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动工具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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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647
机构名称: 长春电动工具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166.pdf
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一匡街3号
前置机构: 长春市电机厂电动工具车间
起始时间: 1966年6月1日

机构描述

长春电动工具厂(以下简称:电动工具厂)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一匡街3号。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定点生产电动工具产品,骨干企业。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 电动工具厂诞生于1966年6月1日,前身是长春市电机厂电动工具车间。工厂诞生初期,有职工18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人。生产设备33台。固定资产原值165万元,净值141万元。只能生产M2L2—950电链锯和S3S-150型手提式砂轮机。年产量1205台,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122万元,利润26万元,税金2万元。经过22年的建设,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电动工具厂抓住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三项重点工作不放。使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 1988年末,电动工具厂厂区占地面积55000平方米,生产用房面积18000平方米。职工134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2人。中级技术(工程师)职称人员27人。生产设备416台。其中,高精尖设备17台,金属切削机床206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634万元,净值2200万元。主要产品有电链锯、手电钻、电锤系列产品,硬质合金钻头系列产品,管道疏通机系列产品等6种39个规格。 1981~1988年,累计投资2967万元。其中,外汇333万美元。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一次技术引进。使电动工具厂的生产能力和产品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提高3.7倍,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ZIC-26电锤,1981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1982年被评为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M2L2—950型电链锯,1984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硬质合金钻头,1985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ZIL-38电锤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PHE16电锤,1988年获吉林省优秀新产品特等奖,长春市十佳优秀新产品奖。1988年,优质产品率达62.5%,产品畅销国内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口到非州、东南亚、拉美、欧州等13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效益增长5倍,跃居全国同行业之首。1988年生产电动工具产品32302台,硬质合金钻头23.16万支,实现工业总产值2201万元,利润330万元。上缴税金145万元,成为长春市国营工业企业重点盈利大户之一。该厂的利润总额,在全国122户企业组成的电动工具行业中位居第一。1981年、1983年被评为《吉林省先进企业》;1984年,被命名为《吉林省“六好”企业》和长春市《文明单位标兵》企业;1985年,被命名为长春市《模范单位》和吉林省《文明单位》;1986年,被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评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988年,被吉林省政府评为“吉林省级先进企业”,定为“重点出口企业”,被长春市政府命名为《特厂》企业。 附表3-8:1980~1988年长春电动工具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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