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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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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族文化
分类号:
G127.34
页数:
10
页码:
264-2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3年~1988年长春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化事业
民族文化
长春市
内容
一、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
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在上海路28号处。创立于1953年6月,初名长春市朝鲜族文化站,站长李铁(本目项下未注明族别者皆是朝鲜族),10月成立文化站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组织朝鲜族群众参加文化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健康发展。1959年初,文化站改称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编制6人。“文化大革命”前主要活动:扩建图书阅览室,藏书3万余册;添置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伽耶琴等乐器;每逢星期日举行舞会,业余演出队一年一次到市内和市属五县巡回演出;辅导音乐舞蹈;协助双阳、九台、榆树等县朝鲜族乡、村,建立农村文化室,排练文娱节目。“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中止活动,1969年5月文化馆被解散。
1976年6月8日,成立朝鲜族文艺辅导组。1978年11月20日,恢复朝鲜族文化馆,事业编制15人。1982年市财政拨款10万元,动迁占用房舍的14户职工。1983年1月3日,《长春文艺》(朝鲜文)创刊号正式出版。1986年4月省市拨款109万元,开始翻建文化馆,1986年10月30日竣工,建筑面积1876平方米。一楼是营业性220平方米阿里郎歌舞厅,二楼有28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80平方米的排练场,9个办公室。地下室是阿里郎大酒店。1986年1月6日,吉林省文化厅下发吉文群函字〈86〉1号文件,文化馆更名为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30人,隶属于长春市文化局,享受副县(处)级待遇。1988年实有人员28人,其中男11人,女17人。内部设置艺术部、文学部、民俗活动部、美术摄影部、办公室。今馆长南永根。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艺术馆积极主动开展活动,主要活动内容有:(一)开展各民族的联谊活动,增强民族团结。凡时逢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时,皆举办朝鲜族文娱联欢活动,届时除朝鲜族外还邀请其他各族同胞参加。自1982年以来,每逢端午节皆承办“民族团结大联欢”活动,1986年的联欢大会有13个民族万余人参加。(二)指导市辖朝鲜族聚居地方的民族文化活动。1980年8月至10月,开展“农村群众文化包干活动”,培养九台、双阳、榆树三县农村文化活动骨干12人,协助排练四台节目。1985年7月,在双阳、九台两县开展“农村服务日”活动,内容包括辅导文艺演出、照像服务等,培训文化活动人才2500余人。为提高朝鲜族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资的音乐、舞蹈教学水平,1985年8月协助培训40余人;为提高朝鲜族儿童美术乐趣和创作水平,举办学习班,培训师资50余人;还开展了集体舞、友谊舞、现代舞的学习、培训和比赛活动。(三)参加和承办民族联合演出活动。1979年3月,组织“乌兰牧骑式”文娱演出队,到九台、榆树两县朝鲜族聚居村屯演出15场。7月至10月,组织20余人到双阳、九台、榆树、德惠等四县24个村屯演出70场。1980年6月10日,举办朝鲜族音乐比赛演出,有28个单位202人参加演出,表演71个节目。