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陶瓷行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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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5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陶瓷行业
分类号: F426.8
页数: 28
页码: 110-137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陶瓷业的生产渊源已久,据出土文物和考古资料推断,在长春一带从青铜器时代就有陶器生产,到辽金时代又有了瓷器生产,距今已有3千年左右历史。
关键词: 陶瓷行业 一轻工业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陶瓷业的生产渊源已久,据出土文物和考古资料推断,在长春一带从青铜器时代就有陶器生产,到辽金时代又有了瓷器生产,距今已有3千年左右历史。
  20世纪初陶瓷业生产虽然设备落后,但管理水平和经营体制与现在模式相似。在20世纪初至30年代,产品质量在国外有一定影响。沦陷时期,日本军国主义因侵略战争需要,垄断了全部陶瓷生产,使陶瓷业发展受到了严重限制。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得以迅速发展。到1988年长春的陶瓷行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产品门类齐全、质量上乘,年生产能力达到了3000万件。
  第一节 发展过程
  一、解放前的陶瓷工业
  长春陶器生产最早始于3千年前的青铜器时代。根据对长春市郊区石碑岭出土的陶罐、陶杯、深腹罐等文物考证,属夹砂灰褐陶、夹砂红褐陶,火候不高、器壁较厚,此器为随葬的冥器,流行于青铜时代①(《长春市文物志》144页。)。又根据对九台其塔木镇八家子村瓦盆窑遗址出土的瓷圈足碗、盘等小型器具考证,被认定为辽白瓷,釉色白中泛黄,瓷胎较粗糙,火候较高,属辽金时代用物②(《九台县文物志》76页。)。关于这些时代的陶瓷业未查到当时的文字记载。
  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列强侵略中国,使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大量的外资涌入,民族工业遭到了摧残。这时国内出现了抵制外货、兴办民族工业的爱国热潮。19世纪末20世纪初,长春的陶瓷业开始发展。据长春市档案馆藏资料记载③(《遵饬改正吉林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章》1080卷。),吉林绅商许鹏翊、王毓祥、石礼、刘包等人于1914年5月在双阳县五区柈子窝棚(今双阳县劝农山乡流沙村东柈子沟屯)发起,由于贵良、贾明善、佟庆山、吉筱痴、刘文田等5人创办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筹股6000股,每股50元(大洋,下同),总共筹集资金30万元。公司章程明确提出了“该公司宗旨以振兴实业为目的,挽回利权”,抵制外货,防止资源为外人掠夺。当年建成投产。同一时期,双阳县大樊家屯、沙家烧锅、马神庙等地兴建瓦盆窑,年产瓦盆12000余套,产品虽然粗糙,但属民需品,销往当地很受欢迎。开业后的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办厂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当年未见成效。第二年又从江西、山东等地招聘一批工匠,生产获得成功。生产的主要产品为粗瓷、细瓷两大类,品种有碗、羹匙、酒壶、火罐和茶壶等。为扩大生产能力,解决资金不足,1916年呈文永衡官银钱号借官帖,经吉林省财政厅厅长柴维桐(兼任银钱号督办)和民政厅厅长高翔(兼任中兴公司督办)共同签批,拨入官帖10万元,并由银钱号派员监督使用。从此,该公司由商办转为官商合办。职工由创办时的100人增加到240人。厂房由100间扩建到200间。骡马、石碾、大车和3座窑炉为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生产方式为马拉石碾粉碎原料,人工成型挂釉,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件。利用本地资源制出大宗粗、细瓷品,销往东北各地,并在巴拿马赛会取得二等奖章,在国货展览会上评奖第一。1918年在经营管理和股金存取方面,商股与官股发生矛盾,多数股东要求公司分3年缴还股金,而公司资金不足,只好改组。1923年柈子窝棚遭到大股土匪的洗劫,从此一蹶不振,被迫停业。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仅经营10年,但它的创办为发展长春地区近代瓷器制造业起了开拓作用。
  在中华民国初期,九台瓦铜沟和农安县靠山、黄金、合隆、滨河等乡镇的民间工匠曾兴办缸瓦窑,主要生产缸、坛、瓦盆和花盆之类产品,用来满足当地居民需求。1921~1931年,双阳县城保郭家甲(今双阳河乡城郭村)、长岭保三姓甲(今长岭乡三姓村)、新安堡佛堂甲(今泉眼乡泉眼村)等地利用本地陶土资源办起小瓦盆窑,生产陶土管和瓦盆等产品,销于县内。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为掠夺资源,日资大量涌入长春。日本人伽藤登和小野吉投资50万元伪币,于1937年7月15日,在九台镇(现吉林省九台市)城区东建路破土动工修建陶瓷厂,定名为“满洲陶瓷株式会社”,厂长伽藤登、社长小野吉,1939年建成,第二年正式投产。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工人120名,主要设备有:烧成窑5座,磁轮子28台,成型机、压泥机、挤泥机各1台,球磨机10台,机器设备均从日本国运入。原材料主要是利用本地矿石资源,燃料用辽源、蛟河和当地营城矿的煤炭。产品以民用陶瓷食器为主,也生产少量耐火砖。年产碗20万荮(相当于200万件)。
