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
长春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长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五篇 政治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58
颗粒名称:
第五篇 政治工作
分类号:
E22
页数:
127
页码:
317-443
摘要:
本篇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军事志的政治工作的旧军队政治工作、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政治工作
工作报告
内容
第一章 旧军队政治工作
旧军队的政治工作,就其基本内容而言,主要是加强对部队的思想统治,组织控制和军法军纪约束,并为此在部队设立了相应的执行机构。
第一节 清军政治工作
一、精神灌输
清朝以武功开国,视军队为国家根本,从多方面予以治理,尤其注重精神灌输。遵循“治军之道,首在训兵,其次练兵”的治军原则,把“忠君爱国”思想作为精神教育的核心,培养官兵效忠清廷。雍正二年七月(1724年9月)在一次训谕中,要求八旗官兵“笃于事上,一意竭诚忠效”。同治初年,吉林创办练军、防军(靖边军)伊始,就把“忠君、尊孔”作为军队教育的重要内容。光绪末年,吉林编练新军,把“修礼义忠勇”作为军队精神教育的基本点,在官兵中宣扬“皇仁国恩”思想。宣统元年(1909年)吉林军署发布《教练处详送备补队暂行教练简章文并批》,规定把教唱“忠义歌”、“劝兵歌”、“训兵歌”列为官兵思想训育的重要内容。此外,还通过为战死官兵建忠祠,招军魂,在官兵中灌输“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的宿命论观念,束缚官兵思想,使其甘愿充当封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
清末,清廷贯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治军方针,把中国儒家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训兵观结合起来,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方式,增添了新的教育内容。此间,驻长春府的陆军第三镇等部,开设了“军人精神谭”等课目,设置了正规的政治训育教程,由专人讲授历史、修身等课。吉林军署制定的《教练处考察军队各期教育章程》规定,在考察军队教育时,除考察各学科和术科训练成绩外,“应行特别注意”的是兵丁“精神教育之心得”和“军纪之张弛,士气之盛衰,官长与兵丁亲和悦服之程度”等事项。
清朝历代统治者都视东北地区为其统治全国的根基,认为“吉林为我朝发祥之地,非各省驻防可比”,“自当恪守旧章”。因此,清廷在治军中竭力向官兵灌输“忠君爱国”和“抒忠尽汝务,务本付予诚”等思想,同时,还恪守“崇尚武功,防止汉化”的方针,对八旗官兵学习汉文、效仿汉俗的现象,屡次下令整饬,降旨训诫满洲八旗“务守满洲本习,不可稍有疑惑”,以保持“吉林八旗天下最”的劲旅,作为其赖以统治的忠诚可靠的骨干力量。
二、武职选任
吉林八旗选任武职官员,分开列、拣选和世袭三种。
吉林将军、各城副都统职缺,由兵部知照军机处,开列侯选人名单,请旨简放(皇帝批授)。长春厅(府)自有八旗军驻防后,其职官均在协领之下,因此其各级职官任用皆由拣选和世袭解决。协领、参领、佐领、防御、骁骑校和领催职缺,由吉林将军从本处官员中拟定正、陪,咨送兵部,参加拣选,请旨待补。拣选的选拔方法,主要是根据官佐平时政绩考核优劣决定拟补之正、陪人员名单,呈报补放和待补。至嘉庆十年(1805年),清廷还规定,凡初任的世职官员,一律要降级试用一至二年后,再由该管大臣决定是否升用,对未经设立防御的地方如有佐领缺出,可从骁骑校内拣选补用。
在八旗武职官缺中,佐领中的世管佐领职务,其子孙可世代承袭。将吏因公和参战已故者,其子孙可授“难荫生”资格,待入监学习3个月后,再按其先辈生前职务,委以一定官职。有清以来,由吉林将军衙门题名“拣选”的各地各级武职官员均为世族,拔补虽多,却多数不能胜任其职,若非是上司亲故者更难列入“拣选”名单,武职选任中任人唯亲的问题十分普遍。
到清末,题命待补者大都不堪任用。
练军、防军(靖边军)驻长春府各部的职官,都是从原八旗军官佐中转任而来的。新军中的一些官员也来源于八旗官佐,但其主要将吏和教习却来自北洋。为了解决官佐素质低的问题,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根据吉林将军令,长春府城保举的官员,也要在实际工作中考核后再行决定是否补缺。为掌握先进的军事技术和军事理论,适应近代军事体制的变化,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后,军中将弁改由军事学堂培育的毕业生充任,但下级指挥官多系行伍出身,没有受过专门系统的军事教育,素质低劣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晚清时期,清军在人事管理上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光绪三十四年三月(1908年4月),吉林设置了旗务处,下设5个科,其中军衡科是吉林八旗军有史以来设立的第一个人事部门,负责官兵升调补署、世职、休致(退休)、功过档案等事务。这一机构的设立,对过去那种军中人事事务无专职部门负责的状况是一个进步。
三、奖励惩罚
清廷治军奉行“信赏必罚”的原则。为严肃军纪,达到巩固部队,凝聚军力之目的,规定了有关奖惩的军纪法规,对在招抚、作战、驻防、操练、执行公务及军政考核中成绩出众者,视其功等大小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对违纪违令、玩忽职守者,则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按清军有关奖惩的规定,奖励分为晋世职、晋级、升官、著赏名号(授予称号)和赏钱财物等几种;惩罚分为罚俸、降级(降级留用、降级调用)、革职(革除职务、革职留用)和削去世职爵位等方式。
清初,满洲八旗兵大量入关,清廷为巩固其发祥之地吉林的统治和加强边疆地区的防务,于康熙元年(1662年)制定了招抚“新满洲”的奖励标准,对招抚者按其招抚户数的多少,分别准给头等、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军功,对率部归顺的部族首领,按其所带户数的多少,赏封一定的官职。
对作战有功的官兵,清军实行重奖。同治四年(1865年),谕旨吉林将军,“凡所获‘马贼’中有悔罪自新者,可按捕盗多少奖赏;捕获巨盗及斩盗多名者酬赏翎支,破格奖励”。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抗俄战斗中,吉林将军规定:凡能在俄军过境中斩一名俄兵者赏银五十两。当年七月二十七日正式发布“擒杀洋兵”的赏格告示:凡生擒一名俄军者赏银五十两,击毙一名俄军者赏银十两。此外,对驻防守土、执行公务、军事操练等成绩突出者也予以奖励,以示恩宠。
清军对违纪违令的官兵,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的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对在作战中违犯命令或失利的将吏予以从重处治。对在平时执行公务中玩忽职守,不尽职尽责认真办事者,清军也予以惩罚。光绪四年十一月(1878年12月),伊通河正黄旗蓝翎骑都校索成,因在捕盗中妄拿无辜而被革除职务。对举荐官员才能不贤者,训练和军政考核中成绩不佳者,亦照例予以处罚。
