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無政府狀態令訟棍戴高帽敲銅鑼滬法院長自我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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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7039
颗粒名称: 克服無政府狀態令訟棍戴高帽敲銅鑼滬法院長自我檢討
并列题名: 加强政策學習嚴格紀律教育主辦人並受軍管會處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1日,克服無政府狀態令訟棍戴高帽敲銅鑼,滬法院長自我檢討,加强政策學習嚴格紀律教育主辦人並受軍管會處分。
关键词: 上海 人民法院 羣眾

内容

(本報上海十八日電話)本月一日,上海人民法院個別公務人員在該院附近,召開羣眾大會,命訟棍趙幼靑、李鴻福、楊振寰在羣眾面前坦白悔過,並令趙等「頭戴高帽,手敲銅鑼」一事,次日本市各報均有記載。對該案處理程序及方式,經該院領導上加以檢討,認爲此種做法,與人民政府法治精神不合,亟須糾正。
   院長自我檢討
   茲將該院院長檢討全文節刊於後:「……令趙等在坦白悔過時「頭戴高帽,手敲銅鑼」,我們認爲這種處理辦法,與人民政府的法治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在已經解放並且已經建立了正常秩序的上海,對趙幼靑等案件,單憑個別司法人員的願望與興趣,不採取一定的司法程序,影響所及,容易模糊社會人士對人民司法工作的正確認識。
   特別是負責處理本案的洪流等,身爲人民法院的公務人員,事先既未向領導負責同志請示,事後亦未作任何報告,不僅充分暴露了人民司法機關中無政府無紀律狀態的嚴重存在,也會影響人民司法機關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這在人民法院本身是完全不能容許的。
   除責成辦理本案有關人員澈底檢討,並請求上級予以處分外,我們也應担負疏於敎育檢查的責任,一併請求上級處分。
   爲避免類此事件的重演,我們全體人民法院人員,决定進一步加强政策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嚴格紀律敎育,貫澈請示報告制度,堅决克服無政府無紀律狀態。務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鎮壓反動敵人和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以囘答上海人民及人民政府的對本院委託。」
   滬軍管會訓令
   關於處理三訟棍案的檢討,上海市軍管會頒佈訓令如下:
   據上海市人民法院院長湯鏞,呈送關於處理三訟棍案件的自我檢討一件,並請求處分一節,經本會決定:
   一、受命處理本案之該院祕書科長洪流,未經請示,擅令趙幼靑等訟棍在坦白悔過時,頭戴紙帽手敲銅鑼,有違人民政府法令,决給予警告之處分。
   二,該院院長湯鏞,事先未參與處理該案,事後又經誠懇檢討,已深刻了解其中錯誤,决定免於處分。
   此令!
   主任陳毅
   副主任粟裕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解放日報短評
   解放日報今日特爲此事發表短評。短評中說:「人民政府的法院,是嚴肅的依據人民政府法令保衞人民利益的機關,對於趙幼靑等訟棍,應當採取一定法律程序,依法處以拘禁訓誡,進行適當敎育,而不應當照樣搬運農村某些原始自發鬥爭的方式,在司法工作上,採用這種超出政府法律程序以外的方式,如不及時加以糾正,讓他自流下去,就會模糊社會人士對人民司法工作的正確認識,而不會收到眞正法治敎育的效果。
   「法院個別人員在採用此種不正確的方式處理本案之前,未向上級人民政府及該院主要負責同志請示,事後也未報吿,這便證明了司法機關中存在着嚴重的無政府無紀律現象。這種無政府無紀律現象竟發生在鎮壓反動份子保衞人民利益的司法機關中,不能不引起我們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的嚴重注意與警惕。人民政府任何人員的無政府無紀律現象,不僅是破壞政策,損害人民政府的威信,也足以損害人民羣眾的利益。上海市軍管會對負責處理本案人員已予以適當處分,這是必須的。我們希望人民政府各機關要抓住這一事件,在各級工作人員中進行反對無政府無紀律現象的檢討,加强政策敎育,嚴肅紀律,凡有關政策問題的處理,必須嚴格執行事先請示、事後報告的制度,以保證政策法令之正確執行,防止偏差。以便今後更好的運用人民政府的各項法令政策,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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