  1940年,由吉林省舒兰县乡民王性生发起,赵更臣、杨立久等人参与,筹集50万元股金,在长春市东郊兴隆山镇兴建大明陶瓷株式会社,社长是溥注田。赵更臣、王性生任董事,经理王秉公,厂长杨立久。1941年建成投产。投产后由于原材料质量太差,技术和管理跟不上去,生产出的瓷碗从外观看非黑非红,外陶里瓷,质量低而成本高,销路不畅,不到一年时间,50万元股金几乎赔光,生产难以维持。翌年,日本人山元义仁加入股金50万元,接管大明陶瓷株式会社。设董事会、社长、常务董事、课长、技术员、警卫长等职务,全部换上了日本人。主要产品是蓝边粗瓷碗,最高年产量达360万件,后又更名满洲兴隆山窑业株式会社。
  1943年,位于九台的“满洲陶瓷株式会社”被日本关东军接收,专门生产军用饮食器。翌年,满洲兴隆山窑业株式会社也为日本关东军第十九部队生产军需产品,直到东北光复为止。
  1945年底至1946年春季,长春窑业瓷厂都没有投入生产。年底,国民党派接收大员郭希华接收满洲陶瓷株式会社。后又把工厂租转给了赵更臣,改名为裕民陶瓷厂,当时职工182人,其中职员15人。第二年秋,国民党派长春县政府代表王锡山为接收大员,进驻满洲兴隆山窑业株式会社,并任命国民党上校朱诛君担任社长。这期间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官员中饱私囊,不善经营,只让工人干活不给开工资,工人被逼罢工。陶瓷业生产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
  二、解放后的陶瓷工业
  1947年至1948年,长春市现在所属的县和长春市区相继获得解放。1947年11月,裕民陶瓷厂被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工矿处接管,委派祁俊负责。翌年2月,定名为东建陶瓷厂。年末,该厂又更名为国营九台县陶瓷厂,隶属关系不变。同时,满洲兴隆山窑业株式会社被东北人民政府接管后,定名为东建陶瓷厂。两厂职工响应东北人民政府的号召,主动入厂上班,检修设备,迅速恢复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8年,长春陶瓷业共经历了4个历史时期。
  (一)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49~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长春市的两家陶瓷厂的隶属关系均属东北人民政府建工部,为国营全民所有制性质。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遵照1949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出:“三年内生产要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指示,国营九台县陶瓷厂当年产碗43万荮(430万件),兼生产部分电瓷、工业陶瓷、耐酸陶瓷等产品,成为东北陶瓷生产基地。同年10月,兴隆山的东建陶瓷厂恢复生产,当年产量完成2个品种,5个规格,18.1万件,工业总产值完成40万元。1950年5月,又将国营九台县陶瓷厂改为第二陶瓷厂、兴隆山的东建陶瓷厂改名为第三陶瓷厂。在沈阳筹建第一陶瓷厂期间,分别从第二、第三两厂调去大批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干部,第二陶瓷厂支援90人,第三陶瓷厂支援34人。第二陶瓷厂1952年又承担了试制和生产鞍钢恢复七号高炉的保温材料,1953年除生产保温材料外,还生产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占全厂产值的50%以上。
  三年恢复期间,长春陶瓷工业的专用设备增加到91台,职工人数增到700人左右。仅第三陶瓷厂的产品产量就达5个品种8个规格42.1万件,比1949年的18.1万件增长1.33倍。产值达到78.7万元,利润实现11.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623元/人,比1949年的2078元/人增长26.2%,产品质量白度达到50度。隶属关系于1952年由东北人民政府建工部下放到吉林省管辖,第二陶瓷厂改名为吉林省第一陶瓷厂,第三陶瓷厂改名为吉林省第二陶瓷厂。
  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根据党和国家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各级政府对陶瓷业也进行了改造和调整。1954年九台县由17人组建了九台县瓦盆生产合作社。翌年,双阳县刘家乡刘家村、常家乡郭家村、泉眼乡泉眼村、三姓乡三姓村等地个体瓦盆窑联合成立双阳县陶瓷社。1956年6月12日将吉林省第一陶瓷厂的厂部移迁到长春市区,划归建筑系统,由生产日用陶瓷制品改为专门生产耐火和保温建筑材料,更名为长春市耐火材料厂和保温材料厂。同年,九台县在公私合营的高潮中,将两家“盆窑”合并组建成九台日用陶瓷厂。同年将吉林省第二陶瓷厂更名为吉林省陶瓷厂,国家投资20万元对绘釉车间、烧成车间进行了厂房翻修和改造。企业又自筹资金20万元修建了职工食堂、疗养所、浴池、托儿所、卫生所、夜班宿舍、家属宿舍等福利设施,总建筑面积4192平方米,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56.4万元,比1952年的78.7万元增长2.26倍。产量1732万件,比1952年的780万件增长1.22倍。利润实现39.8万元,比1952年的11.4万元增长2.49倍。专用设备增加8台,职工增至1950人,全员劳动生产率1315元/人。
  (二)第二个五年计划及调整时期(1958~1965年)
  从1958年开始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国在“以钢为纲”、“大跃进”的方针指导下,出现了全民大炼钢铁的热潮,直接波及到陶瓷厂。
  1958年吉林省陶瓷厂为支援大炼钢铁,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设备,组织了耐火砖的生产,但因不是耐火砖的专业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后来停止生产。同年,这个厂的隶属关系划归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更名为长春市陶瓷厂。1959年又试制生产耐酸瓷管、瓷环、瓷罐等,“以瓷代钢”等工业陶瓷,后来因产品经受不住碰撞、敲打、挤压和精度不够等缺陷而停止生产。在这一段时间里,国家为长春市陶瓷厂投资144.2万元,自筹资金66.9万元,总计211.1万元,新建扩建厂房和车间6817.2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扩大到1600万件。
