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工會法規定不能加入工會以手工為副收入的雇用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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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4655
颗粒名称: 依工會法規定不能加入工會以手工為副收入的雇用臨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9日,依工會法規定不能加入工會以手工為副收入的雇用臨工
关键词: 工資 工會 收入

内容

李長興君:
   來信收悉,茲將所詢問題答覆如下:
   (一)根據工會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只有『以工資收入爲其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之體力與腦力的僱佣勞動者,及無固定僱主的僱佣勞動者,均有組織工會之權』。因此,以手工爲副收入的僱佣之男女臨時工友,就不能加入工會。
   (二)根據上述工會法第一條規定,只要以工資收入(不管計件或計時)為其生活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人,則不管是否經常被資方僱佣,均可加入工會(按其工作性質加入工會)。
   (三)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資方應按所僱全部職工(資方代理人不在內)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按月撥交工會組織,作爲工會經費(但不能影響工人所得之實際工資)。會員則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之規定繳納會費(按月繳納所得工資百分之一)。市總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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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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