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人犯改造減輕財經開支人民法院公佈施行保外執行計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3496
颗粒名称: 鼓勵人犯改造減輕財經開支人民法院公佈施行保外執行計劃
并列题名: 首批將有十八人保外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5月,杭州市人民法院,爲貫澈新民主主義刑事政策,鼓勵人犯迅速改造,並增加生產,減輕國家財政開支特制定「杭州市人民法院保外執行計劃」,呈奉市民政府轉報省人民政府核准後,公佈施行。
关键词: 法院 機關 執行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人民法院,爲貫澈新民主主義刑事政策,鼓勵人犯迅速改造,並增加生產,減輕國家財政開支特制定「杭州市人民法院保外執行計劃」,呈奉市民政府轉報省人民政府核准後,公佈施行。該計劃規定,經該院判决確定在二年以下拘役之人犯,除漢奸、土匪、特務、惡霸、地主或其他案情重大或累犯者在外,凡在監所表現良好者,得以下列規定保外執行之:(一)刑期在二年以下一年以上執行滿四月者。(二)刑期在一年以下六月以上執行滿二月者。(三)刑期在六月以下者。又吸烟吸毒犯確已在監戒絕,表現良好者,其保外執行則不受前條規定之限制。人犯保外執行時之保證須有:(一)殷實舖保或具備信用(具有一定條件)的人保二人。(二)當地區以下政府或人民團體。(三)原服務機關等三項條件之一始得執行。至人犯保外後,在本市者以居民委員會爲執行機關,公安機關為監督機關,在鄉村者,以農會爲執行機關,鄉村政府爲監督機關,由原服務機關保外者,該機關爲執行機關,人民法院爲監督機關。在人犯保外時,須由該院習藝所會同刑事科擬具初步意見,經院長審核,並呈請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始通知覓保。為對此項工作慎重起見,保外人犯須於一定期內向執行機關報到,在保外期内,人犯除服從執行及監督機關之管束按旬向執行機關書面或口頭報告思想改造及勞動生產情况外,其住所遷移,在市區者以本市爲限,在鄉村者以本區爲限,並須徵得原執行機關之同意,行動範圍亦同。如因故超越,須事先請求執行機關准許,但不能超過七天,此項保外人犯各在執行期間,逾期不向執行機關報到,不事勞動或有不規行爲,不服從管束監督,或違犯住所及行動範圍之限制時,其保外得撤銷之。至執行與監督機關,亦負下列責任:(一)教育及了解情况。(二)予以積極改造並指定或分配其生產工作。(三)隨時注意違犯有關撤銷保外,及遷移住所,超越行動範圍等條件並報告法院之責任。至法院方面,除對保外執行人犯視同在監執行,隨時了解情况外,並要求執行機關在月終時應將人犯之思想改造勞動生產,及其他特殊情况表報監督機關及法院查核,在保外期內,無公民權,執行期滿時,始視同刑期執行屆滿,然在保外執行時,表現良好者,可酌情予以適當獎勵。該院此一計劃公佈後,聞最近將有人犯一批,計十八名,開始執行保外。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

杭州市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