  1958年双阳县人民委员会决定投入部分资金,调集陶瓷社的人财物,在泉眼乡建立双阳县陶瓷厂。第二年齐家玻璃厂人员并入双阳县陶瓷厂,人员增加到470人,以70%的生产能力生产耐火砖。九台县瓦盆生产合作社也在这一时期并入国营砖瓦厂。由于为“钢铁元帅升帐”让路,挤压了民用陶瓷的生产,全市日用瓷器的产量由1957年的1732万件下降到1958年1372万件,下降幅度为20.8%,造成全市缺碗缺盆状况,形成缸、碗、勺、盆等日用陶瓷器皿市场紧缺。
  1960年,日用陶瓷生产经过调整,开始有好转,恢复到1957年的生产水平。次年双阳县陶瓷厂由于管理混乱,盲目生产瓦痰盂滞销,生产时断时续,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关闭陶瓷厂,只留8名职工组成陶瓷社。开发了细瓷生产,当年生产细瓷121.3万件,并开始细瓷出口。翌年,根据国家颁布的《工业三十五条》,九台县又恢复了瓦盆社,仍然由17人组成,手工操作生产瓦盆、花盆。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末,工业总产值达到204.2万元,比1957年的164万元增长24.4%。产量2046.4万件,比1957年1732.1万件增长18.1%。设备增加78台,职工增至1579人。日用瓷品种达到粗、细瓷两大类,8个品种,29个规格花色。
  虽然经过调整,到1966年,日用陶瓷产量达到2090万件,比1960年的1378万件增长51.7%,可是工业总产值只完成289.0万元,比1960年的424.9万元下降32%。在这一个时期,由于大部分原材料都是从外地购入,企业的生产跟不上,损失浪费严重,加大了成本,而日用陶瓷产品价格又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准提价。致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甚至到亏损边缘。长春市陶瓷厂1965年仅盈利10.4万元,比1957年的39.8万元下降73.9%。调整时期,职工人数大幅度减少,由1962年的1579人减少到1174人,减少率为25.6%。
  (三)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6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了长春陶瓷工业。造反,罢官,夺权,停工停产“闹革命”,使正常管理秩序被打乱,生产受到破坏。长春市陶瓷厂1968年产量616万件,比1965年的1900万件下降68.5%。工业总产值仅完成95.3万元,比1965年的208万元降低54.2%,合格品率下降到21.04%。利润1966年盈利26.1万元,从1967年至1970年4年连续亏损,亏损总额达到307万元,平均年亏损76.75万元。成为建厂以来最低水平,出现了日用陶瓷器皿再度严重紧缺的情况。1967年长春市陶瓷厂建起了第一条60米长的隧道窑,标志着陶瓷制造业的烧制工艺又一次重要改革。1970年,按照全国计划会议精神,全省开展了以“锅、缸、碗、泡、粉、皂”(铁锅、大缸、瓷碗、灯泡、洗衣粉、肥皂)为主的轻工生产大会战。陶瓷行业也把发展日用陶瓷列入日程。同年,九台县瓦盆社开始生产民用大缸(后将厂名改为九台县大缸厂)。国家又对长春市陶瓷厂投资24.8万元,建造了第二条70米长的隧道窑,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新增各种设备89台(套),设备总量已达到258台(套),形成了可观的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和利润从1971年至1973年,连续3年上升。据该厂资料记载,工业总产值:1973年完成370万元,比1969年的205.7万元增长79.9%,平均年增长率为15.8%。产量:1973年1889万件,比1969年的1274万件增长48.3%,平均年增长率8.2%。利润:1970年亏损55.9万元,1971年扭亏为盈,获利润13.9万元,1972年利润37.7万元,1973年利润40.5万元,平均年增长率为42.8%。
  这一时期,在“大办五小工业”的热潮中,双阳县于1970年将关闭的县陶瓷厂重新上马,招收200名工人,生产陶瓷管、耐火砖和大缸等产品。
  1973年底至1974年初,长春市陶瓷厂对两条隧道窑进行了煤改油改造工程,因改进期间停产和改造后技术不够熟练,生产不稳定等原因,致使1974年比1973年产量下降,降幅为12.1%。产值减少78.9万元,降幅为21.3%,全年成本上升27%,形成1974年比1973年增加费用106万元,使企业由上年赢利40.5万元,造成亏损52.2万元。亏损一直到1978年才刹住。
  (四)整顿和改革时期(1977~1988年)
  长春市陶瓷行业在粉碎“四人帮”后,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拨乱反正、企业整顿等工作,1978年生产开始转亏为盈,由上年亏损19万元转为盈利0.6万元。1979年和1980年两年获利税分别为63.7万元和73.6万元。1981年,双阳县陶瓷厂通过全面整顿后,实行了经济责任制,开展了“百分计奖”活动,增加了大便器、洗面器、水箱等卫生陶瓷产品,翌年实现产值43.4万元,并扭亏为盈。1982年,九台县大缸厂易名为九台县陶瓷厂,职工发展到300人,设备50台,年生产大缸20万口。1983年5月,长春市陶瓷厂易名长春市陶瓷总厂。
  这个时期长春市陶瓷总厂在市场经济机制转换的过程中思想准备不足,产品单一,质量跟不上市场变化的要求,销售受阻,加之原料、燃料涨价,产品价格不准上调,1981年又出现亏损,亏损额达124.2万元。1984年,九台县陶瓷厂因产品销售不畅改产锦砖(建筑材料)。同年,双阳县陶瓷厂由于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扩大畅销产品的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工业总产值88.5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利润3.1万元。从1986年长春市陶瓷总厂开发了年生产能力1500吨的大、中电瓷和釉面瓷砖新产品,打开了销路,翌年开始盈利,扭转了亏损局面。长春市陶瓷行业1988年占地总面积25764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42.5万元,净值812万元,职工208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3人,占职工总数2.5%。完成工业总产值854.6万元,销售收入1043.5万元,实现利税62.7万元。
