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经营拖拉机的管理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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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938
颗粒名称: 生产队经营拖拉机的管理办法
分类号: S23-01
页数: 2
页码: 319-3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局制定生产队经营拖拉机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拖拉机 经营管理 长春市

内容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生产队农业机械日趋增多。为了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机械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队自行购置的农业机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生产队。
  二、管理分工和要求:
  公社农机站负责驾驶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技术、业务指导;检查保养升级赛和安全生产;有条件的可承担供油、供件和检修等工作;负责选用驾驶员时的考试、体检、审查,并上报公社。
  驾驶员的考试、定级、发证统一由县农机局负责。
  大队农机队负责机务技术指导;农机具高号保养;协助生产队做好生产、财务、保养、修理计划;汇总表报;有条件的也可供油、供件。
  生产队要有一名队长专抓农机工作,严格遵守机务管理规程;搞好班次和一、二号保养;农机具要有库、棚、有停放场;用油要经过沉淀、过滤,做到油净。拖拉机要达到“三不漏、四净、一完好”;农具要保持“三灵活、五不、一完好”。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上,必须单独建帐,搞好成本核算。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机车组要做到“三单一票”(随车日记、领料、作业交工单和油票)齐全。按上级会统规定及时向大队农机队报表。
  生产要有计划,消耗要有定额。制定的保养、修理、财务等各项计划和各项消耗定额,要经队委会讨论同意后执行。要有奖有罚。努力做到高效、优质、低耗、安全。
  要健全机具和农机人员档案。机具档案由公社农机站、大队农机队、生产队三级管理。驾驶人员档案由公社农机站管理。
  四、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按考核的级别并参照本大队农机驾驶员的工资标准由生产队评定。
  标准农机队条件(草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长春市志 农业机械化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产生、成长、发展、曲折、变化、改革的整个过程;记述了管、供、修、造、研、训农机体系的各个方面。不仅记述成功,也记述失误;不仅记述经验,也记述教训;不仅有静物记述,也有动态记述。可以说,这部志书反映了长春市农机化事业的本来面貌,可谓文如其事,文如其真。这部志书对长春农机化事业发展定会带来深远影响,定会薪尽火传,泽流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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