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街道办事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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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723
颗粒名称: 四、街道办事处
分类号: D632.9
页数: 1
页码: 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3年初至1986年长春市街道办事处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的街道办事处,经历了漫长的曲折发展过程。解放初期由街政府变为街公所,后又取消街公所,在公安派出所内附设民政干事。1952年6月,裁民政干事设街办事处57个,1953年初又改建街道居民委员会。1955年8月,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长春市建立了52个街道办事处,并将居民委员会划小,把它变为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1958年街道办事处改为人民公社,直到1980年取消人民公社,又恢复街道办事处。
  由于城市的发展,市、区管理体制的改变,若干工作逐步下放到基层,街道办事处承担区政府交办的事情越来越多,远远超出了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的范围。为适应形势的发展,长春市各街道办事处均强化了办事机构,设置了职能部门,扩大了编制。一般都设有办公室、行政科、工业科、商业服务科、城建卫生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防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有工作人员60~80人,其中15~20人为国家行政编制,另外的40~60人为事业或企业编制。从1980年恢复街道办事处以来到1986年,长春市4个城区的街道办事处由27个增加到50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所承担的繁重街政工作,为巩固与加强基层政权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民政志

《长春市志 民政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重点记述解放以来40年,注意反映长春民政工作的地域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全书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优抚、退役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政经济、婚姻、殡葬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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