事后艺术馆选出优秀节目单独演出8场。1981年4月,参加长春市“春城音乐会”、“长春之夏”演出活动,艺术馆以25人组成演出队参加,事后将演出的节目带到省内15个县演出56场。1984年8月,参加东北三省首届朝鲜族业余歌手演唱比赛会。1986年6月参加长春市“小天鹅”音乐舞蹈比赛演出,事后组织了朝鲜族儿童专场演出。(四)向国外友人开展宣传活动。近几年不同国籍的朝鲜人到长春市旅游、观光、洽谈贸易、访亲会友者日益增多,艺术馆抓住机遇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近几年接待60多个国外旅游团(队)、1600多位不同国籍的朝鲜人。韩国《朝鲜日报》人士感言:“中国的朝鲜族人,物质生活水平虽不如我们富裕,但你们的政治地位很高,议会中有要员(指人大代表),政府中有官员,这在别的国家朝鲜人中是看不到的。”韩国画家朴锭一说:“在国内听说中国穷,啥也不是,我这次是第7次来华,对中国的印象一次比一次深刻。我亲眼看到长春朝鲜族老年协会开展的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朝鲜族特点的活动,看到老人们精神焕发,过着幸福晚年生活,既感到惊奇,又替他们高兴,可真是安居乐业、福份不浅啊。”
该馆1988年承担了第三届东北三省朝鲜族业余音乐舞蹈比赛吉林省代表队的组建任务,还承担了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朝鲜族少儿艺术节的四平、辽源、白城、长春四个地区代表队的组建工作。
朝鲜族文艺演出获奖节目(获三等奖者皆略):
1981年4月1日,参加“春城音乐会”和“长春之夏”音乐会,轻音乐《道拉吉》、《华灯圆舞曲》、伽耶琴弹唱《亲朋好友》,被选为优秀节目。
1984年5月4日,长春市朝鲜族纪念“五·四”青年节,朝鲜语诗歌朗诵、讲演、讲故事比赛大会,青年组崔京玉获一等奖,于玉莲、崔真实获二等奖。儿童组吴基玉、郑玉姬获一等奖,金海兰、金淑芬获二等奖。
1986年6月4日,长春市举办“小天鹅”音乐舞蹈比赛,朴贞淑创作的三人舞《欢庆》,获创作奖和优秀表演奖。金吉子创作的顶水舞《布谷鸟与小姑娘》,获优秀表演奖。申今子辅导的伽耶琴弹唱,获优秀表演奖。吴基哲辅导的手风琴合奏,获优秀表演奖。
1988年7月21日至23日,参加东北三省第三届朝鲜族独唱、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比赛,获得如下奖励:独唱民歌一等奖姜月仙(女)。二等奖:通俗唱法黄海月(女),美声唱法金吉顺(女)、权太焕(男)。舞蹈三人舞《生命的力量》,获创作表演一等奖(金吉子编舞,崔昌奎作曲);群舞《伟大的双手》获创作表演一等奖(智贞鲜编舞,高昌模作曲)。舞蹈表演一等奖(5人)、舞蹈表演二等奖(3人)。歌曲创作《故乡的绿山》(金成词,朴佑曲)获一等奖,《渔夫之歌》(姜章熙词,李芳日曲)获二等奖。另获精神文明奖、轻音乐队伴奏(10人)一等奖。
1988年8月10日,参加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首届朝鲜族少儿艺术节文艺比赛(在延吉市召开,15个省区),长春市朝鲜族少儿艺术代表队共演出9个节目,其中7个节目获奖。名录如下:群舞《春芽》(金吉子编舞、金胜吉曲),获创作一等奖和表演一等奖;钢琴独奏《斯卡拉蒂大调》(吕萌演奏,8岁)、小提琴独奏《新春乐》、《大调协奏曲》(张云聪演奏,5岁)皆获二等奖。
二、朝鲜族老年人文化生活
1986年12月22日,宽城区成立的朝鲜族老年协会,是长春市最先成立的区一级的朝鲜族老年协会。相继,1987年2月27日第一汽车制造厂、3月24日双阳县的3个朝鲜族专业村、3月26日市二道河子区、4月1日市郊区新立城镇先锋村、5月14日朝阳区、8月20日榆树县延和朝鲜族乡等,先后成立朝鲜族老年协会。1987年8月15日,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长春市朝鲜族老年协会,制定了《长春市朝鲜族老年协会章程》,在省政协礼堂召开成立大会。协会拥有会员300余人,会长尹在勋。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87年7月25日,经请示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每年8月15日为长春市朝鲜族老人节,“视实际情况,组织朝鲜族老年人开展有利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各种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树立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朝鲜族老年协会自成立以来,开展了许多活动,主要有(一)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通过辅导、报告会、专家讲课等形式进行学习,并举办讲演会和智力竞赛活动。