光绪十四年四月(1888年5月),吉林将军衙门针对士兵开小差日益增多的状况,根据清廷就此发出的整饬令,制定并发布了惩治开小差士兵条例,其中规定,士兵逃后1个月内被拿获者,先责军棍五十,插双耳箭游营3日后,再枷号1个月,满月后,再责军棍一百,收营入伍。在处罚士兵的同时,对其管营官也相应地予以责罚。兵丁开小差,将该管营官记过半年,如逾3名者,分别参处。
清末,清军官兵贩卖军火现象比较普遍,为此,清廷谕令吉林将军参照执行盛京所定的《严惩私贩洋枪洋炮章程》,严厉惩治当事者。《章程》规定:凡私贩洋枪洋炮者,一律发往新疆给官兵为奴;贩私枪者枷号两个月,杖一百;贩卖洋(火)药、洋砂、铜帽者,按私贩硫磺论处。
清军虽然强调要“赏罚分明”,但实际上功过不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相当普遍,官兵的法纪观念甚为淡薄,有纪不遵,有章不循,违法乱纪之事层出不穷,此种现象自嘉庆朝起尤为突出,严重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清军在近代抗击帝国主义侵略时之所以一战即溃,屡遭败绩,此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节 东北军政治工作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从民国初期的奉、吉、黑三省省防军,到三省军政统一后的奉系军队,在整军经武中,都非常重视精神教育,培植重用亲信骨干和实施奖惩制度,以便有效地控制军队,达到维护地方割据政权,进而争雄中原,入主中央政府之目的。
一、精神教育
奉系军阀形成前之民国初期,吉林省防军驻长部队的精神教育,基本上是沿袭清末军队的教育方法,各陆军混成旅、团在部队教育训练的学科中开设了精神教育课,授课一般按建制单位组织进行,由各级长官和军士担任教员,学习内容大都是“四书”、“五经”等儒家思想学说。还通过祭祀孔孟等活动,宣扬“忠孝节义”、“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观。为迎合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需要,精神教育课还学习了袁世凯的《告诫军人训令》和《布告军界文》,向官兵灌输袁世凯是“士兵的衣食父母”,军人对大总统有绝对服从之义务等效忠思想。
1919年张作霖以武力驱逐吉林督军孟恩远,实现了东三省军政统一后,奉军驻长春的各旅团部队的精神教育,主要是通过发行军事杂志和讲义、设立精神教育课和长官训话等手段,向官兵宣传“东北人治东北”、“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等思想,并训诫官兵要“作战勇猛,虽死犹荣,封妻荫子,光宗耀祖,青史留名”,要官兵以关羽和岳飞的忠勇精神为榜样,驰骋疆场,英勇作战,为奉张军阀的统治效忠卖命。
1929年东北军易帜,被国民党政府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东北边防军(俗称东北军)后,其所属部队的精神教育,开始以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把“服从中央统一指挥,平息内战,共御外侮,反共清党”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的部队教育,还通过长官训话,上政治课,组织官兵学习《军事月刊》,教唱“好男儿”、“励志歌”、“从戎乐”、“黄族歌”、“满江红”等军歌,分析国内外的政治军事形势等方式,开展反帝爱国教育,要求东北军官兵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机、处于危亡之际,要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重,团结一致,杀敌卫国,“不负整军经武后哲前贤”,做“还乡马革将尸裹”的“好男儿”。
二、军官任用
1912年3月15日,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原清末“所有各省文武属官,照旧供职,官制、营制,概不更动”,“官名虽更,政权依旧”。据此命令,原清末驻长春府军队的各级官佐继续留任。翌年2月,驻府部队吉林新练巡防营改编,根据《统制等改称师旅团营连长》的命令,其职官名称相应地作了变更。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陆军官佐补官令》,首次规定了各级军官晋升条件和批准权限,将官(督军、师长、旅长)晋升不受条件限制,由中央政府决定,校官(团长、营长、炮兵连长)须任满现职3年方能晋升,任命权也由中央政府掌握,将、校级军官委任状均由大总统签署方能生效,尉官(连长、排长)任满现职3年方能晋升,任命权由督军掌握。
1919年张作霖以武力手段驱逐了吉林督军孟恩远,将驻吉林省的军队纳入奉军序列,此后,将、校两级军官都由张作霖任命。1928年张学良继任奉军统帅后,将、校两级军官改由以张学良的名义任命。东北军易帜后,国民党中央政府与张学良达成协议:“东三省军政要员,均由张学良开列名单转呈蒋介石,国民党中央政府应认可无疑义”。此种状况一直沿续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为止。
在奉张集团统一东三省军政前,吉林军队军官的任用和奉张集团一统东北后奉军军官的任用,都是典型的任人唯亲。民国初期驻长春的吉林陆军混成旅(后改称吉林陆军第一混成旅)旅长裴其勋为袁世凯的旧部下,第二混成旅旅长高士傧为孟恩远的亲戚。孟恩远为了有效地控制军队,创设了模范营和下级军官养成所,培植亲己势力。至东三省军政统一后,奉军居要职的高级将领更几乎都是张作霖的亲戚和结义兄弟,张作霖任用军官的第一标准就是要“绝对忠于自己的人”。因此,过去曾与他占山为寇的“兄弟”、同乡、亲朋、旧友、部下,都被安插于奉军中担任要职。1922年7月,东北军进行了整顿,废除了中下级军官中的推荐制,也不再由大小匪首中选拔军官,而是改用考试的方法和从东北讲武堂、东北陆军模范队的毕业生中选任中下级军官。此外,吉林还成立了吉林陆军军官训练处,为部队培训基层军官。
三、奖励惩罚
民国时期,军队的奖励分勋章、奖章、奖授年金和晋升职务等几种形式。对于立大功者的奖励,一般授予勋章。勋章分白鹰、文虎两种,各分九等。奖章授予平时和剿匪作战有劳绩者,分金、银、蓝、白四色,代表四个等级。1923年9月11日,吉林省长公署颁布《剿匪奖惩条例》,其中规定:对剿抚土匪出力的官兵,按功劳大小分别予以记功,授予奖章,晋级和记名晋级的奖励。
关于惩罚,民国初期之吉林军队对违犯纪律的官兵的处罚,大体上沿用清末旧制。到奉军(东北军)时期,对官兵惩罚分笞刑、罢免、收监、撤职、降级等几种形式。1922年7月,奉军为整肃营伍,确保部队战斗力,还规定:“军人若发现有吸鸦片者,立即免职处罚,军官若发现吃空饷者,严厉处罚,士兵逃跑被抓回一律严惩”。同年10月颁布的《剿匪奖惩条例》中还规定:“部队长官在驻地中见匪不抓,私通匪贼,隐匿不报,予以削除军籍、降级、罚薪或记过”等处分。1928年10月4日,吉林省长公署发布训令,其中规定:军人衣着不整,不答军礼,涉足娼窑,宪兵执勤不认真者,除对本人予以惩罚外,对其长官也相应地予以责罚。1929年东北易帜后,对官兵的处罚按国民党军队的奖惩章程条例实施,但同时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为配合国民党军“反共剿共”的需要,东北边防军驻吉林长官公署制定了《吉林省官民防剿共匪奖惩规则》。
