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杂铜价格调整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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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1020220006386
图表名称: 废杂铜价格调整表
起始页: 0332.pdf
结束页: 0332.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TF802+.2
关键词: 长春市 废杂铜 价格变更

附注

注:1.按现行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变。2.基层社代购手续费7%。如送交市、县接收点,可按接收点所在地的收购价格加代购手续费结算。3.铁路沿线接收点与铁路沿线市、县城执行同价。4.调拨价,为各市、县城和铁路沿线仓库的交货价格。交二级站时,包装费和交货后发生的运杂费及货款一并与站结算。5.供应价格为二级站(公司)仓库交货价格,包装费及交货后发生的运杂费等均由购货方负担。6.物资系统的长春、九台、榆树金属回收公司收购紫杂铜价格为1.76元,黄杂铜为1.28元,供应价格执行供销社系统二级站价格。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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