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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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6175
事件名称: 1983年7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1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7月1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3年7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长春市检察院抽调5名干部,成立临时清案办公室,对检察机关历次政治运动免予起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少数错案作了纠正,1986年12月清案结束。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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