东北军时期尽管制订颁发了一些奖惩条例,要各部队贯彻执行,以维护军纪,控制军队,但因受军队内部各种复杂关系的影响,致使条例不能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各部队功过不分、赏罚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
第三节 伪满洲国军政治工作
伪满洲国军,是由投降日本关东军的东北地方军阀部队所组成,在其存在的14年间完全受制于关东军司令部,是日本侵略军的附庸和殖民统治的工具。因此,它的所谓政治工作,实际上就是日本侵略者进行的殖民主义思想统治和组织控制。
一、思想统治
日本侵略者对伪满军的思想统治核心是奴化教育。
1932年8至9月间,伪军政部和省警备司令部,相继设立了中央军事宣传委员会和警备区军事宣传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伪满军的精神教育和政治宣传活动。
按照日本关东军的旨意,伪满军组建初期,部队教育的指导方针是所谓帮助伪满军“各军官长、兵,确认新国建设意义,并将全国军人陶(冶)成新军人资格”,扫除“旧军阀豢养私兵之淫政,使之洗心革面,彻底改良,陶(冶)成新军”,并向官兵宣扬“日军出兵东北,只是使东北百姓从张作霖父子的暴政中解救出来,绝无领土要求”。此年,伪满军先后两次举办了有各级“优秀军官”参加的“建国讲习会”,“授以建国之意义,日满协和之原因,以及新军人应尽保国卫民等常识”。“讲习会”结束后,学员们“归向各部队中长官僚所,详为譬解开陈,斯将全国军人,均明以上意旨,而巩固军心,竭诚拥护新国”。9月,伪中央军事宣传委员会创办了《军事周刊》,“专以宣传重点,对军内建军当初之不安定时以安定军心,教化向上为目标”,对伪满军官兵进行精神教育。1933年6月,《军事周刊》更名为《精军旬刊》,继续向官兵灌输日满融和,东亚共荣,王道乐土等军国主义思想,“注意军人之精神教育,其军纪与风纪,增益军人学识,涵养军人道德”。此后,伪满军之精神教育,随着伪满洲国“治安由小康状态而转入治平状态时期进入了正常状态,是故各部队每月则有每月之计划,每周又有每周之进度”。要求伪满军部队在“教育中务求利用切合当时之机宜,且按部队之情形,随时对证之针砭,以实施之”。
1940年9月17日,伪满洲国治安部颁布了《军队教育令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军队教育以涵养军人“透澈之建国精神及坚确之军人精神严肃之军纪”为重点,“建国精神者,即向日满一德一心,民族协和、道义世界之显现上精进诚心之谓也”,“军人精神者,即基于建国精神上下一体献身殉国发挥武人之本领诚心之谓也”,“军纪者,即统帅确立、上下一致团结诸规律严正确实之谓也”。在精神教育中以“忠君亲日”为重点,要伪满军官兵不仅每天早晨向伪满皇帝祷告,表忠心,更要向日本的“天照大神”朝拜,视“天照大神”为国祖,尊奉日本天皇为第一“人神”。
为配合日军的侵略扩张,伪满军政领导机关还利用广播、电影、文艺演出、长官训话等形式,大肆宣扬“日满亲善”、“大东亚圣战”等军国主义侵略政策。伪满国兵法实施后,被征集入伍的新兵,要进行集体效忠宣誓,其誓词是:“……我等一同谨恭尊奉实践帝旨至诚,服从上官,遵守命令,勉励军务,以期完成军人之本份,而为国民之仪表。”各军管区待新兵集中后通常都要把新兵编成新兵营,集中起来进行为期3个月的奴化教育,军管区司令官一般都要进行训话,强调说“服兵役是青年人最光荣的事情,你们都是满洲国的优秀青年,应当是忠君爱国,用心学习技术。遇战努力杀贼是军人的天职,以后要竭尽全力向上”。第二军管区司令吉兴还将新兵入营教育拍成了纪录影片《壮志烛灭》,到各地放映。由日本人任队长兼指挥的“满洲国军乐队”及其所属6个分乐队,在宣扬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自成立后,在各种场合或纪念日,多次演奏过《协和进行曲》、《满洲帝国陆军军歌》、《关东军军歌》、《名誉勋章》、《大陆进行曲》、《二千六百年祝歌》等。1940年1月,为配合日本侵略军发动的所谓大东亚圣战,“国军军乐队”(原“满洲国军乐队”)在纪念会公堂(今长春艺术剧场)演奏了《新加坡陷落歌》、《军舰进行曲》,还利用慰问部队、广播、在“野外音乐堂”演出等形式,先后为“万寿节”、“海军纪念日”、“航空纪念日”、“忠灵庙例祭”等活动演出10余次,竭力为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行为歌功颂德。
军校是为伪满军彻底改良培训新军官的基本教育机构,日伪当局对学员的精神教育和思想控制尤为重视。伪满洲国的主要军事学校满洲国陆军军官学校,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自始至终向学生灌输绝对服从,勇敢无畏,自重自信,忠于信守的思想,重点是宣扬“武士道”精神和“忠君爱国”观念。此外也向学生宣扬普鲁士的“尚武精神”,日本的“大和魂”,中国儒家学说中的“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等思想观念。
伪军校在教学中一律使用日语和日文课本,大都由日本人授课。为加快“日满融合”进程,伪军校招收了约半数的日朝籍学生,同中国学生共同生活和训练,毕业的中国学生,一部分被选派入日本士官学校深造。学校在普通课教学中开设有“伦理学”,“伦理学”所讲授的内容除中国儒家学说外,着重是宣扬“天照大神”是创世主,日本和“满洲国”是同文同种,满洲人也是“天照大神”的子孙,日本天皇是现世中的“人神”,是父,“满洲国”的皇帝是子等思想。在日常生活中,学生们早起要晨拜“元神庙”,吃饭时要唱军歌,就寝前要写“反省录”,检查一天的言行。新生入学要参观伪皇宫,拜谒“建国神庙”、“忠灵塔”。为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思想,伪军校还举办了“日军空军中尉春日战绩展”等活动,激励学生“竭尽全力向上”。
伪满皇帝溥仪和日本关东军对伪陆军军官学校之教育非常重视,多次到校巡视和发表演讲。1941年后,伪满洲帝国皇帝溥仪曾多次来校参加开学和毕业典礼,并下达“敕语”:“尔军官生徒,为朕股肱,宜愈尽瘁国军,朕深赖之”,“尔等必当拳拳服膺以身作则俾发扬建国之精神贯彻日满一德一心之真谛忠勇公正信义精诚以为干城股肱之任”。关东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山田乙三,天皇御弟三笠宫等显贵,也曾到校视察,发布演讲,其内容也都是为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政策歌功颂德,鼓吹“日满不可分关系”,勉励学生努力涵养国家意识和国军意识,遵奉实践帝旨等等。
二、组织控制
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后,日本陆军省制定了《满洲国陆军指导要纲》,规定:满洲国军要置于日军经常的、实质的掌握之下,关东军有权在满洲国军中充当各级指挥官。1934年3月,伪满皇帝溥仪以陆海空军大元帅的名义,正式将伪满洲国军的指挥权委托给关东军司令官,使伪满军从形式到实质完全成了日本“帝国国防的补助要素”而受制于关东军。
日本关东军对伪满军的控制,起初主要是通过派遣顾问团来进行,后来日军认为要完全控制伪满军,仅靠少数顾问和教官是不够的,于是又派遣“有为的日系军官”,充任伪满军的各级指挥官,从而完全控制了这支部队,使其成为附庸军。1932年4月,日本关东军向伪满军政部派驻了以炮兵大佐多田骏为首的军事顾问团,作为军政部的顾问部执掌伪满军的军政和军令。与此同时,关东军还派吉冈安直以关东军司令部代表的身份常驻皇宫,有权决定伪帝溥仪的各项活动。关东军作这样的安排,就使伪满军的最高统帅和指挥机关,成为在它实际控制下的傀儡和工具。
