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6日长春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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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6085
事件名称: 1956年12月6日长春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0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12月6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6年12月6日长春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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