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忠告:十类项目不宜再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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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5649
颗粒名称: 国家计委忠告:十类项目不宜再投资
分类号: F830.59
摘要: 国家计委最近提出,有十类项目今后不宜再投资:(一)手表(全国积压1000万只);(二)化妆品(全国大中型化妆品厂2000余家,品种上千种且多数滞销);(三)毛纺织品(目前全国毛纺生产三分之一设备“无米下锅”);(四)毛巾和床单(产量超过市场容量);(五)化纤地毯和机织地毯(生产能力超实际需求多倍)。
关键词: 投资项目 投资政策

内容

国家计委最近提出,有十类项目今后不宜 再投资:
  (一)手表(全国积压1000万只);
  (二) 化妆品(全国大中型化妆品厂2000余家,品种上千种且多数滞销);
  (三) 毛纺织品(目前全国毛纺生产三分之一设备“无米下锅”);
  (四) 毛巾和床单(产量超过市场容量);
  (五) 化纤地毯和机织地毯(生产能力超实际需求多倍);
  (六) 麻袋(年产量已达七亿条);
  (七) 不锈钢制品(原料短缺,不宜盲目发展);
  (八) 塑料壁纸(产大于销,全国年底已超过10亿平方米);
  (九)食品机械(重复引进相当严重);
  (十)铜铝制品加工工业(畸形发展,原材料有限)。
  此外,由于产大于销等原因,近年不宜新建或扩建的项目有:铝合 金门窗、人造大理石、水磨石、塑料加工等项目.国家决定在3—5年内不 批这类项目。
  (宪法摘自《上海经济报》)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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