顾问团最高顾问多田骏到任伊始,即领受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和参谋长桥本虎之助的意图,提出了建设伪满军的指导方针,其着眼点放在将伪满军改造和建设成为完全由关东军控制的附庸军队上。
在最高顾问统辖下,顾问团的基本任务是“对使军政部如何被视为国家之重要机关及如何使旧军阀之私军队成为今日之精练的军队等予以必死之努力及牺牲”,简而言之,就是要实现全面控制和操纵指挥伪满军。为此顾问团不仅在伪军政部(治安部、军事部)置各种顾问若干人,而且在海军、警备区(军管区)司令部,旅、团部队,宪兵、军校及教导队等单位,均派驻了军事顾问,伪满军的人事权、训练权、军事指挥权等都由他们掌握。
关东军派到伪满军中的日本军官,在伪满军组建初期,名义上虽多为副职,是辅助正职工作的,但实际上他们却拥有决定权,而作为正职的中国人对他们只能是唯命是从。
1934年,伪军政部决定,非经中央陆军训练处培训的人员不得担任军官,从此旧军官被逐渐淘汰,换上了受过军校训练和奴化教育的新军官。同年,伪满撤销了各地区的警备司令部,实行军管区制,借此机会,日伪当局采取明升暗降的手段,将原东北军的高层军官调离现职,派到伪军政部和将军府等军事机关任虚职。在部(分)队,日系军官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任正职,一些皇族也安排到军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及至1941年伪第二军管区司令官吉兴被调任侍从武官长后,伪满军高层全部换上了亲日的新军官,伪满军中的中下级军官也陆续由军校毕业生充任,从而实现了伪满军的“彻底改良”。
三、监控惩罚
为防止伪满军内部可能发生的离心倾向和反叛行为,日伪当局在加强奴化教育的同时,还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手段,不间断地对伪满军进行监视和调查,对违纪的官兵则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惩罚。
1934年3月,伪中央军事宣传委员会改编为军政部军事调查部,其所属第二科(课)除进行军事情报活动外,还要负责调查伪满军各军管区的历史、官兵素质、出身、文化程度、籍贯和思想动态,其中尤以官兵的思想动态为其调查的重点。具体实施由顾问系统领导部队的日系教官、军官和亲日的伪军官负责进行。除此之外,关东军还通过直接在伪满军中安插密探,在部队中实行互相监督等手段,监视和控制伪满军。
日伪当局为了切实有效地控制伪满军,还非常重视发挥宪兵的作用,在开始组建伪满军时,也同时建立宪兵部队。到1935年3月,在伪满军主要驻地均建立了宪兵队,并成立了伪满军宪兵司令部,在关东军宪兵司令部的直接控制下,行使军事警察职责。1938年以前,伪满洲国尚处于所谓“治安肃正时期”,宪兵的主要任务是参入军事讨伐,宪兵队行使军事警察的职责尚不充分。1938年上半年,伪满宪兵进行了改组,宪兵司令部改为宪兵总团司令部,宪兵队改编成甲、乙两种部队,乙种部队调往边境地区,监视远东苏军,甲种部队则继续留驻各军管区和警备军司令部所在地,专司军事警察职责,监督控制伪满军,防止和镇压可能发生的反叛行为。宪兵总团司令部所属第三课的职责,对内主要是掌管对伪满军思想动态的调查,防范反满抗日思想的渗入,并“考察研究”士兵逃亡的动机和原因,呈报伪治安部(军事部),供其研究防范对策之用。
日伪当局在对伪满军进行法西斯式的监控的同时,也施行法纪治军。1940年7月10日,伪治安部颁布了《军惩罚令》,规定“军人背其本分或违军事之定则其它害军纪紊风纪时依本令惩罚之”。就是说若军人不按军事法规办事,违抗命令,违犯军纪,就要依照《惩罚令》之规定予以惩罚。惩罚令之规定适用于“现属于军之军官、准尉官、军士及兵;兵科部之见习官及候补生;军所属诸军校之生徒”。按照违令违纪程度和情节之不同,军官、准尉官分别受谨慎、罚薪、申诫处分;军士分别受禁闭、罚薪、申诫处分;兵分别受降等、禁闭、罚役处分;“兵科部之见习官准于军官候补生及军所属诸军校之生徒各按其阶级准于军士或兵但无阶级者准于兵”。
日伪当局在对伪满军官兵实行监控和惩罚的同时,为笼络人心,缓和矛盾,有时也采取一些怀柔手段,如伪帝溥仪对军校本科生队每期毕业考试的第一名,都“御赐”军刀一柄,怀表一块。其弟溥杰在“建国”十周年之际,让其夫人嵯峨浩子做小点心分送给军官学校的学生们。“珍珠港事件”发生后,为祝贺胜利,伪帝又对每个军校学生赏赐“御烟”一支。德国法西斯战败投降后,日本关东军感到末日来临,其顾问、教官和其它军官一改往日的高傲姿态,主动地同伪满军各级军官联络感情,共同进餐和向伪满军官赠送物品等,企图以此来淡化或抚平伪满军中日益增长的对抗情绪,继续维持其殖民统治。
第四节 国民党军政治工作
东北解放战争时期,曾占据过吉长地区的国民党军的政治工作,就其实质和基本内容讲,是为进行内战的需要而在部队中进行的反共反人民的欺骗宣传、组织巩固和特务监控活动。
一、宣传教育
1.灌输正统观念
在国共两党长期斗争中,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向以正统、合法的地位自居,而视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为非法,且必欲消灭之。因此,其军队把教育官兵树立坚确正统观念,甘愿为国民党实现专制独裁统治而战,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保安部队和保安区,根据《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各保安区教育计划大纲》和《保安团队教育纲领》之规定,在政治思想教育中,为确定地使广大官兵树立起所谓正统观念,必以“国父遗教,总裁言行为根据,输国家民族之意识,养成忠党爱国之一致中心思想”,坚持向官兵灌输所谓党国观念,国军意识,并以集中授课、长官训话等形式,在部队中“彻底讲述三民主义中国命运,中共之罪行,抗战史略及军民合作必要理论等”。教育的着眼点和目的在于“提高对三民主义正确之认识,增进现代军事学术并养成崇高军人武德及严肃军纪以树精锐国军之基”。
1946年5月后,国民党新一军和新六军占据了长春,此后又由第一兵团所部固守长春,原遭东北民主联军打击的保安团队余部经过整编也成为正规军之一。这些正规军部队虽然不同于保安部队,但在部队的正统观念灌输上,其基本点同原保安团队是一致的,且更加强调“发扬黄埔之精神”,“坚定军人信心,养成坚强战斗之意志,成为严肃节制之师”,“为救国救民而战,完成建设三民主义新东北任务。”
2.欺骗蛊惑宣传
利用各种形式和时机进行欺骗宣传,是国民党军政治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和惯用手段。这种欺骗蛊惑宣传,当国民党军在战场上遭受重创和战局发展不利时,表现得就更加突出。1946年5月,国民党第六十军一八四师在遭到东北民主联军沉重打击的情况下于海城起义后,在国民党军内引起极大的震动。东北国民党军统帅部为消除影响,遂于6月在营口重建一八四师,并对新建部队进行了严格的整训,从“肃正思想入手”,训导官兵要“绝对忠于蒋主席和杜长官”,为完成党国大业而战。整训中,各级长官反复地宣传“共产党发动内战”,要官兵“以国家和民族为重,消灭共军,建设三民主义的新东北”。还鼓吹国民党拥有大后方,人力财力充足,有胜利的把握等等,企图以此缩小海城起义的影响,使部队的混乱思想有所稳定。9月,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和东北保安司令长官杜聿明,又亲赴第六十军视察,特地在暂编第二十一师驻地召集六十军全体官佐训话。熊极力诬蔑共产党破坏停战协定,有意煽起内战,杜则大肆宣扬国共两党誓不两立,中央对于消灭共产党是有把握的。军人要以服从为天职,对消灭共产党要有信心。而国民党军最高统帅蒋介石,深恐云南部队受一八四师的影响会使解放军的力量成了代数的加法,乃又利用原已不想利用的卢汉亲自到东北对云南部队进行安抚和慰劳,以安定军心。