(二)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年文化生活。每周日以区为单位集中老人们带着午饭到活动场所,开展舞蹈、唱歌等文娱活动。每逢元宵节、端午节、老年节、国庆节、中秋节都组织游园、各种比赛等文娱活动。(三)调动老年人积极性,组织他们参加《中国朝鲜族足迹》丛书的资料收集编辑工作,学习雷锋活动,文艺宣传和服务性活动等,使老年人继续为长春市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四)与省内外朝鲜族老年协会联谊。近几年接待了吉林市、哈尔滨市、延吉市、白城市等地百余人次的访问并举行联欢活动。对外接待了韩国国际狮子协会309K地区代表团的访问。来访者感受很深,他们表示:“对中国的朝鲜族老人过着幸福的生活,真感到意外,回国后向同胞们好好宣传。”(五)树立尊敬老年人的风气,开展祝寿活动。1987年12月22日,宽城区举办为七旬以上老人祝寿会,推动社会上尊老敬老精神和风尚。这一天几百名朝鲜族老人身着节日盛装到会场。祝寿典礼开始,按照民族风俗习惯,为老人摆宴席,七旬以上老人端坐在席前。随着《祝妈妈长寿》的欢快乐曲,十四位胸戴红花的朝鲜族老人,首先接收他们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孙女等人的斟酒跪拜;其次有省、市区领导同志向老人敬酒行礼,祝他们晚年幸福;还有各方面人士向老人敬酒祝寿。席间,兴高彩烈,伴随着欢乐的舞曲,十四位老人和祝寿的人们共同跳起民族舞蹈,气氛十分热烈,将祝寿活动推向了高潮。会后,为了活跃老人的精神生活,整个下午开展了文化娱乐活动,几百位老人共聚一堂,纵情歌唱,翩翩起舞,尽情欢度协会的周年纪念日和祝寿日。一些老年人含着眼泪激动地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我们今天是最幸福的人。是党的民族政策才使我们有了这么幸福的晚年。”七旬老人女儿李英姬激动地说,从今天的祝寿席看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老人的尊敬,我们子女们非常感激,我们年轻人一定要更加尊敬老人,使朝鲜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
此外,朝阳、二道河子等区,拖拉机厂等大企业,也先后成立了朝鲜族老年协会、朝鲜族离退休职工联谊会,或朝鲜族职工文化活动协会等团体,开展各种活动。
三、文化成就
中国作家协会吉林省分会专业作家马犁(本名马广利,回族),发表30余篇散文和小说。1981年发表的《水击三千里》散文获吉林省“第一届少数民族文学”文学奖。《血染的借条》获全国第一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一等奖。1982年《文艺报》以《回族散文作家》为题,向读者介绍了马犁。1983年马犁调到作协吉林省分会后,成为职业作家,开始转向中篇小说创作。迄今已发表短篇小说20余篇,中篇小说《五彩缤纷的事业》、《西望博格达》等6部,编写电视剧一部(《小龙湾纪事》)。现马犁兼任中国作协吉林省分会理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常务理事。1987年3月,马犁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团成员访问了叙利亚等国。
吉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胡昭(满族),现代诗人,笔名关文修、冯浪声。1983年曾参加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突尼斯、叙利亚等国。主要著作诗集《光荣的星云》、《响铃公主》、《小白桦树》、《山的恋歌》等。
《企业文化报》总编辑中申(满族),一级作家,吉林省政协委员。著长篇小说《港岛银星》、《我青春的恋歌》,中篇小说《香港之夜》、《香岛风情画》、《香港女士》等。被国务院侨办、全国侨联,授予“全国优秀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称号。
