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租賃紛可請政府調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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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9182
颗粒名称: 發生租賃紛可請政府調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4月1日,当代报刊登一篇發生租賃紛可請政府調解问题解答。
关键词: 当代报 租賃 房客

内容

編者先生:
   我的家租地建屋,兩間樓房半間平屋(市□),在解放前有租約訂定一間,每月租米六斗。另有一間由房客叫進佔住的(兩間連號連榀合柱),沒有租約,半間平屋,也有租約,訂定每月五斗。解放以來,總共僅收得兩石多米。房客認爲「減租減息」是包括減房租的,硬性拖欠,無法可想。經數次的向房客協議商討,他們都不了解政府房租的規定,强詞奪理,終無結果。到了年關(農曆)接近的時候,他們更變本加厲,抬出某團體的主持人來壓迫我,我只能走大路,書面申請區政府調解。區長叫我請第一村農會去調解,在本年二月八日,經召集雙方調解無結果。我於二月九日又補了一份申請書到區政府,迄今已有一個月,未經傳集。我實在生活難維,借貸無路,可否直接申請武康縣人民政府調解?用什麽手續才行?拉車子的工人,是否可以不經我的允許佔住市屋?我已減到六折收租,他們還要欠,再要減,政府有無此項規定?武康韋渡韋渡君:
   ㈠房客租住房主的房屋,應該付給房主房租。
   ㈡房租的標準應由雙方協議,如果協讓不成,就構成租賃糾紛,可申請當地鄕或區人民政府調解,倘調解不成,可申請人民法院調解或判决。(沒有人民法院設立的地方可請求縣人民政府辦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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