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他人身體嘉興吸精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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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7214
颗粒名称: 危害他人身體嘉興吸精案宣判
并列题名: 楊輯人處刑一年二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嘉興吸精案宣判楊輯人處刑一年二月。
关键词: 吸精案 犯罪 判處

内容

(本報嘉興訊)轟動全城的吸精案,主角為嘉興敎會學校秀州中學的事務員楊輯人,年六十又四,由於受舊社會毒素過深,頑固不堪,又不虛心學習,以致造成了非人類的犯罪行爲,於一九四九年下學期起,先後誘騙該校初中部未成年學生孫志浩、馮國榮、戴炎明,校工章德偉、徐小弟等,以檢查生殖器為名,强其脫掉褲子,初以玩弄,繼則手淫,每於遺精後,用白布揩去,並直接用嘴吸吮孫志浩遺精者一次,鷄姦三次,在本年八月四日,正在手淫孫志浩之際,爲校工盧本昌發現,後惟恐事洩,即用手段寫信與孫志浩之父,强其隱瞞此事,後爲該校生活組長顧則先獲悉,始由孫志浩等將經過情形全部說,出且章德偉、孫志浩,因屢受斷喪之故,身體損耗過度,致成肺結核(嘉興福音醫院診斷書)。消息傳出,羣衆輿論譁然,嘉興專區學聯會、嘉興市學聯會、該校學生會、及敎育界,一致要求判處重刑,並令其賠償被害人適當之醫藥費。經縣人民法院反覆審訊。楊某竟堅不吐實,後經證人與被害人對質,始承認犯罪之事實,判處徒刑六月,楊某不服上訴,現經省院嘉興分院復核,根據羣衆的一致要求,判處徒刑一年零二月,並附帶賠償被害人醫藥費計四百個折實單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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