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化工七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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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04
机构名称: 长春市化工七厂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287.pdf
地址: 吉林农业大学院内
前置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81351部队药厂

机构描述

长春市化工七厂,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81351部队药厂,1976年由郊区接收改名为长春市郊区制药厂,厂址在吉林农业大学院内,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0平方米,职工4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主要设备有搪瓷反应釜、真空泵、电焊机、变压器、汽车各1台,液化气储罐1个。固定资产原值56.1万元,生产葡萄糖注射液,年产值8万元,利润200元。1978年迁至今南关区净月乡乐东村,转产N—503活水脱酚剂。1980年改名为长春市郊区化工厂,1982年又改名为长春市化工七厂,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被迫停产。1985年改产硬脂酸,由于原材料价格高,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佳,造成亏损6.4万元的被动局面。1987年厂长个人承包,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供销人员实行大包干,厂内设财务、供销、生产、厂办等科室。当年生产丁烷气91207瓶,固化剂1.5吨,新增液体皂产品,全年生产5吨,共完成产值23万元,实现利润0.1万元,上缴税金1.4万元。1988年延伸内部承包,车间班组层层签定承包合同,按照岗位和职责,分档次缴纳风险抵押金,厂长2000元,副厂长、科长和车间主任各500元,科室干部和职工每人交200元,全厂共缴纳风险抵押金28250元。承包责任制的落实,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加产品品种,安装了丁烷气DCT型装灌机,还增加了更新铁桶新项目,全年生产丁烷气115368瓶,固化剂1267公斤,液体皂5000公斤,更新铁桶2000只,完成产值40万元,上缴税金2.2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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