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巡警教练所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488
机构名称: 长春巡警教练所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181.pdf
地址: 长春巡警局院内
起始时间: 1910年

机构描述

长春自清末建立警察机构之初,警察多由军队官兵、乡勇团练改编过来充任。之后,也由社会上招募,或土匪招降后充当巡警。文化很低,甚至是文盲。不懂警务规章、法律、法令,不明职责,滥用职权。长春城乡巡警总局于1910年设立了长春城乡巡警教练所,地址在长春巡警局院内。初期,招选城乡两班在职警生152人。课程设置有:品行、警察修身,警察概论,服务要则,外事警察,违警律,卫生警察,侦察,操法,统计,必读歌等。城巡、乡巡分班上课,以3个月为期。毕业前举行考试,成绩分为优等、中等、平等和不及格等4种。成绩优秀者,派充巡记、巡长。余者升为一等巡警,并以巡长记名,遇缺额时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中等、平等的警生,有原差者,仍充旧职,无原差者,补习3个月后,发给文凭。警察教练所的考试成绩,制造表册,存查考核。长春城乡教练所曾制订《长春巡警教练所简办章程》,共8条,照章分科授课①(《代理长春府城乡警务长康栗呈请长春巡警教练所受训人数期限事宜》 宣统元年,(长春市档案馆,复印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