旺第一個被帶上罪犯台。烈屬王周氏面對着殺害工人領袖王鯤烈士的仇人,抑制不住二十四年壓積的血海深仇,在控訴台上痛哭,台下羣衆爲王鯤烈士的不屈精神感動得流淚:「要求把工賊拖下來跪在烈士的遺像面前」審判長立即接受了羣衆的要求。當場人民法庭又接讀了被斯旺殺害的敎育界先進楊眉山烈士之妻及三個兒子由杭州拍來的控訴電報,他們要求政府作主,立即槍决工賊斯旺。
   十七位難屬接二連三地控訴了工賊斯旺、徐信章、特務楊致祥等把持僞工會、指揮特務打手。鎭壓工人運動等滔天罪行;跟着,審判長宣佈: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懲治反革命條例,廣大工人要求,將該十四名反革命罪犯分別宣判如上。宣判結束,寫上「英明的措施爲工人除害」十個大字的錦旗由恒豐工會送上了審判台。被判死刑的反革命罪犯七名當即押赴南郊刑場槍决。槍聲起時,觀刑羣衆拍手歡呼。
   這時,在「擁護政府槍斃工賊斯旺」「堅决擁護鎭壓反革命」的口號中,江北、江東、城區的大示威遊行先後開始,浩大雄壯的隊伍向市區行進,全市歡聲與口號聲齊作,到傍晚六時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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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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