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規則第四條修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8512
颗粒名称: 勞動仲裁規則第四條修改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一九五〇年七月,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已將六月十五日頒佈的「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第四條修改爲「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勞動局有關部門辦理之。」按:該條原文爲「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勞動局有關部門辦理之。」
关键词: 劳动仲裁 规则 中央人民政府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四日電)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已將六月十五日頒佈的「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第四條修改爲「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勞動局有關部門辦理之。」按:該條原文爲「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勞動局有關部門辦理之。」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