  长春市陶瓷工业在50年代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有较大的国营陶瓷制造业2家,乡间民办的小陶器作坊10家。到60年代经过合营转产合并后,仅剩3家陶瓷厂。到1988年只有长春市陶瓷总厂和双阳县陶瓷厂2家。尽管厂家减少,但其生产能力却有很大发展。生产方式已从落后笨重的生产工具中解放出来了,拥有烧成隧道窑5条,倒烟窑6座,各种专用、通用设备达522台,还有铁路专用线和自备深水井等。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半自动化生产,在产品产量上累计完成陶瓷制品59277.3万件。为长春市以及省内外的民需生活用品做出了贡献。在产品品种和质量方面同全国同行业先进地区比较尚有差距,居中游水平。
  第二节 工艺改革
  长春市的陶瓷行业生产在1940年以前基本是靠手工操作。1940年日本人在九台镇建立的满洲陶瓷株式会社虽然开始使用简易的机械设备,改变了过去马拉碾子的落后生产工艺,但是,在原材料加工、产品成型、产品烧成等方面仍然没有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9年间,长春市陶瓷行业的工艺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原料加工工艺改革
  制作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料由含各种不同元素的矿石和粘土构成。当采购的原料入厂后,要经过选料、配料、碾压、除铁过筛、球磨、再除铁过筛、榨泥、搅泥、陈腐、真空练泥等11道工序。
  双阳县的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的10年间原料加工全部采用人力上料、马拉碾子加工等笨重落后的生产工艺,劳动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到30年代,“满洲陶瓷株式会社”在原料加工方面就已使用球磨机、粉碎机加工原料。而大明陶瓷株式会社在建厂的40年代初期还是使用马拉碾子进行原料粉碎,延续到1944年增加了粗碎机和粉碎机,开始用电力机械取代了马拉石碾子碎料工艺。在粉碎后的原料处理上,以上两厂从建厂时就用搅拌机、挤泥机、压泥机代替手工混料,比较省力,提高均匀度,可是上料运料还是靠人工肩扛手搬。
  50年代,长春市两大陶瓷厂在原材料加工方面进行了改进。1957年,长春陶瓷厂在原料入厂环节中增加了化验、试烧合格后,再投入生产,避免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工序。原料粉碎则先粗碎再进行微碎,缩短球磨时间,由20小时减到14小时,全年增产535吨。为解决泥料长期存在软硬不均问题,改进了操作工艺,由搅一遍改搅二遍。60年代,安装了真空炼泥机,同时对“干压料”的轮碾机改成了水磨碾,并进行了钣金封闭,减轻了作业环境的粉尘污染。70年代,长春市陶瓷厂学习了吉林市陶瓷厂的新工艺,改干法粉碎为湿法粉碎,再次提高了粉碎效率,降低了粉尘含量。80年代,长春市陶瓷厂开始在原料加工方面进行了总体改造设计,安装应用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雷蒙机、双轮粉碎机、真空炼泥机等整套设备,致使原料加工基本上实现机械化。
  二、成型工艺改革
  陶瓷产品的成型主要是通过制坯、湿坯干燥、修坯、精坯干燥、挂釉、釉坯干燥等工序完成。民间缸、坛、瓦盆等陶瓷器的成型制做,多年来施用手工成型,这一传统工艺延续至今。瓷器的制做成型从30年代起使用板刀辘轳机拉坯转手工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很大,生产效率较低。
  70年代,长春市陶瓷厂开始应用机器滚压成型工艺,采用室式干燥和链式干燥室进行坯体干燥,这是陶瓷成型工艺的一次重大改革。在这一时期曾研制6头滚压成型机生产线,此项目曾引起轻工业部重视,准备在全国推广,但因为积累公差过大,导致构件动作不准,得不到解决,一直没有正式投入生产,但对全国推广此工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烧成工艺改革
  烧成是陶瓷制品的重要生产环节,整个工艺由装窑、烧窑和出窑3道工序组成。装窑是烧成过程前的一个准备工序,根据坯和釉的性能气体流动的阻力分布情况和温度分布情况及冷窑条件进行装窑操作。烧窑是烧成工艺中最难掌握的一道工序,主要目的在于固定制品形状,最后完成制品在使用上所必须具有的性能。
  长春市的陶瓷业在1950年以前,窑炉采用的是老式的倒焰窑,装、烧、出窑均采用手工操作,劳动条件差,生产周期长,能耗量大。燃料是柴草或煤炭。
  1953年末,吉林省第二陶瓷厂开展了找窍门提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和增产节约劳动竞赛运动。烧成车间推广“四稳四好”装窑法,在装窑时间上由每窑11小时降低到9小时,提高工作效率15.26%。提高了产品质量,减少碗的落砂火痣毛病10%左右。还推广了“四勤四平均”烧窑法,使烧窑时间由13.6小时缩短到12.8小时,提高设备运转率5.8%,使每窑耗煤量由18吨降到16吨。又采取了痰桶内吊酒壶、顶层盖薄盖、大窑火门装硬料等革新项目,提高大窑容量2.7%。在这一时期内推广了“海城三级烧窑法”,产品质量一等品率由1955年的51%提高到1956年的78.07%。用煤量由22吨减少到18.5吨。匣钵挂碱石浆,使匣钵使用次数由过去7次提高到10次以上。推广章玉林装窑法,使落砂毛病由原来的4.88%减少到4.14%。烧成工艺通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革,降低了产品成本。仅推广挖制火焰烧窑法,1956年与1955年比,每窑节约3.5吨煤炭,节省4个工作日,全年节约1200个工作日、900余吨煤,给国家节约5.8万元。匣钵挂碱石浆全年可节约1.9万元。
  1958年,由于对火焰掌握不准,燃烧不稳定,降低了产品质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通过组织技术人员、干部下车间和工人一起解决技术问题,产品质量存在的落砂、发黄毛病显著减少,半成品破损率比上年降低0.42%,成品率达到98.4%。
