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的不能评优还要受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6177
颗粒名称: 乱收费的不能评优还要受罚
分类号: G467
摘要: 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措施近日出台。这些措施主要包括:①各地中小学不准多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②不准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补课班、提高班、超常班等,③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教学辅导用书、各种复习资料和除作业本以外的文具用品及其它商品;④不准把社会对学校的摊派转嫁给学生;⑤不准向学生集资,不准从学生头上筹集教师工资、误餐补助和其它一切福利待遇。
关键词: 教育财政 收费制度

内容

本报讯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措施近日出台。这些措施主要包括:①各地中小学不准多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②不准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补课班、提高班、超常班等,③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教学辅导用书、各种复习资料和除作业本以外的文具用品及其它商品;④不准把社会对学校的摊派转嫁给学生;⑤不准向学生集资,不准从学生头上筹集教师工资、误餐补助和其它一切福利待遇。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督导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情况,每学期安排一次财务审计和督导检査,发现问题,严肃査处。对继续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査,直至撤职处分,同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处罚。今后,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在评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一律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模范学校,校长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已评为先进和模范的取消其称号。(马跃陈建华)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阅读

相关人物

马跃
责任者
陈建华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淮阴市教育局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