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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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543
机构名称: 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47.pdf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孟家屯电台街21-2号
起始时间: 1975年5月

机构描述

位于长春市西部,与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孟家屯火车站、孟家屯煤炭商店相毗邻,地址在朝阳区孟家屯电台街21-2号。 这个公司1975年5月由朝阳区孟家、红旗两个运输社合并组成。 孟家运输社始建于1956年1月,是由今汽车厂一带的个体马车业者组织起来的。当时有社员187人、183辆胶轮车、234匹马。1959年购进两辆“福特”牌旧汽车,当年秋又用解放车零配件自装了两辆汽车。1965年各种机动车增加到21辆,马车则降到76辆。 红旗运输社是1965年由红旗和康平两个运输社合并而成的。这两个社除红旗社1958年有马车30辆,其余全部是手推车。1965年两个社合并时已拥有手推车300辆、马车50辆、汽车2辆,职工总数400人,合并后,又集中资金,自己动手装配汽车13辆。 1975年5月,长春市第四货运公司成立,当时有职工670人,运营汽车39辆、挂车38辆、装载机3辆、马车75辆、手推车60辆,固定资产总额235万元,当年完成运量725千吨,周转量10818千吨公里。 1977年长春市第五货运公司解体,其所辖大经路手推车合作社并入,增加职工405人、汽车9辆、手推车300辆,固定资产总额增到332万元。 1988年有职工1301人,大型载货汽车241辆(其中自卸车27辆)、挂车79辆、东风021车25辆,总吨位1900吨。还有装载机18辆,汽车吊5辆。固定资产原值1143万元,净值663万元。公司下设6个汽车队、一个汽车发送队、一个修理厂,当年完成货运量1365千吨,货物周转量30518千吨公里。总收入1034万元,利润65万元。 这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在经营管理上闯出了一些新路子。 50年代初至“文化大革命”前,曾先后实行过“活分死值”、“死分活值”的分配方法。70年代初,重新实行了“死分活值”和“固定工资加产量补助”的分配方法。1980年以后,除对原来的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外,还在装卸工中实行了计件工资制。1981年进行了“浮动工资”试点。1986年又试行了“百元收入工资含量浮动工资制”,打破了大锅饭,体现了重奖重罚,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70年代末,为了解决运力大于运量的矛盾,这个公司提出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经营方针。制订、贯彻了《运输服务八项纪律》,采取了在运单上设置货主意见栏、与货主单位签订包运合同、单项运输合同等办法,提高了信誉。在货源组织方面,派专人长期“驻厂组货”,就地调度车辆,监督、检查、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巩固和开发了货源阵地。 1983年,开拓了公路发运一汽商品车的新领域。从当年7月份开始,至1988年底,用汽车发运汽车7393辆,人力发送汽车10839辆,增加收入649万元,获利润196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公路交通的发展历史,以丰富的史料、翔实的内容、合理的结构,驾驭全局,综述大势,全面反映了长春公路交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了新中国成立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春公路交通的巨大成就,是一部具有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历史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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