  1961年推广“装烧合一”的劳动组织,挖制火焰烧窑法和快速烧窑法,把原来装烧分家改为均由烧窑班统一实施。在窑炉改造上,把燃烧室长度由原来1.4米缩短到1.2米,宽由原来的0.5米增加到0.65米,使火焰直接冲入窑内,促使燃烧加大,有利于烧粉煤。改造后一级品率由58%提高到76%,烧成时间由59小时减少到46小时,烧煤由19吨降到16.5吨。
  为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于1967年设计施工,将倒焰窑改造为隧道窑。使预热、烧成、冷却3个过程合为一体,装、烧、出窑实现了机械化,取代了笨重的体力劳动。燃料油取代了煤炭,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件。
  四、彩烤工艺改革
  彩烤是由彩饰和烤烧两道工序完成,也是陶瓷生产工艺流程的最后一道工序。长春市瓷器彩绘在20世纪50年代前只能绘制蓝边大碗。长春市陶瓷厂在1955年用氧化钴配制色料,用人工笔画兰草,后又改为铜板印花。翌年学习彩绘5寸、6寸碗、茶壶茶碗。到60年代初建立了彩绘彩烤工序,由6人扩充到30多人。还是由手工描绘花草、鸟禽等图案和书写诗词,在彩饰上应用了印戳贴花技术,然后经烤烧而成,增强了陶瓷器皿光彩和外观质量。进入70年代,逐步采用了喷花工艺。1974年又将烧花窑改为电隧道烤花窑。到80年代试制成功了丝网印花技术,已形成一条完整彩烧生产线。
  第三节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长春市陶瓷行业在解放前,资本家只为获利,很少考虑设备的更新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工人当家做主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被纳入日程。建国初期,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缺少资金和物资,只能小改小革,在原有基础上修修补补维持生产。
  1950~1952年间,在原遗留52台设备的基础上,又自制和购置设备39台,设备总量达到91台。
  1954~1957年间,国家投资20万元,对长春市陶瓷厂绘釉车间和烧成车间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翻修了绘釉车间厂房,在烧成车间建两座倒烟窑,修33米高烟囱1座,新增设备8台,设备总数达到99台。改造后在产量质量上均有提高。
  1958~1965年间,国家先后两次投资184.2万元,自筹资金107.7万元,总计291.9万元,用于扩建厂房21075平方米,扩建库房788平方米,新扩建生产车间3个,扩建锅炉房1座,新增各种设备163台,设备总台数达到262台。具体技改项目是:
  1.1958年国家给长春市陶瓷厂投资144.2万元,新扩建能够独立形成生产瓷环产品的二车间,使年生产能力达到1600万件(以4″蓝边碗换算,下同),产值由352.5万元增加到809.3万元,厂区面积扩大一倍。
  2.1959年长春市陶瓷厂自筹资金66.9万元,改建扩建厂房6817平方米,用于新建扩建三、四两车间,改建烧成厂房1605平方米。1960年扩建锅炉房144平方米,改造半成品干燥室,将地炕式干燥改为蒸气干燥,提高半成品质量。同时扩建788平方米原料库房,大部分软质料到厂后都能进库。
  3.1961~1965年,长春市陶瓷厂国家投资40万元,自筹资金40.8万元,共计80.8万元,改建809平方米的机修车间厂房,翻修2800平方米一车间厂房。通过更新改造,年产量由1958年的1372万件增加到1809万件,增长幅度为31.8%。全厂工业总产值由1958年的809.3万元,增加到1450.9万元,提高幅度为79.2%。
  1967~1972年间,国家投资两次84.91万元,自筹15万元,总计99.91万元,重点新修2座隧道窑,成型设备改造和新建车间。新增设备21台,设备总数达到283台。具体改造项目是:
  1.1967年长春市陶瓷厂自筹资金15万元,在二车间修建60米长的隧道窑;1970年国家投资24.8万元,在二车间新建第二条70米长隧道窑,翌年完工投入使用。两座隧道窑建成投产后,减轻了操作者的体力劳动,改变了高温作业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35.6%。
  2.1971年双阳县陶瓷厂投资1700元,自制10台土设备,建成1个陶瓷车间,用于生产低压磁瓶等4种电器陶瓷产品,使企业盈利由5.4万元憎加到11万元。
  3.1972年长春市陶瓷厂投资60万元,与长春市轻化研究所共同设计制造6头滚压成型机。1973年建成试生产,因链条传动线过长,累积公差过大,投料不准,经多次调试未能解决,搁置10年后拆除。
  1973~1976年间,国家投资166万元,自筹20万元,总计186万元,扩建厂房3634平方米,修建铁路专用线和隧道窑。新增设备28台,设备总台数达到301台,生产能力从1966年的2000万件提高到2500万件,提高幅度为25%。具体改造项目是:
  1.1973年长春市陶瓷厂自筹资金20万元,扩建一车间隧道窑厂房1546平方米,白瓷厂房169平方米,彩绘厂房1352平方米,烤花窑厂房567平方米。
  2.1974年长春市陶瓷厂由于产量不断扩大,进出厂物资也逐步增多,原来的运输能力适应不了生产的需要,投资55万元,由兴隆山火车站到陶瓷厂修建1条1.23公里的铁路专用线,两年后竣工交付使用。
  3.1974年长春市陶瓷厂投入更新改造资金28万元,在一车间新建第三条70米隧道窑,1975年完工投入使用。3条隧道窑的建成,使全厂烧成工段的职工从强体力、高温作业的环境中彻底解放出来。
  4.1974年国家为双阳县陶瓷厂投资83万元,改造隧道窑,增添设备,扩大卫生陶瓷产量,新增11个品种。企业盈利16万元,比改造前增长45%。
  1977~1979年间,长春市陶瓷厂共投资39.7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离心注浆设备、生产锅炉改造、余热利用和防尘设施。这个期间新增设备39台,设备总数达到340台。具体改造项目为:
  1.为解决日益扩大的注浆产品生产和设备不配套的矛盾,1977年国家投资13.1万元,上离心注浆自动生产线1条,经过两年的设备安装试车成功,投入使用,生产能力比改造前提高23%。
  2.1978年自筹资金11.1万元,新建二车间150平方米锅炉房,购置安装1台4吨锅炉。较好地解决了生产用气问题。
