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花稅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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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1649
颗粒名称: 關於印花稅問題
其他题名: 省稅務局轉飭所屬執行上級指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2月浙江省稅務局奉上級局關於印花稅問題的指示多項,已轉飭所屬執行。
关键词: 浙江省稅務局 印花稅 指示

内容

(浙江省新聞處訊)省稅務局近奉上級局關於印花稅問題的指示多項,已轉飭所屬執行,茲彙誌指示要點如下:
   一、關於資本賬簿更換,而資本額無變動者,應按千分之三貼花,至實施統一賬簿制度因而更換之資本賬簿,並有稅務機關證明者,可以免貼,惟應將該項證明文件貼附於新資本賬上,以便檢查。
   二、關於特約代銷店與公司商號所訂契約,應照第十六目委託書契例貼花,至代銷店所用之報吿表,可按第十目居間行紀契據例貼花。
   三、關於合作社向銀行借款所立之憑證,應按第六目借貸質押及欠款契據例貼化。
   四、關於郵局向訂報人收取報費收據,已照章貼足印花者,其遞送員向郵局所另立之收據,爲機關內部職工所立之計數憑證,可免予貼花。
   (又訊)省稅務局奉中央稅務總局關於送貨單及收貨回執等貼花問題的指示,現已通知所屬執行,凡前有不同解釋,均以此規定爲準。茲將指示各點公佈如下:(一)送貨單按運送契約例貼花。(二)收貨回執即貨物收據,按五百元定額貼花。(三)商人銷售貨物時,應開立發貨票,按千分之三貼足印花,其送貨簿按營業所用之簿據例貼花,不必按筆以貨物收據例計貼。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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