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交付房租應該怎麽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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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3991
颗粒名称: 無力交付房租應該怎麽辦?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0月20日,当代日报发表的《無力交付房租應該怎麽辦?》及回复。
关键词: 房租 房主 房客

内容

編者先生:
   茲有關於房租問題數點,謹請貴報惠賜指敎:
   (一)如房客因無力交淸房租而自動向房東請求騰屋者,對於所欠房租,是否可以請求免交?
   (二)房主對於上述之房客,是否可利用封建態度扣留房客日常用具,或所養之牲畜以押抵所欠之房租,是否合法?
   (三)八月十八日貴報所載「應予一個寬容的時期」,究竟有無界限?
   (四)如房主係地主,爲本地資產階級,而房客係」無所有的赤貧工人,房主當初允許一個限期交淸所欠房租,而房客則一無所有,有無補救辦法?
   讀者胡玉財玉財先生:
   對於你所詢的問題,我們答覆如下:
   (一)如房客自動向房東請求騰屋,按照舊習慣也沒有免交所欠房租的規定。
   (二)因欠交房租而扣留房客的日常用品及牲畜作爲抵押,這是不合理的。
   (三)如房客確因經濟困難,並非故意拖欠者,這個寬容時期可以由双万協議決定。
   (四)在原則上還得要根據實際情况來解决問題。如果双方不能協議,可請區政府或公安局調解。
   (編者)吳濟舟先生:
   你所提的問題,可參照答玉財先生的四點辦理,不再另覆。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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