  3.1979年工厂投资7.5万元,回收全厂余热,包括3条隧道窑余热锅炉的安装和对粗瓷干燥室、绘釉干燥室以及车间冬季采暖余热设备的安装,不仅大量节约能源,降低车间生产成本,而且减少了空气污染。据统计,每年节约能源折标准煤2880吨。为降低匣钵工段粉尘浓度,长春市劳动局投资4.2万元,改造了匣钵厂房,增加了防尘设备和防尘措施,粉尘浓度由改造前每立方米1至1.3毫克,降到0.5至0.3毫克,接近国家0.2毫克的防尘标准。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防止锅炉结垢,投资4.8万元,安装水处理设备,装置了阳离子交换器系统,锅炉用上了软化水,年平均节约锅炉除垢费5万元。
  1981~1988年间,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长春市陶瓷总厂和双阳县陶瓷厂先后投资7次,人民币597.6万元和90万美元,企业自筹和贷款计460.8万元,累计人民币1058.4万元和90万美元。主要用于从国外引进全套豪华马赛克生产线,购置安装高压电瓷全套生产设备和外墙釉面砖设备,改进成型设备和改造回水工程等5个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改造生产用厂房7270平方米,新增设备72台(不含马赛克生产线),设备总台数增至412台。具体工程是:
  1.1981年长春市陶瓷总厂投资38万元,改造了一、二车间的锅炉和一车间成型干燥机、回水工程。
  2.1981年双阳县陶瓷厂投资36万元,用于维修窑炉和更新设备,扩大了生产能力,产值翻番,扭亏为盈。
  3.1982年为扭转日用陶瓷生产的被动局面,长春市陶瓷总厂投资15万元,贷款20万元,累计35万元。购置了釉面砖生产设备,购进磨擦压力机4台、喷油机1台、除铁器2台、震动筛2台、捡修60米长的隧道窑1座,形成年生产能力6万平方米釉面砖的生产线。
  同年,又投资17.6万元,进行了锅炉改造和修建回水工程,年节约用水5800吨。年内又购置鱼盘机和盘式成型机等设备用款2.87万元。
  4.1984年长春市陶瓷总厂投资55万元,用于上电瓷生产。修建90立方米烧成电瓷倒焰窑1座,形成年产500吨电瓷的独立生产能力。
  5.根据市经济委员会的批复,长春市陶瓷总厂于1986年5月开始修建电瓷工程,新建框架结构厂房4260平方米,改建维修原厂房1300平方米,新购置安装了全套具有80年代国内先进的生产大、中电瓷设备。翌年竣工投产,生产能力可达1500吨。这项技术改造项目,国家无息贷款436万元,贷款161万元,累计597万元。
  6.1987年长春市陶瓷总厂贷款67.8万元,改造细瓷分厂绘釉工段。改建框架结构厂房1710平方米,购进1条盘类生产线,从此,以机械生产取代了多年来生产盘子凭手工操作的工艺,降低了粉尘,提高了产品质量。
  7.1988年市陶瓷总厂贷款90万美元、人民币212万元。从法国引进1条豪华马赛克生产线,设计能力22万平方米(尚未投产)。
  长春市日用陶瓷制造业从1954年国家为长春市陶瓷厂投入第一笔技术改造资金以后,到1988年末的34年间,为陶瓷行业总共投资22次,累计投资1697.5万元人民币、90万美元,其中国家投资646.9万元,自筹和贷款1050.6万元人民币和90万美元。新增设备470台,总设备拥有量达522台(套)。新建和改建厂房32767平方米,其中含库房788平方米。兴建1.23公里的铁路专用线。日用陶瓷产量由解放初期的572万件提高到1988年的2781.1万件,以及电瓷339吨,日用陶瓷增长幅度为3.86倍,平均年增长率4%。
  第四节 产品
  一、产品结构
  长春市陶瓷的主要产品大体包括两大类,即:日用陶瓷类和工业陶瓷类。6个系列,即:粗瓷系列、细瓷系列、出口瓷系列、电瓷系列、建筑瓷系列和卫生瓷系列,共有上百个品种,上千个规格。
  (一)陶器制品
  长春市地处寒冷季节较长的东北地区,民情风俗是到秋冬之交,家家户户冬贮腌菜,对缸、坛用量较大。九台、双阳两陶瓷厂曾生产过缸、坛。九台县大缸厂(1980年改为县陶瓷厂)从1969年开始生产民用缸,年生产能力达20000口。双阳县陶瓷厂在1970年以后也曾开发过民用缸产品,年产量超过1000口,产量和质量均满足不了消费者需求。陶瓷家族中历史较悠久的瓦盆在解放前和解放初家家户户都用此产品,各地民间瓦盆窑都生产,但随着轻工业的发展,都被搪瓷盆、铝制盆、塑料盆取代,而泥制花盆却随着花卉培养的兴起而发展起来,年销量达数百万个。
  (二)瓷器制品按粗瓷和细瓷划分为两个系列
  随着瓷器制造业的发展,产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长春市陶瓷厂于1956年开发了出口瓷,这样在日用瓷器产品家族中又增添了新成员。
  1.日用粗瓷类。主要产品以蓝边碗为代表。长春陶瓷业的瓷器生产从20世纪初,即以双阳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到50年代中期,大约50年时间,基本是处在生产粗瓷大碗的时代(中兴公司早期曾生产少量细瓷),这也是东北地区的首代产品,也叫“大路货”产品。其主要包括:碗、碟、痰桶、杂件等4种。其规格有4″、5″、6″蓝边碗,3.5″、5″蓝边碟、7″痰桶,杂件有酒壶、酒盅。中兴公司在1914年3月开始生产粗瓷器,当时成为东北三省陶瓷业之创举。据1917年统计,中兴公司的品种有:莲花碗、炉工碗、羹匙、酒壶、火罐、茶壶等杂件。
  九台陶瓷厂1940年投入生产后,产品品种主要有4″蓝边碗,设计年产量22万支,每支20个,合计440万个。1942年该厂被日本关东军接收,专门生产军用饮食器具,包括茶碗、饭碗、汤盘、咸菜碗等4件为一套。蓝边碗生产量仅10万支。解放后,1948年年产量4″、5〃、6″蓝边碗40万支。
  长春市陶瓷厂1942年投产后,烧制粗瓷器皿年产量300万件。1949年年产4″、6″蓝边碗,5″蓝边碟和痰桶共计362万件。1952年年产量提高到776.9万件。品种由4个增加到6个,新增加品种有5″蓝边碗和酒壶,而且产品质量有大幅度提高,白度接近50度。1955年试制成功了半细瓷产品。
  50年代末期,粗瓷品种由1952年的6种增加到16种,新增加的品种有:6〃、7″、8″、9″平盘,白瓷汤匙、酱醋壶、口壶、白素直口痰桶等。
  2.日用细瓷和出口瓷类。史料记载: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短短几年之内,利用本地资源制出大宗粗细瓷品,销售东北各地……”。1917年生产细瓷的产值800元(大洋),可是,中兴公司倒闭后,从30年代起,在长春地区断绝了日用细瓷制品的生产。