长春市文艺界联合会副主席张少武(满族),市政协委员,《春风》杂志编审。主要作品在儿童文学方面,著《收窝瓜》、《远方的种子》、《九月的枪声》等小说。1985年至1987年间,获省和全国“荣誉文学编辑”称号。
中国作协吉林省分会常务理事,创委会副主任丁耶(满族),一级创作员。著《外祖父的天下》、《白玉的基石》、《鸭绿江上的木帮》、《少年的磨难》等。
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副编审杨子忱(满族),一级作家,长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创作题材广泛,乡土气息浓郁。主要作品有传记文学《关东奇人》、《王尔烈传》;纪实文学有《大东北风云·血证纪实》;诗歌集有《松花江传》等。其作品有39件先后获国家、省、市各种奖励59项。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副编审吴玉兰(回族,女),经她编审出版的书籍150余种约一千余万字,其中《中国大豆病虫图志》获北方十省优秀图书一等奖。《长白山伞菌图志》获北方十省优秀图书二等奖。
吉林大学副教授韩凌(锡伯族),从事俄国文学研究和翻译,编写《俄国文学史》,译作主要有《车尔尼雪夫斯基评传》、《屠格涅夫评传》、《沃罗夫斯基论文学》等。
作家协会吉林省分会民族文学委员会副主任韩汝诚(蒙古族),蒙古名博彦孟和,笔名公羊角。市政协委员,市文联专业作家。著长篇小说《吕四娘别传》、《二等巡官与马车夫》。
东北师大中文系教授冯景阳(回族),全国高等院校文艺理论研究会理事,撰写了《无产阶级的文艺纲领》、《论典型人物的个性》等论文,主编的《文学概论》教材在全国颇有影响。
吉林教育出版社编审张满隆(满族),著《热血为振兴中华而涌流》、《走向永生与灭亡的瞬间》等报告文学。《三十三块弹片》获全国青年报刊优秀作品三等奖。
吉林日报社总编辑关东镇(满族),高级记者,著《可骄傲的时代》、《火热的季节》、《初夏访扶桑》、《告别了岚山》等报告文学。
东北师大副教授杨士菊(回族,女),创作歌曲50余首,发表在报刊杂志上,其中11首受到省市级奖励。
长春电影制片厂作曲家雷振邦(满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吉林省政协常委。先后为电影《董存瑞》、《五朵金花》、《冰山上的来客》、《吉鸿昌》、《四世同堂》等40余部影片谱写音乐。
长春电影制片厂导演广布道尔基(蒙古族),科左中旗人,是我国第一位蒙古族电影导演,1955年调入长春电影制片厂,曾执导《前哨》、《家务清官》、《父女情》、《女模特之死》等故事片。
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演员孙敖(回族),为译制片《永恒的爱情》、《阿西门的街》、《消失的女人》、《警告》、《杀人狂》、《复活》等四百余部影片男主角配音,几乎囊括了长影历届“小百花优秀男主角配音奖”。《两个人的车站》获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自1983年以来,一直是长影厂的先进工作者,曾三次获文化部奖。
长春电影制片厂一级演奏员高凤(回族),著小歌剧《光荣献给毛主席》,管弦乐与交响乐曲《春之序曲》,为电影《不该发生的故事》、电视剧《刑警队长》谱曲等。
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演员张巨光(回族),先后参加拍摄《草原上的人们》、《平原游击队》、《甲午风云》、《三进山城》等近20部影片,还参加《顿巴斯矿工》、《格林卡》等70余部译制片的配音。
长春电影制片厂二级编辑白帆(满族),翻译日本影片《没有太阳的街》、《正是为了爱》、《蟹工船》等,与张笑天合作创作电影文学剧本《杨靖宇》拍成了电视剧。
吉林省艺术学院教授周其昌(回族),板胡演奏员,他编著了《广东歌曲选——高胡独奏曲集》,他创作的板胡曲《云雀》、《春城节日》已灌制了唱片。
吉林省吉剧团演员韩烽(回族,女),12岁开始学戏,先后在评剧、京剧、吉剧团中当演员,她戏路宽,功底深厚,表演洒脱,嗓音宏亮,擅长青衣、刀马花旦、闺门旦、泼辣旦、彩旦等角色,曾在评剧《杜十娘》、《青年一代》、《杨八姐游春》、京剧《红灯记》、吉剧《桃李梅》、《香罗恨》等剧中饰主角,多次获表演一等奖。1981年、1982年分别被评为省直属文教系统青年标兵、青年突击手。
长春电视台编辑孟欣(回族,女)。1986年导演的《电影音乐晚会》节目,获“全国迎春文艺节目展播奖”,1987年导演的《长春春常在》一台春节晚会节目,获全国首届“星光杯”一等奖。《东北风》获1988年全国迎春文艺节目展播一等奖中的第一名,被定为国际交流节目,曾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展播。
