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十·女子十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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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1617
颗粒名称: 男子二十·女子十九
并列题名: 卽到訂婚或結婚年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26日当代报对謝友謙先生提出的訂婚或結婚年齡进行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結婚 年齡

内容

編輯先生:
   我是貴報的一個忠實讀者,茲有切身疑問一則,希予指示:
   因爲我的家庭,一向是很守舊的,在去年冬天,由父母之主,媒妁之言,與一個不相識的鄉村女子盲目訂婚,當初我曾極力抵抗,然因我爸爸的思想十分頑固絲毫不許我異議這件婚事,迄本年春初,我又提起解約,他仍堅持到底,反而更欲令我不久結婚,使我再沒有反抗餘地,所以現在爸爸和我的意見漸趨分歧,業己有分裂的現象,然我正當年靑時期,對經濟一切,都不能自立,假使我不服從爸爸的命令,勢必被迫分離,因此我覺得前程殊堪憂慮,每思及此,精神頗覺苦惱,學業亦不能安心,爰此有下列四個問題,懇□解答:
   (一)我今年二十歲(實足年齡),在法律上有婚姻自主權否?
   (二)似此婚約,如要解除,應有何種手續?
   (三)假使婚約解除,聘金應否返還?
   (四)依鄕村習俗,對解約視□重大,對方倘有故意逗難,應作何處置辦法?
   臨安讀者謝友謙謹上謝友謙先生:
   (一)男子二十,女了十九,卽到訂婚或結婚年齡。婚約應該自主,他人不得干涉。
   (二)你旣不同意這個婚約,可先向你父母提出意見,以求合理解决。
   (三)解除婚約聘金應否返還,須根據雙方實際情况决定。
   (四)如對方故意留難,可向區或縣司法機關請求調解。
   杭州人民法院院長劉季靑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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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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