1946年12月至1947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在“三下江南,四保临江”的战斗中,大量地歼灭了敌人的有生力量,使战局开始由“敌进我退”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在国民党军二次进犯临江地区时,南北满主力部队先后歼灭七十一军九十一师1个团,新编第一军2个团,重创其它进犯部队,击毙一九五师副师长何世雄,而东北民主联军仅在攻击德惠之战中有1个团损失较大。在民主联军主动回撤江北时,杜聿明却“假报大捷,虚张声势”,乘机举行记者招待会,宣扬所谓“德惠大捷,歼灭共军十万”。而当蒋介石被这一假大捷冲昏头脑,直接命令新一军和第七十一军渡江追击时,杜聿明感到万分紧张,深恐尾追部队再遭歼灭,“只得赶到德惠和他们当面说明:‘共军在德惠并未受到多大的损失,这次撤退是受我军虚张声势所迷惑’,‘必须迅速撤回原防,准备对付共军下一步的攻势’”。
1947年10月,第六十军在所谓“吉林保卫战”中,遭到东北民主联军二、六、十纵队所部沉重打击,付出了重大伤亡。但在战斗进行期间,军参谋长徐树民在每日约请党政军民各方面的负责人参加的城防会议上,“总是大吹大擂,宣扬战绩。团山失守后,徐树民在会上隐瞒了战败的消息,并说已经把共军的四次攻击都击退了”,扬言“吉林城防固若金汤”,要军民不必惊慌,协力守城。当国民党军在此战中伤亡惨重,连预备队都用完时,东北“剿总”副总司令、吉林省政府主席梁华盛,就赶忙跑到保安旅旅部去,准备带着他的警卫队突围逃命。可在东北民主联军出于战略需要放弃攻击,主动撤离后,他又以“领导军民有方,指挥若定,击败共军”的英雄姿态出现,发动吉林各界举行了数万人参加的规模盛大的一次“祝捷”大会,在会上大肆鼓吹“共军不堪一击”的谬论。同时用各界“祝捷”大会的名义发出电文,宣扬国民党军的所谓胜利,六十军的“战功”,并特别颂扬梁华盛的“功绩”。
1948年3月,六十军和吉林省保安旅由吉林向长春撤退途中,遭人民解放军伏击,官兵丧魂失魄,异常狼狈,情绪沮丧。而当该军侥幸逃到长春后,为鼓舞士气和给六十军、保安旅官兵注强心剂,上至最高统帅,下至第一兵团部和地方省、市政府,却对六十军的“成功”撤退,或是通令嘉奖,或是登报宣扬,还召开庆祝大会,吹嘘六十军的撤退是“陆上的敦克尔克撤兵”,是国军“最成功的一次战略撤退”云云。同年5、6月份,当长春守军已陷入人民解放军全面围困、处境艰难、行将灭亡时,为了维系士气,他们仍在继续进行欺骗宣传,蛊惑人心。“当时散布一种幻想,说什么正在台湾训练大批美式装备的新军几个月内即将开到东北来大举反攻,只要能顶住半年左右,大局就能扭转。”5月20日,即蒋介石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典礼之日,长春守军举行庆祝会,藉此机会,由长春警备司令部主持,组织新七军和六十军举行联合阅兵,并将一些美式装备陈列于大街之上,虚张声势,以“强大国军”的形象显示于军民。南京派至长春的视察员,此间也在驻长军政要员的陪同下,到所谓前线视察,对官兵大讲“蒋总统非常关怀你们,不久就要派大军来救援,就要大举反攻”。而新七军的《精诚日报》,《中央日报》,除重弹长春城防工事“坚冠全国”的老调外,每天都用很大篇幅鼓吹“大批国军在葫芦岛登陆,现已开抵锦县近郊,不日长春即可解围”,“国军已完全控制北宁路,大批国军纷纷北上”等等。7月下旬,六十军某将领发表谈话说:“中原战争即将结束,大批国军即可出关,大批粮食运至锦州,估计八月节长春即能解围。”“我们有足够的兵力与坚固的城防来固守长春”。又云:“围困长春之共军,均属地方部队,没有什么战斗力。更加国军有大量飞机轰炸共军后方,其运输补给线已全部被切断。共军吃穿已入非常困难之境,围城部队在吃树叶,比我们城里还要困难。”新编第七军骑兵一团上校团长凌绍康病休归队后发现部队近日来逃亡甚多,便立即集合全团训话两个小时,对士兵进行欺骗恫吓,说:“你们跑到共产党那边能享什么福,还不是给人家当炮灰,送炸药包,或送后方下煤矿!”还说:“第三次世界大战不日即将爆发,美英法联合起来打垮苏联是太不成问题的,到那时共匪看再依靠谁?”新编第三十八师的各级军官在对士兵训话时几乎众口一词:“共产党主要是消灭三十八师,凡三十八师过去逃到共军那边的,都枪毙了。如果长春让共产党军打开,那三十八师就会一个也剩不下。”
二、培训干部
长春守军在屡遭人民解放军打击后,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编缺,且士气低落,斗志不振,严重影响了部队战斗力。为改变这种状况,第一兵团部组建了军官训练团,新七军成立了干部教导总队,加强了以基层干部为重点的干部训练。兵团部军官训练团由新七军副军长史说兼任教育长,重点培训所属两个军的营以上干部。新七军干部教导总队重点培训缺编的基层连排
干部,该军“建军以来,于同年(1948年)元月十日设置干部教导总队,假长春资源大厦为队址,选拔优秀青年,培植军中骨干。创办后,接收新一军干部教导总队学生百零七名,交警及警校官佐四十八员,编入第一期,分别成立学生队与军官队,复从各部队抽调干部成立迫击炮队及骑兵军官队,分一、二两期训练,先后相继结业者计学员百八十八名,学生二百四十一名。第二期训练,更招考初中以上知识青年三百六十四名及各部队保送投考之士兵百一十七名,共编四队,以六个月之军士教育。又由各师选干部百六十七名,编为第二期军官队,受训三个月。”
为加强干部培训,除举办军官训练团、干部教导总队外,还层层举办干部轮训班,分期分批轮训在职干部。这些轮训班,“举其要者,有困守期间开办的吉林省军政干部训练班,吉林省保安干部训练班,新七军干部训练班,第一兵团干部训练班等”。1948年3、4月份,第一兵团部成立了一个由郑洞国兼主任的干部训练班,轮流抽调干部受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士气,加强团结,增强部队长期固守的信心”,其内容“不外是抄袭蒋介石办中央训练团的那一套,实际是自己欺骗自己”。这个干训班先后共轮训干部400余人,结业后,半数派充吉林省保安旅的下级干部,半数派任长春政工大队队员。5月,“新七军也在兴仁大路伪满满炭大楼旧址开办过一期干部训练班,调该军连排长级干部受训。由新七军新编第三十八师师长陈鸣人任班主任,主旨在提高士气,要这些下级干部加强对士兵的控制,妄图顽抗到底”。“尽管处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第六十军照样开办训练班轮训干部,鼓励士气”。“七至九月间,郑洞国又在励志社开办了两期兵团干部训练班,调训兵团直属机关和新七军、第六十军师长以下干部受训。主旨也在于继续灌输反动思想,维系士气,加强团结,贯彻长期固守的军事方针。每期结业时,郑洞国都亲临主持讲话,并举行会餐”。为提高军官的军事素质,这些训练班,也进行必要的军事学科和术科训练,讲授总体战概论,战时总动员之意义,进行战术技术演练等。
三、特务控制
强化特务组织,进行特务控制是国民党控制军队惯用的手段。第一兵团及所属各军、师均设有政工处,各级政工处在编制上属所在部队,但“处内人员的任免,调动及政工业务均直属于国防部政工局,除经理归所在部队外,余均独立于部队之外”。在部队编成中,它是一个职能特殊的机构,其基本任务除进行反共反人民的欺骗宣传外,就是运用特务手段加强对部队的监控。在
