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衆性的合作社原則上不僱職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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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8784
颗粒名称: 羣衆性的合作社原則上不僱職工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七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关于人民羣眾組織的合作社雇用职工的问题。
关键词: 读者来信 合作社 职工

内容

編輯先生:
   茲有疑問幾點請求解答:
   (一)人民羣眾組織的合作社,僱用職工是否與其他職工向受一切保障?
   (二)改選經理,對舊有職工,在未曾挪用公款及貪污等情,是否可以被裁?而帶用新人?
   (三)我們已被裁,社方倘違背上項幾點,可用什麽方法復職?
   讀者姚蓉生謹問姚蓉生君。
   詢問有關合作社職工疑問三點,經轉請省總社解答,茲附錄於後:
   (一)羣衆性合作社之職工,原則上不應僱用,應由社務委員會就社員中選用之。但爲業務上需要,經理可提請社委會之同意,亦可僱用有相當能力之職工。關於職工之保障,如該社已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或縣(市)供銷合作總社申請備案者,可按照公營企業之職工依法獲得保章。
   (二)羣衆性合作社改選經理後,對舊有職工之處理、須視該社業務情况與個人工作能力服務德性而定。如業務茂盛,個人工作稱職者應繼續聘用;如有工作不稱職者,在業務上有緊要之必縮者,經理亦可按實際情况提請社委會之同意裁免冗員,或聘用得力之職工。
   (三)我們不了解你個人與社的具體情况,不能作答。
   杭州市供銷
   合作總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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