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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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707
机构名称: 长春市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395.pdf
起始时间: 1985年2月16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照明工程设计研究所,原长春市机械工业研究所灯具研究室,1985年2月16日,经吉林省科委(85)吉科计字第8号文批复,正式组建起来,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局所属的事业单位。1985年7月1日起,全部取消事业费,列为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有偿技术合同制,对内实行项目课题承包,积极推行所长负责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改善管理,实行按劳付酬的奖励办法,使科技面向生产和经济建设;对外搞横向联合,开展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使该所得到了发展。由刚成立时的15人发展到39人,并在无仪器、仪表,无科研办公用房的条件下,不要国家投资,用自己创造的收入,购置了所需要的仪器、仪表、部分设备和工具,购买了科研办公用房380平方米。与上海灯具公司联合成立了长春市上海灯具经营经销公司。4年来,完成科研新产品17项,开展大型科技咨询技术服务60余项,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5~1988年,累计实现利润178万元。该所完成的微椭球舞台聚光灯具、客车棱镜灯具等项目参加了中国首届发明展览会,其中微椭球舞台聚光灯具经鉴定达到技术要求,赶上了80年代美国别尔克同类型舞台聚光灯具水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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