国民党军中,进行特务监控是比较普遍的,而对于非嫡系部队尤为突出。长春守军中之滇系部队第六十军进入东北参战后,一直“置于被监视和‘考核’的地位”,各级官佐和广大士兵不但要受部队中各级政工处的监控,而且还时常受各级统帅部的“考察”,处境甚为艰难。第一八四师起义后,南京政府国防部从军统局借名派出所谓军风纪视察组,在上校组长国致中的带领下到六十军“视察”,“名为军风纪视察,其实无所不在其调查之列”。军风纪视察组撤出之后,又陆续派来了几名联络参谋和高参,分别住在军、师部,他们俨然成了钦差大臣,不是任意索要人事、经理、装备等表报,就是要向他们提供军事战备等图册和情况。1947年冬,在二次重建之一八四师脱离六十军建制之后,东北行辕乘机将原属军统特务系统的交警二总队扩编为暂编第五十二师,拨归第六十军指挥,后又正式纳入其建制。该师编入六十军后,“人事、经理自成一套,曾泽生不能有所过问,更不听其命令,实际上成了第六十军的一个包袱,是杜聿明派来监视第六十军行动的。”军部参谋长徐树民系军统骨干分子,其到六十军任职,亦是“塞进来监视六十军的”。
在国民党军占领和固守长春期间,这里“是一个特务势力占统治地位的城市”,国民党反动统治当局为镇压共产党地下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反抗,建立了名目繁多的特务机构,其中主要有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又称国防部保密局长春督察处),国防部保密局北满站,国防部第二厅长春站,宪兵特高组和中统局长春站,以及由这些特务机构成员组成的长春党政军特种联合汇报秘书处等。这些特务组织的成员及其爪牙,遍布市区各个角落,充斥党政军民各界,在进行所谓“防奸防谍”的名目下,不遗余力地镇压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进步团体、进步人士和人民群众,并直接或间接地将触角伸向军队,窥察部队动向,会同部队中各级政工部门,对官兵进行监视、控制,压制其反叛行为。在六十军起义前夕,这些反动嗅觉灵敏的蒋特组织,频繁地到六十军活动,“十月一、二两日,中统特务史怡安和督察处长张某,接踵来六十军军部探察情况”,此后,又有“南京派驻长春的视察官李克庭,特派员项廼光(军统局北满站站长),皆到军部来打探军队士气如何,以及征询对今后军事形势的判断,来者不善”。
此外,长春国民党军政当局为有效地与人民解放军抗衡,在“固守待援”期间,还不时派出特务,刺探解放军情报。为防止官兵叛逃,向人民解放军投诚,还在各部队普遍实行连坐法,严厉惩治违纪官兵,强化法西斯统治。
第二章 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
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其基本任务是,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全体军人,提高广大指战员的政治觉悟,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军队建设的正确方向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军队政治工作
东北解放战争时期,战斗在长春地区的东北人民解放军各部队,为赢得战争的胜利,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有效地保证了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方针、作战原则和上级的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圆满地完成作战、练兵和群众工作等各项任务。
一、发展党员队伍,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为建立部队团结和领导的核心,充分发挥党委、支部对作战的领导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战胜强大的敌人,各部队尤其是新组扩建的部队,都十分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建立健全部队党的各级组织。
战争初期,吉林军区所属部队中党员的人数所占比例很小,其中一些新组建的部队比例更小,吉林军区吉长独立团,在1946年初时,共有指战员3000余人,其中党员只有46名,仅占部队总人数的1.5%。警备2旅6团有指战员2615人,党员只有26名,仅占1.29%,部队机关和全部连队均未能建立党支部,其它新组建的部队情况也大致如此。这种状况同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完成剿匪、作战等项任务,显然是不相适应的。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吉林军区及其前身吉合军区党委就此多次发出指示。根据军区党委的指示,各部队首先从积极做好党的发展工作,扩大党员队伍做起,适时地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尤其注意建立基本战斗单位连队党支部。经过积极工作,到1946年下半年,军区部队中党员比例过低的状况初步有了改变,所有的连队都建立了党的支部。此后,经过实战的锻炼和新式整军运动的开展,广大指战员的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大批平时表现好,战斗中表现突出,符合入党条件的先进分子被发展入党,使党员队伍进一步扩大。1947年8月,军区部队中党员人数所占的比例已接近20%;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1948年5月党员总数便由1946年时的1270人增至11547人,到年底又达14572人。这些党员在作战、整训等各项任务中,很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据统计,1948年末,在军区英模、功臣总人数中,党员所占的比例达50%。与党员队伍的扩大和质量的不断提高相适应,部队党的各级组织也日益充实和健全,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连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在频繁的作战中,部队指战员屡有伤亡,为保证部队作战指挥不间断和持续作战的能力,各部队在战役、战斗进行过程中和结束后,都及时调整战斗组织,同时相应地整顿、调整和健全党的组织,尤其是团以下的部(分)队,当时边打仗边进行组织调整的更为普遍。
1947年秋,各部队遵照中共“七大”决议精神和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指示,普遍恢复了一度中断了的党委制。各部队在进行恢复党委制的教育中指出:“党委制早在红军初创时期即已建立,它是保证党的绝对领导,防止个人独断专行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后来由于教条主义的影响被破坏取消了,改成了单纯的首长制。再加之我们长期处于游击战争环境,部队的大发展又引起分布的不平衡现象,而大多数干部又习惯于首长制,这样在思想上的某些偏差和工作步调上的某些不和谐是很难避免的。由于我军发展和当前形势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已由小规模作战发展到大兵团作战,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依靠党的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来达到认识上和步调上的一致,达到高度集中和统一。”在深入进行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各部队顺利地实行了党委制。按照上级指示,纵队、师(旅)级单位(包括军区和军分区)的党委由上级党委指定;团、营及纵队、军区直属队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党委制规定:党委会为部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一切重大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由首长机断处置外,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再由首长分工负责执行。党委制的恢复,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军队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了部队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对夺取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选拔培养干部,调整充实战斗组织
