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委基建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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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781
机构名称: 长春市教委基建公司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442.pdf
地址: 北安路8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教育局建筑工程联营公司

机构描述

新中国成立初期,校舍破坏严重,市教育局内成立校舍修建委员会,负责筹措经费,下设一、二名专职干部,从事聘请施工队伍,管理校舍维修工作。1952年以后,学校数量逐渐增多,修建任务越来越大,1953年成立基建办公室,初期在局内办公,1960年迁到北安路8号,人员虽有增加,施工力量仍然依赖外聘。1962年3月,正式成立长春市教育局基建维修队。首任队长陈洪业,副队长张项宝。全队有职工120人,其中技术干部3人。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小学校舍维修。当时仅有架子、跳板等简单设备,年产值50万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维修队被合并到市房地局,人员、设备、基建材料等也全部拨归房地局。1973年4月,由于“文化大革命”中校舍破坏严重,学校又已全部开学,基建维修任务十分繁重。教育局又重新成立基建维修队。队长丁长涛,党支部书记魏永春。共有职工100人,其中干部12人(行政干部8人,技术干部4人),主要承担教育系统小型校舍的新建和维修任务。拥有小型建筑机械3台,汽车1台。到1981年,全队已有干部28人,工人200余人。下设财会、劳资、生产、政工、材料等5个股。固定资产增加到120万元,年产值100余万元。 1982年2月,经市编委批准,将基建队改为长春市教育局基建公司。首任经理魏永春,党支部书记丁长涛,下设7个科室。共有职工240人,其中干部37人(干部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7人),并拥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2台,还有施工所需的各种建筑机械设备。主要任务仍然是承担教育系统直属单位校舍的新建和维修。年产值150万元,固定资产达210万元。 1984年2月,根据长城乡建字(1984)18号文件,将市内各区文教基建队联合在一起,成立长春市教育局建筑工程联营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联合并非实体)。1986年9月,联营公司解体,仍恢复长春市教育局基建公司,由吕德富任经理,李克发任党总支部书记。公司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批准为三级(县级)建筑单位,任务不变。1988年7月更名为长春市教育委员会基建公司,隶属长春市教委领导,单位性质不变。 长春市教委基建公司现有职工37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9人(其中工程师3人,经济师2人,会计师2人,统计师2人),初级技术人员12人,管理人员48人。下设4个土建施工队、预制构件厂、汽车队、制材厂、机修班、仓库等生产机构。还有办公室、生产计划科、劳动工资科、财务科、安全质量检查科、材料科、保卫科等办事机构。公司现有资金总额265万元,其中机械设备32万元,流动资金140万元,各种建筑施工设备如塔吊、红旗吊、汽车吊、井吊以及各种搅拌机、卷扬机、运输车等基本配套,年产值达300万元。 基建公司创建以来,承包过的主要工程有市实验中学实验楼、长春六中实验楼、市实验中学教学楼翻建部分、长春十一中学实验楼、教育局十一中学教工宿舍、教育局五十中学教工宿舍、教育局朝鲜族中学教工宿舍、教育局艺术中学教工宿舍、盲哑学校教学楼、十九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均在合格以上。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教育志

《长春市志 教育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勤工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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