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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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4028
颗粒名称: 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
并列题名: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八日政務院第六十二次政務會議通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3日,当代报登载的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八日政務院第六十二次政務會議通過的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
关键词: 代表 會議 組織 通則

内容

第一條凡需作爲一級政權的區,設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由區人民政府召開之。
   第二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視區的人口多寡而定,但最多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人。
   第三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資格:凡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贊成共同綱領,年滿十八歲的人民,除患精神病及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不分民族、階級、性別、信仰,均得當選為代表。
   第四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參加單位及代表名額之分配,由區人民政府依照下列項目擬定,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之。
   (一)區域代表以鄉爲單位產生,由鄉選民直接選舉或鄉人民代表大會或鄉人民代表會議選舉之。
   (二)區人民政府的代表,由區長、副區長等充任之。
   (三)區人民團體的代表,由區人民團體選派之。
   (四)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區人民政府邀請之。
   (五)民族雜居之區,少數民族的居民人數較多者得單獨選舉其代表。
   第五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的任期: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未代行區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以前,可每次推選代表,連選得通任;從代行區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時起,每届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的任期爲一年,連選得連任。
   各選舉或選派代表的單位經與區人民政府商定後,得隨時更換其代表;特邀代表,亦得由區人民政府决定更換之。
   第六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職權:
   (一)聽取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吿,提出批評與建議;
   (二)向區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討論並建議本區興革事宜;
   (三)向人民傳達並解釋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議决事項,並協助區人民政府動員人民推行之;
   (四)協助區人民政府貫澈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和計劃,推行各項工作。
   第七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得代行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如下職權:
   (一)聽取與審查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
   (二)建議與决議本區興革事宜;
   (三)選舉區人民政府區長、副區長和委員,並得决議撤換之。
   第八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决議,有與上級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抵觸時,上級人民政府得予廢除、修改或停止其執行。
   第九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代表會議選舉之,負責主持會議,聯系代表,並協助區人民政府進行下届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籌備工作。
   主席、副主席當選為區長、副區長時得兼任。
   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不設常駐機關。
   第十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須有代表過半數的出席始得開會,須有出席代表過半數的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十一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開之。
   每次會議應審查上次會議决議的執行情形。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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