在同国民党军频繁地进行作战中,由于各级干部时有伤亡,减员较大,因此战时各部队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干部队伍,并根据战斗进展和部队伤亡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战斗组织,以保证部队作战指挥和作战能力的持续性。
吉林军区初创时期,所部仅有从原东北抗日联军和先期到达吉林地区的359旅等部调入的600余名干部,此间由关内来吉林地区之老部队,在战争初期又派出大批干部,分散到各地发动群众,建立新的部队,因此,军区之新老部队干部普遍缺编。此后在剿匪斗争和抗击国民党正规军战略进攻的作战中,许多干部在战斗中阵亡,结果军区和主力纵队还一度出现过“干部荒”的问题。
为建立和保持一支军政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满足革命战争的需要,1946年6月,吉辽省委和吉辽军区决定,将吉辽军政大学,桦甸军政大学,吉林军政大学和朝阳川朝鲜义勇军第五支队教导队等单位合并,组成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即吉东军政大学),培养党、政、军中高级干部。吉林军区、东北民主联军各纵队等军级单位,先后成立了教导团,下设军干、政干、供干、卫生干部等训练队,培养军队中的中级军政干部、后勤干部和卫生技术干部。各师(旅)和军分区成立了教导队,培养连排班等初级指挥干部和战斗骨干。此外,各部队还成立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短训班、轮训队,分期分批轮训在职干部,提高其军政素质。军政大学和教导团、教导队成立后,培养了大批干部,基本上解决了战争初期出现的“干部荒”问题。
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各部队干部的来源除由军事院校、教导团、教导队培训外,大量的还是在实战中培养、选拔和任用,将经过实战锻炼,有一定组织指挥能力的战斗骨干提拔起来,担任基层战斗分队的领导或充实部队机关。
为保存骨干,持续作战,各部队还采取各级军政指挥干部战时接替上位、指定代理人等办法,尽量减少伤亡,保证指挥不中断。1947年春季,在“三下江南”作战时,东北民主联军之一、二、六各参战纵队,多以正职指挥部队作战,副职做后勤保障工作,一旦正职在战斗中伤亡,副职即能接替上位或代行其职,继续指挥部(分)队作战。在情况急迫时,各部(分)队还临时指定代理人或自动代理。
由于各级领导机关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功地造就了大批具有良好军政素质的干部,从1946年至1948年间,仅吉林军区就培养选拔干部6270人,提升各级干部2176人。大批干部的造就,保证了战时各级战斗组织的充实、及时调整和健全,使部队作战指挥得以持续而有效地进行。
三、进行战斗动员,激励战斗意志
战前对广大官兵进行战斗动员,战中搞好战场宣传鼓动工作,是激励指战员顽强作战、奋勇杀敌的有效手段,是战时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1946年4月至1948年10月,东北民主联军(东北人民解放军)在吉长地区先后进行了长春争夺战、“三下江南”作战、长春围困战等大规模的作战行动。为保证战役和战斗的胜利,曾参战之一、二、六、十二纵队和吉林军区等部队,在战前和战斗进行过程中,广泛而深入地进行了战斗动员和战场宣传鼓动工作。
发布政治动员令。由部队首长或政治机关在战役战斗打响前进行,主要是使部队认清形势,明确作战任务、目的和意义,激发指战员的战斗意志和战斗精神。1947年1月“一下江南”作战时,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首长和吉林军区政治部分别以元旦献词和政治指示的形式,向所属部队发出动员令,进一步揭露国民党假和平、真内战的本质,把“在军事上大量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剥夺东北蒋军的战争主动权,继续转入大反攻”,作为当年斗争的主要目标,要求部队在政治上彻底肃清对美蒋的任何和平幻想,“发扬英勇果断,誓死取胜的战斗精神和战斗作风,保证战役的完全胜利,打响1947年头一炮”。
进行战斗动员。主要是传达战斗任务,讲明作战意义,完成任务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克服困难、战胜敌人的办法,统一作战思想,激发革命的英雄主义精神,树立敢打必胜的决心和信心。战前的战斗动员,是每战必须进行的,但因实际情况不同,其形式和内容则各有特点。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北满主力部队和吉辽军区部队在长春争夺战开始前,各参战部队根据作战对象的特点,长春防御设施的坚固情况,在进行战斗动员时,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战士的方法,逐级传达作战任务,层层发扬军事民主,发动干部战士出主意、想办法,就如何完成首次攻坚大城市的作战任务踊跃进行讨论,并进行了以“对党对人民事业无限忠诚的精神,发扬人民军队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战斗作风,投入到战斗中去”为主题的思想发动,召开了誓师大会。政治工作部门还发了政治工作指示,说明打好这一战役,对于贯彻中央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和东北局关于“全力控制长哈两市”及“确保以长春为中心的北满全部”的东北大会战部署,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性,要求广大指战员以压倒一切敌人的英雄气概,奋勇作战。各级政工人员和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部队,保证战役的完全胜利。深入的战斗动员,有力地激发了参战指战员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各部(分)队纷纷展开挑战竞赛,写请战书、决心书,坚决要求担任主攻任务,积极争当突击队、尖刀连和进行孤胆作战,充分表达了坚决完成作战任务的决心和信心。