  解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长春市陶瓷厂1951年开始研究试制细瓷,1955年批量生产半细瓷。经过研究改进原料配方和工艺操作,两年后开始生产彩花产品,花样达10多种。1959年由佟雪范、张国志设计,长春市陶瓷厂制造的玉尊6头雕金茶具,为北京人民大会堂落成献礼,并摆在人民大会堂吉林厅内。由于对料方和生产工艺不断改进,1963年,白度达65度,花样由10种达到30多种,品种有碗、盘、碟、杯、壶等14个。1964年设计生产14头向阳餐具、向阳酒具、荷花12头餐具及其他细瓷,品种由1964年的14种增加大小菱型杯、大小加花杯、春城杯碟、105小碟、酒瓶、寝瓶、3.5″花碟、烟缸、条文杯等20余个品种。同年,参加广州商品交易会与外商签订合同,从此开始生产出口瓷,走向国际市场,当年出口35万件。到80年代出口产品有杯、碟、盘、烟茶具等30多个品种,销往2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外商欢迎。
  (三)工业用陶瓷
  1.电瓷产品。1956年长春市陶瓷厂试制生产少量296电瓷瓶和插台旋锤。1964年试制生产6个型号的介电容器(高频瓷元件)共计1057千片。1970年根据市场需求,又开始生产电瓷产品,主要品种有:旋锤、套管、蝴蝶形高压插台、变压器瓷套等20余种产品,年生产能力达400至600吨。1971年双阳县陶瓷厂新上电瓷车间,生产低压磁瓶等4种电瓷产品。1984年,经市场考察,电瓷产量缺口30%,吉林省高压电瓷还是空白,为此决定开发生产高压电瓷,同年试生产成功,投入少量生产。1985年参加东北地区电站、电瓷经济技术联合体。同年投资扩建电瓷分厂,1988年竣工投产,主要产品分为10个系列:户内内胶装支柱绝缘子、户内支柱绝缘子、户外棒式支柱绝缘子、户外变压器瓷套、户内电流互感器瓷套、户外电压互感器瓷套、柱杆绝缘子、铝导体穿墙瓷套等。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吨。
  2.建筑陶瓷。长春市建筑陶瓷历史较早,30年代双阳瓦盆窑就生产建筑用的陶土管,到后来扩建为县陶瓷厂,还仍然保留这一产品,直到70年代末才停止陶土管的生产。长春市陶瓷厂根据建筑的需要,1982年开始小批量生产外墙釉面砖,1983年开始大批量生产,填补了吉林省外墙釉面砖的空白。1987年因全国性的压缩基建项目使釉面砖销售呆滞而停产。1988年根据市场需求,从法国引进1条豪华马赛克生产线,尚未投产。
  3.卫生陶瓷。长春市陶瓷厂和原九台陶瓷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生产卫生瓷,主要产品是痰盂、反水弯小便器和大便器。双阳县陶瓷厂从1970年以后也开发卫生瓷产品,年生产能力22000件左右。
  二、新产品开发
  开发新产品是企业求发展的关键,只有使产品不断地更新换代,适应市场的需求,才能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因此,开发新产品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源泉和生命。
  原九台陶瓷厂和长春市陶瓷厂在解放初期只能生产日用粗瓷,1951年由长春市陶瓷厂设计并试制成功内销细瓷,包括3.8″碗、罗汉汤碗、盘、碟、酒壶、酒盅等注浆产品,同时派技术人员去唐山、湖南、江西、广东等瓷区学习技术。1953年,原九台陶瓷厂研制生产的保温绝热材料在研究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填补了国内空白。1953年又生产耐火材料,满足了国内冶炼工业的需要。1955年长春市陶瓷厂生产部分彩绘产品,专画高档瓷。同年开发半细瓷产品并投入小批量生产。1956年开发电瓷产品,派去人员学习电瓷技术,经试验后批量生产。1957年试制卫生瓷大、小便器,反水弯等并小量生产,同时为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一台东风牌小轿车装上了长春市陶瓷厂研制生产的瓷插座。1958年试制成功高铝化学瓷、高铝坩埚、高铝管、蒸发皿、耐酸槽等新产品。同年,为开发新产品曾派员去江西景德镇建国瓷厂学习造型和彩绘技术。1959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10周年,由长春市陶瓷厂制造出玉尊6头雕金茶具。1960年试制工业陶瓷,先后试制成功鼓风机外壳、化工用的耐酸泵、耐酸砖和各种规格的耐酸瓷等,同年彩瓷正式投产,生产半细瓷以画花卉为主。
  1964年,工厂设计出口20多种产品参加广州交易会与外商签定16种,换取外汇65万美元。同年研制了高频瓷,工厂派员去锦州、北京学习,两年后试制出样品,经测试产品合格。
  1966年,广州春季商品交易会为法国客商设计4〃、5″、6″、7〃、国边、伞边和花边的大型烟缸等出口产品,在秋季交易会上受到外商好评,当场订货。
  60年代出口的产品大部分以小件、单件产品为主,产值低效益差,销售市场狭窄,主要销往第三世界国家。进入7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对产品档次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长春市陶瓷厂开始调整产品结构,决定上成套瓷。1980年成立了三结合的攻关组,在产品造型、原料配方、工艺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试验,成功地生产出10″平盘、14″鱼盘和不同品型、不同配套形式的画餐具、咖啡具等。产品规格有:长乐22头、45头,长松22头、45头,竹节22头西餐具,金盾15头,班竹15头咖啡具,竹节6头茶具等。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颇受欢迎。
  1981年,根据城市建筑事业的发展,急需大量装饰材料,长春市陶瓷总厂经1年时间的试验,1982年末外墙釉面砖投产。
  1983年,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日用瓷处于不景气时期,长春市陶瓷总厂决定上电瓷产品。翌年派员去大连、抚顺电瓷厂学习后,与抚顺电瓷厂联合生产高压电瓷,试制后投产0.5kVA-60kVA电压等级的高压电瓷。1985年批量生产,1986年通过省级鉴定,填补省内空白。1988年60kVA-110kVA户外棒型支柱绝缘子、60kVA-220kVA电流电压互感器瓷管通过省级鉴定,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
  三、名优产品
  长春市陶瓷制品早在20世纪初叶就生产过名优产品,当时的中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细瓷器皿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参加巴拿马赛会展览会上评奖获第一。
