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28日长春市检察院由4名正副检察长带队组织百余人4个队参加全市“文明礼貌月”法制宣传活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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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6183
事件名称: 1984年3月28日长春市检察院由4名正副检察长带队组织百余人4个队参加全市“文明礼貌月”法制宣传活动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1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3月28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4年3月28日长春市检察院由4名正副检察长带队组织百余人4个队参加全市“文明礼貌月”法制宣传活动,设立登记台,结合案件宣讲法律知识,散发法律宣传单,接待市民提出的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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