吉林省京剧团二级演员张晨明(回族),京剧小生演员,具有演、编、教、导等业务能力。在《罗成叫关》、《白门楼》、《群英会》、《玉堂春》等20余台戏中饰主角。
吉林省曲艺团相声演员马敬伯(回族),二级相声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吉林分会理事,是天津著名相声演员马三立的堂侄。其技艺与马氏一脉相承,是50年代开发吉林省相声艺术的前辈之一。1958年他与王宝童合作整理传统相声,著有《五红图》一书,并录制了《夸住宅》、《五红图》、《开粥场》等相声。
吉林艺术学院教授英若识(满族),专攻刻画,作品有《党委书记》(木刻画)、《山村夜色》(铜版画)等。
吉林日报社高级编辑,长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戈沙(俄罗斯族),擅长报刊插图、油画、版画。主要作品有《古老的歌》(版画)获日中艺术交流金奖。《山村女教师》(版画)获全国少数民族美展佳作奖。《布达拉宫》(版画)获全国第十届版画展铜奖。出版《戈沙版画集》。
长春邮电学院美术师仉荣斌(回族),以画长白山森林而闻名于国内外美术界。1988年6月6日一12日,在北京中国艺术家画廊举办题为《长白山原始森林—吉林仉荣斌画展》,展出了他的国画、水粉画70余幅。这次画展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美院名誉院长、中国著名画家吴作人先生题名。中国版画家协会主席李桦先生题字:“美在森林”。吉林画院院长黄秋实先生题字:“森林之子”。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朱学范与仉荣斌合影留念。中央电视台、吉林广播电台,《人民邮电报》、《光明日报》、《吉林日报》等全国多家新闻单位都予以报道和评论。
吉林画院专职画家关鉴(满族),一级美术师,吉林省第六、七届人民政协委员、中国田园乡土画会副主席、中国同泽书画研究院副秘书长、吉林省中山书画社副社长。出版连环画册30余种;国画、年画、宣传画等20余种。主要画作有《知心人》、《欢乐的草原》、《千秋功罪》等。其作品多次在国际、国内展览中获多项奖励。
北国书画社副社长张鸿飞(满族),一级美术师,吉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国画艺委会副主任。主要画作有《白山黑水》、《天娇图》、《福临门》、《拉林河的传说》等。其作品九次参加国内外美展,获得多项国家的奖励。1985年获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技术人才”称号。
吉林省图书馆馆员韩再贤(回族),工艺美术师,是以“科学普及美术装饰画”而见长的画家。他创作的《东北三宝》13幅水粉组画,参加了1987年5月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全国农技科技致富科普美术展览》。他创作的《激光画廊》获吉林省首次举办的科普美术展览优秀作品奖及全国科普美展三等奖。
长春市艺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兆一(满族),吉林省二人转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编辑出版《二人转史料》,发表论文150余篇。
高级记者郎琦(满族),摄影《秋》获第32届新加坡国际沙龙摄影比赛金奖。《寒鸭数只流水绕山村》获全国首次风光摄影艺术照片“兰杯奖”。《飞机灭虫》获全国绿色宝库摄影艺术一等奖。《金色运输线》获吉林省第十届摄影艺术金牌奖。
吉林省歌舞剧团一级编导崔善玉(朝鲜族,女),编导《勇士的欢乐》舞蹈,1987年5月获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编导《长春春常在》歌舞,获“全国星火一等奖”。因有突出贡献,获吉林省“英才奖章”。
吉林省歌舞剧团一级编导陈香兰(朝鲜族,女),编导三人舞《节日的金钹》,1980年获“全国歌曲舞蹈创作一等奖”。因有突出贡献,获吉林省“英才奖章”。
吉林省歌舞剧团一级指挥朴佑(朝鲜族),指挥《长白山之歌》大合唱,获吉林省指挥奖。儿童歌曲《森林的孩子》,1984年获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东北三省少年首届文艺汇演,获音乐作品一等奖。
