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急迫所訂之經濟契約顯失公平者不能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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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6058
颗粒名称: 乘人急迫所訂之經濟契約顯失公平者不能認為有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6日,当代报刊登一篇乘人急迫所訂之經濟契約顯失公平者不能認為有效。
关键词: 經濟契約 棉紗 担保

内容

答朱念慈、唐小平君:
   根據來信所說情况,吳世明及楊駿珊之兄僅代你們買人棉紗,沒有表明負責担保,他們在法律上是沒有代爲償還的責任的,你們應向順記紗布號或楊駿珊請求清償債務。假若他們藉詞推托,意圖抵賴,可請當地人民法院調解。答杜阿羊、杜幼笙君:
   現在契約自由的原則,人民政府雖不否,但乘人急迫或其他不法的原因所訂經濟契約,其顯失公平者,仍不能認爲有效。今茶廠主乘行主茶農歲暮經濟急迫之時,以當時三分之一之價格付償茶價,事實上顯失公平;若無特殊原因,你們可以不受該契約的拘束。現在又主張前欠茶價由茶廠負損四分之二,行主負損四分之一,茶農認虧四分之一,如不同意,你們可請求廠主住所地的縣人民法院調解。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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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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