  1959年为北京人民大会堂落成,长春市陶瓷厂设计制造的茶具摆在吉林厅之后,产品创优引起重视。长春市陶瓷厂从1967年到1986年的19年中,获省优产品1个、市优产品2个、获奖产品4个。
  第五节 原材料供应
  陶瓷生产所需要原材料大体分为原料、能源、辅助材料等3大类。原料主要是来自矿石料,不属于国家统配物资,多年来都是自行采购。能源主要是煤炭、重油和电力,属于国家统配物资。1984年,市场放开,实行双轨制后,部分由国家调配,其余由企业自行采购。辅助材料大部分由企业自行选购。
  一、原材料采购与消耗
  (一)原 料
  生产瓷器主要原料是石英、长石、粘土3大类。长春市陶瓷厂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采购人员分头进行采购。生产厂家按原料产地在12个省30个市、县共设50多个网点,并设有专人负责定点联系、订货、托运、质量验收等项业务,并组织按期进厂。近几年平均年消耗量约16500吨。
  (二)能源
  生产陶瓷制品的能源主要包括电、水、煤炭、重油。按1988年度计算,年耗原煤6532吨,重油7368吨,电5560千度,水11万吨。除水以外,生产计划部门按照能源消耗量编制计划,属于统配部分由上级按指标下达,非统配部分由企业进行自购。
  燃料:原九台陶瓷厂燃料用煤主要使用辽源煤和部分营城子、蛟河煤。长春市陶瓷厂的燃料消耗从建厂到1988年,由于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不断变化,经过了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燃煤,从建厂到1967年均采用倒烟窑焙烧陶瓷制品,陶瓷半成品干燥采用火炕式燃煤干燥室,年耗煤量达5300吨。第二个阶段进入燃油时代,1968年开始根据燃油供求稳定的形势,修建隧道窑,取代了全部倒烟窑,年耗原油约5000吨。第三个阶段是开发用气阶段,从1969年到1979年先后安装蒸气干燥取代了燃煤炕式干燥陶瓷半成品的落后设备。第四个阶段为进一步节能,燃油改燃煤。1980年除焙烧陶瓷产品的隧道窑外,都改为烧煤,日耗煤量70吨。1985年、1986年两年给两条70米长的隧道窑装上了余热锅炉。这样3台余热炉每日可节省煤炭40吨。
  电力:由于生产的逐年发展,用电量逐年增加,长春陶瓷厂电力增容由1950年90千伏安增加到1954年150千伏安,1958年增加到640千伏安,1973年增加到880千伏安,1982年增加到1200千伏安,1988年达到2000千伏安,年耗电量5560千度。
  生产用水:1940年建厂的长春市陶瓷厂当时只有3眼6密井。1969年已有11眼6密井,可是到干旱水位下降时仍供不应求。1973年打机井1眼,用深井水取代以前11眼6密井确保生产用水。1986年又打第二眼机井,做为第二水源备用。年耗水量达11万吨。
  二、运 输
  1948年解放时,长春市陶瓷厂只有2台马车6匹马,主要用于往返市内运输和原材料的运送往返火车站之间用。1949年以后拥有马车2辆、马15匹。从1952年开始,添制了第一台美国小佛汽车。随着生产能力的扩大,运输量的增加,国家投资修建铁路专用线,担负着原料、燃料的运输工作。同时组建一支拥有12辆机动车的车队,担负公路运输及市内短途物资运输。
  三、仓贮
  陶瓷原材料大部分都是石土泥料,1949年露天堆放,不入帐,没有人管理,随用随取。从1956年开始,随着企业管理走上正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原材料保管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开始重视起原材料的仓贮工作,长春市陶瓷厂开始建起了部分原料库。1964年又建起1栋1013平方米的建材库,1965年建起700平方米的简易库房,1987年建起了7000平方米的原料库。这样,采购的物资进厂后,由仓库保管员检斤验收,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入库贮存。原料仓库可贮存原料7000吨,硬质料和软质料分别存放,领料一律过秤,凭手续出库。经过30年的不断改进,完善了一整套的仓贮管理制度,保证了正常生产。
  第六节 销售
  陶瓷产品的销售在1949年以前,主要是就地就近销售,产啥卖啥。产品出窑后,一是等客上门,二是赶集上市叫卖。九台和长春两陶瓷厂由于官办(长春厂开始私营后转官办),比较重视销售,除本地销售外,也运往省外各地。被日本关东军接收时期,生产的军用饮食具由军队收购,民用产品生产量少,市场上供不应求。
  解放后,工厂刚刚恢复生产,销售工作还没纳入国家统管计划,以企业自销为主。因此,两厂对销售工作比较重视,经常派员深入各地搞调查,有选择有计划地安排生产。此外,九台和长春两陶瓷厂还派销售人员通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建立商业网点,生产出来的产品除销售本省外还远销哈尔滨、牡丹江、北安县等地。
  1954年,陶瓷产品被列入计划,产品全部由商业部门按计划统购包销。企业只管生产不管销售,所以产品形成“十年一贯制”,竞争能力较弱。在这一时期,由于大上工业陶瓷,在不同程度上冲击了民用瓷的生产,而市场上又出现民用瓷供不应求的局面。
  1964年,长春市陶瓷厂开始意识到只靠国家包销和国内市场上销售,限制了产品竞争能力的提高。开始研制开发出口瓷,而且在产品结构上也进行了改革调整,从单一小件向成套和大件上发展。产品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产品的品种、花色增多,部分产品获奖,产品销售除本省外,还销往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四川、广州、内蒙古等省市,当年参加广州商品交易会与外商签订合同,首次出口量35万件。从1964年到1988年的25年中,累计出口量达12200万件,创汇额1000万美元。
  从1980年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日用陶瓷产品市场也逐步放开,由统购包销转为按计划部分收购,多余部分工厂自销,逐步转变为产销双方签订订货合同,工厂按合同供货。这样,只能销售产品的30%左右,其余产品由工厂自销。他们采取了生产厂家直接与商业三级站、供销社或零售商店见面的方式开拓销售渠道,每年工厂自销约占70%左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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