据统计,长春市(含驻长春省直文化单位)文化艺术界中,各少数民族成份者,获得各个系列高级职称者63人,其中满族21人,回族25人,朝鲜族3人,蒙古族和锡伯族各2人。因有突出贡献而获得各种荣誉称号者有:长春市杂技团刘有杰(回族),获省和市劳动模范称号;吉林省戏曲学校张桂秋(满族,女),获吉林省劳动模范称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任川(朝鲜族),获省劳动模范称号;吉林省艺术研究所那炳辰(满族),获吉林省“拔尖人才”称号。
在史学研究领域,驻长春的高等院校和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有一些汉族学者和少数民族成份学者,长期从事北方少数民族史研究工作,所撰写出版的专著在国内外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吉林大学教授张博泉(满族)著《金史论稿》和《金史简编》。教授孟昭信著《康熙大帝》。东北师范大学教授李洵与赵德贵合作,主点《八旗通志》初集、《钦定八旗通志》。教授杨树森著《辽史简编》。教授田志和著《民国初年蒙旗“独立”事件研究》。教授穆鸿利(满族)与人合著《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副教授刘厚生著《简明满汉辞典》、《满语文教程》、《清代宫廷萨满祭祀研究》。研究员傅朗云著《金史辑佚》,与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旸合著《东北民族史略》。吉林省民族干部学校副研究员朱在宪(朝鲜族)与研究员蒋秀松(壮族)合著《东北民族史纲》。研究员王承礼著《渤海简史》。研究员张璇如(满族)与蒋秀松等人合著《女真史》,主编《吉林旗务》、《吉林旗人生计》、《吉林贡品》。吉林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李建才著《东疆史略》(合著)、《东北史地考略》。副研究员李展福著《渤海史》,与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一良合著《高句丽史》。吉林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富育光(满族)著《满族萨满教研究》(合著)、《满族萨满教与神话》。吉林省艺术研究所副研究员石光伟(满族)著《满族萨满跳神研究》(合著)。吉林省图书馆副馆长金恩辉校《打牲乌拉志典全书》(合校)。
在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领域,少数民族成份学者有许多人成就显著,如东北师范大学教授赵矢元(满族)著《孙中山与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等多部专著,是中国近代史学科的著名专家。吉林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王惠岩教授(回族),建立的政治学专业,是全国大专院校中的第一个政治学系,他主编的《政治学原理》、《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学讲座》等著作,在国内有广泛的影响。现在他是培养政治学的博士生导师。1985年获吉林大学和国家教委授予的“优秀教师”称号,获吉林大学教学质量特别奖,1985年10月曾前往美国讲学。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人口研究所所长宛樵教授(回族),主编和出版了《亚当斯密与“国富论”》等著作,他曾于1980年参加过在马尼拉召开的“国际人口会议”,1985年以吉林大学学校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国访学于日本关系学院大学。吉林大学教授关梦觉(满族),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委员,吉林省社联副主席。主要著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问题》、《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美国经济危机》、《美国跨国公司》等。吉林大学教授李放(满族),与他人合著《法学原理》,主编《法学基础理论纲要》、《法学概论》等多部专著。吉林大学教授申泰海(朝鲜族)与他人合编《汉日辞典》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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