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甚麼情况下才能允許解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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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279
颗粒名称: 在甚麼情况下才能允許解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10日当代日报登载对牧野先生提出“在甚麼情况下才能允許解僱”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解僱 信件

内容

牧野先生:
   關於工人的僱用和解僱問題,上海市軍管會頒佈的「關於私營企業勞資爭議調處程序暫行辦法」,和「關於復業復工糾紛暫行辦法」中已有明確規定:「資方爲了生產或工作的需要有僱用與解僱職工的權利,但資方不得挾嫌或因驗工參加工會及其他政治活動而藉故解僱驗工」(復業復工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資方確因生產條件之重大困難有轉業或緊縮生產之必要時須呈報市政府工商局批准,經批准後資方有合理解僱工人之權,如工會認爲資方解僱職工不合理時,有提議之權,資方不接受提議時,得提請勞動局,以調解或仲裁辦法解决之。」(關於私營企業勞資爭議調處程序暫行辦法第八條)這裡已非常明確的規定了資方爲了生產或工作的需要是有解僱與僱用職工之權,故如果資方在生產上有困難,或職工在工作上有過失而影響生產者資方可以提出解僱,但如果他要濫用權力挾嫌私見,不顧職工生活□任意解僱職工,則必須予以堅决反對。
   來信所說目前有的資方因不容易任意解僱職工而很少有勇氣去僱用工人,這主要是他對人民政府的政策不够了解,可很好地向他們說明,但他們如果要「任意」解僱職工,那當然會遭到社會輿論的一致反對和政府的制裁。李中先生:
   (一)資方藉口營業清淡(按如來信所說該店解放後營業尙稱不惡)將你朋友解僱,這是不合理的。如果資方確因營業清淡不能維持而解僱職員,亦必須按照正當的解僱手續,不能給你朋友一担米津貼費後就强迫他離店。現你朋友旣不同意資方這樣的任意解僱,可以向工會報告,工會查明你的報告確實合理時,有權向資方提出意見,資方如不接受,還可請求勞動局調解或仲裁。(二)你的朋友旣不同意資方的任意解僱,幷希望能復職,那末解散費的問題,現在可以不必提出。因爲如果工會向資方提出意見後,能使你的朋友復職,當然不再要解散費,如資方確有艱難,另按正當解僱手續將你的朋友解僱時,那末必須根據具體情况,酌給解散費的。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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