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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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921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151.pdf
地址: 长春
前置机构: 吉林军区
起始时间: 1960年4月

机构描述

吉林省军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是于1960年4月由吉林军区改称的,驻地长春,隶属沈阳军区建制,受沈阳军区和中共吉林省委的双重领导。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领导机关,辖若干军分区和一定数量的部队,负责吉林省的军事工作,主要是领导预备役、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还担任边防和城市警备任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以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为基础于长春建立吉合军区,同年10月,奉中共中央指示,挺进东北开辟工作的部分干部,到达吉林地区,11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决定,成立了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同时以吉合军区为基础组建了吉林(东满)军区,隶属东北人民自治军,并接受中共吉林省工委的领导。1946年1月初,按照中央军委决定,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同时将各部队和各军区进行了调整,吉林(东满)军区改编为吉辽军区,吉辽军区受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和中共吉辽省委双重领导。1946年5月四平保卫战以后,国民党大举北犯,占据了松花江以南大片土地。由于解放区的缩小和行政区域的变更,同年7月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决定,整编军区组织机构,吉辽军区又缩编为吉林军区。1948年12月25日,吉林军区奉命撤销,另成立吉林省政府军事部。1949年1月,吉林省政府军事部正式成立,5月,改称东北军区吉林军事部,仍受东北军区和中共吉林省委的双重领导。1953年1月,吉林军事部奉命再次改称吉林军区,黄思沛任司令员,李梦龄为政治委员。1954年5月,部队整编,将吉林省公安总队合并到吉林军区,并接管了东北军区后勤部所辖的一部分医院和仓库。 1956年4月2日,根据国防部命令,吉林军区组建公主岭、白城子、通化、延边军分区,隶属吉林军区建制。1958年12月,遵照中央军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指示和沈阳军区命令,将所属公安内卫、边防部队大部移交吉林省公安厅,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沈阳军区命令,1959年1月5日,公主岭军分区改称为四平军分区;3月17日以长春、吉林市兵役局为基础,组建长春军分区和吉林军分区;5月15日,将白城子军分区改称为白城军分区。至此,吉林军区下辖6个军分区和13个直属团级单位。 1960年4月19日,根据总参谋部通知,吉林军区改称吉林省军区。 1961年2月,根据沈阳军区命令,以步兵第五七〇团为基础扩编成长白山岳师,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二一三师”,辖师直和3个步兵团。1965年1月3日,陆军第二一三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独立师,其所属步兵第六三七、六三八、六三九团和新建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步兵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团。1966年7月21日,沈阳军区命令,将吉林省公安总队改编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二师,原公安总队下属的第一、二、兰、四、五团,依次改称为独立第二师步兵第五、六、七、八、九团。10月1日,将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称为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一师,所辖各团番号不变。1966年4月,由于地方行政区划变动,沈阳军区命令,于5月将长春、吉林军分区依次改称为德惠军分区和永吉军分区,分别领导原长春、吉林军分区所属各县人民武装部。同时,在长春和吉林两市各设1个相当师级单位的市人民武装部,分别领导原长春、吉林军分区所属的各区人民武装部。1969年7月3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德惠军分区与长春市人武部合并为长春军分区;永吉军分区与吉林市人武部合并为吉林军分区。11月26日,长春军分区改称长春警备区。同年8月27日,总参谋部批复,内蒙哲里木军分区转隶吉林省军区建制。1970年1月10日,中央军委批复,沈阳军区守备第三师转隶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972年9月12日,吉林省军区根据沈阳军区命令,将沈阳军区守备第十七团和吉林省军区第四团合并扩编为守备第六师,下辖守备第十六、第十七团和炮兵团,归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此时,吉林省军区下辖1个警备区、6个军分区,领导指挥2个独立师和2个守备师,官兵总计40982人。 1976年2月29日,沈阳军区命令,将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一、二、三团改编为吉林省军区边防第一、二、三团,独立第一师改称为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所辖3个步兵团和炮兵团依次改称为独立师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8月24日,沈阳军区命令,将独立第二师裁撤。1979年7月9日,沈阳军区电示,哲里木军分区和白城军分区所属科右前旗、突泉县人民武装部转隶内蒙古军区。1980年11月26日,总参谋部批复,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改编为沈阳军区守备第十师,仍归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所辖步兵第一、二、三团和炮兵团、坦克团,依次改编为守备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团和炮兵团、坦克团。同年12月31日,根据吉林省军区命令,长春警备区改称长春军分区,其警备任务由吉林省军区兼管。1981年11月20日守备第三、第六师交由白城守备区领导指挥。同年12月1日,守备第十师交由第六十八军领导指挥。 1982年7月7日,为加强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根据总参谋部通知,在吉林省白城地区组建了“沈阳军区白城预备役步兵师”,下辖3个步兵团和1个炮兵团,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0至11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边防第一、二团和独立第一、二、三团正式移交吉林省公安厅。1983年2月9日,沈阳军区决定,在四平和延边地区各组建一个预备役师,分别称四平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和延边预备役守备师,隶属吉林省军区领导指挥。1985年1月29日,沈阳军区又决定,在长春组建长春陆军预备役师。10月21日,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组建公主岭、浑江、辽源、梅河口军分区,隶属吉林省军区建制。 1986年2月,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改编为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6月,各军分区所属之县、区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建制。7月,根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和沈阳军区命令,吉林省军区进行精简整编。在精简整编中,调整了省军区、军分区领导班子,撤销了新组建的公主岭和梅河口军分区。至此,吉林省军区下辖长春、吉林、延边、通化、四平、白城、浑江、辽源8个军分区,长春、延边、四平、白城4个陆军预备役师,1个边防团、1个坦克预备役团、1个通信预备役团和1个工兵预备役团。 随着精简整编的深入进行,吉林省军区的体制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任务亦转移到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上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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