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在本店工作不得參加工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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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0185
颗粒名称: 股東在本店工作不得參加工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3月14日,当代报刊登一篇參加工會問題解答。
关键词: 工會 福利 福利金

内容

陳公沐先生:
   你所問的幾個問題很寳貴,的確有很多人需要了解,現在我們答覆如下:
   ㈠工會舉辦集體福利,是從勞資兩利政策基本精神出發的,為了要展開愛國主義生產競賽,必須使工友弟兄生活能安定,有保障,才能够熱情地搞好工作,所以資方應該根據實際情况撥資辦理,使工友們能更積極地工作。
   ㈡合夥經營商店之股東,該股東在本店工作者是屬資方的。不得參加工會。
   ㈢職工集體福利範圍很大,假使工人自己辦的互助會,資方有力扶助那是最好,也不能說爲混入,徵收對象須根據該店具體情况,如診所、浴堂等設備均有,資方辦的可同樣享受。
   ㈣一般福利凡要交納福利金者資方困難一定較少,可勿必向工人方面爭些便宜,最好能多多幫助工友,搞好集體福利,這對資方也是有利的。
   此覆致敬體!市總勞保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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