进行战场宣传鼓动。根据作战任务和战斗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式,激励官兵勇敢战斗,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和战斗作风。1947年,在秋、冬季攻势作战中,在吉长地区作战的东北民主联军所部,战前和战斗进行过程中,普遍开展了鼓励指战员“争当孤胆英雄”的活动,在战壕里,许多部队尤其是担任主攻任务、突击队、尖刀连的部(分)队组织官兵向英雄旗举行宣誓。在敌火下各级政治工作者和共产党员坚持哪里艰苦就到哪里去,边战斗边进行宣传鼓动。基层分队的军政指挥人员,在战斗打响后,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在战斗最激烈最紧张的关头,一些中高级指挥人员也亲临第一线率部作战。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了部属,战场上到处呈现出“人人开口,互相鼓励,干部鼓励战士,战士鼓励干部,卫生员、炊事员安慰伤病员、鼓励战斗员,突击队鼓励爆破组,爆破组鼓励突击队”的一心一德、奋勇杀敌的局面。许多连队在伤亡较大的情况下,高喊“为人民立功的时候到了!”的响亮口号,殊死拼杀,创造了以少胜多,以劣胜优的战例。在紧张的战斗过程中,政治机关还抓紧时机编印战地快报,及时宣扬英雄集体和个人的模范事迹及先进经验,并坚持开展火线入党、火线立功以及严格战场纪律的工作。
由于各部队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战场鼓动工作,极大地激发了指战员的杀敌热情,使精神因素变成了巨大的物质力量,保证了战斗的胜利。
四、实行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受奖运动
为发扬革命的英雄主义精神,人民军队在执行作战、整训及其它任务中,号召人人立功,事事立功,集体立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立功受奖运动。
立功运动是发扬革命英雄主义为人民立功的群众运动,因此各部队在开展立功运动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行军事民主,在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评议功绩及其等级时,一般情况下均采取群众评议,领导批准的方法进行,依据功绩的大小,分别给予奖励、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评功记功通常多在战后结合战评实施,即在以军事民主的方式,对战斗情况进行讲评和检查总结时一道完成。在战斗进行中,也实行火线立功,随时为作战勇敢、战绩突出,对争取胜利作用大的单位和个人请功记功,为在战斗中牺牲、病故的人员追记功绩。
1946年10月,吉林军区政治部发出“为巩固部队,增强部队战斗力,准备粉碎蒋军新的进攻,创造模范连队”的指示,并规定模范连队的最低条件:在政治上组织纯洁,彻底消灭逃亡叛变事件;在军民关系上切实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官兵关系上做到互敬互爱、互学互助,服从命令,听指挥,讲礼节,消除打骂现象;在练兵、战斗、生产和群众工作中,能够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并有显著成绩;党支部能起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做群众的模范。同年12月12日吉林军区政治部遵照东北民主联军总部的指示,又向所属部队发出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群众性立功运动的指示,号召广大指战员“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功臣”,“人人当勇士,个个做模范”。并且规定不论在作战、行军、练兵、执勤、生产、工作方面,或在军民关系、官兵关系方面,凡是做得好的,均可立功;不论大功小功,均按功立功,有功必奖,多功多奖,三小功为一大功,三大功发给奖章。这一号召和规定,得到了部队广大官兵的积极响应和执行,各部队机关和连队都建立了“功劳薄”,并结合当前任务提出了行动口号和立功条件。各单位在进行立功教育,传达立功条件的基础上,都制订了立功计划,并召开立功宣誓大会,使战时群众性的立功运动在各部队普遍开展起来。在“一下江南”作战时,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一师在九台县张麻子沟战斗中,以“为人民杀敌立功”的口号鼓舞部队作战,全歼国民党“王牌军”新一军1个团,受到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嘉奖。吉林军区警二旅六团在桦甸以北之桦树林子战斗中,积极开展战场杀敌立功活动,有7人被评为战斗英雄,64人立功受奖。在“二下江南”作战时,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四师十团八连于德惠县米沙子车站阻击国民党军,在完成掩护主力部队转移任务归队途中,孤军奋战3昼夜,在尺余深的积雪中艰苦跋涉120余公里,先后进行战斗4次,毙伤国民党军150余人,俘二六一团副团长等4人。为表彰八连孤胆作战的突出战绩,纵队领导机关授予该连以“铁的连队”的光荣称号,并给率部成功突围的副营长左勇、连长蓝田峰、副连长金钟伟等人以通令嘉奖。在长春围困战役期间,各参战部队普遍开展了立功创先活动,班、排、连都制订了立功计划,个人都写了立功决心书和保证书。为保证取得战役的完全胜利,在战前和战役的间隙,各部队普遍抓紧了练兵,并在练兵过程中开展创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活动,涌现了大批练兵模范集体和个人,其中仅一纵三师就有120个班组和个人立功受奖。
1946年秋,东北民主联军一纵三师在蛟河整训时召开了群英会,选出英雄模范连队5个,战斗英雄91人,工作模范104人,拥政爱民模范11人,其中包括部分新参军和解放入伍的同志。会上,英模代表作了典型报告,会后各部队组织了学英模,开展立功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群众性的立功受奖运动的发展。1947年12月5日,吉林军区首次召开英模大会,评选出特等战斗英雄8名,甲级战斗英雄38名,二级战斗英雄56名,10个单位和581名个人受奖,并在部队中迅速开展了向特等战斗英雄阎泽富学习的活动。同月19日,吉东军分区也召开了首届英模大会,评选出功臣、模范250名,东满独立师评出战斗英雄和模范110名。在这些英雄模范人物中,共产党员的人数占了60%以上。
五、开展政治攻势,瓦解敌军
为扩大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政治影响,动摇和瓦解国民党军,战时,各部队选择有利时机,配合军事打击,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普遍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国民党军展开广泛的宣传攻势。
适时组织火线喊话。在战场上组织火线喊话,促使国民党军官兵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向人民军队投诚,是各部队经常运用的斗争手段,这一斗争方式在“三下江南”、围困长春等几次大规模的战役战斗中,运用得尤为广泛,成效尤为显著。1947年3月中上旬,在“三下江南”作战时进行的靠山屯攻坚战中,东北民主联军二纵五师十三、十五两个团在给退据靠山屯之国民党军八十八师二六四团所部以重创后,乘敌士气低落,斗志涣散之际,不失时机地发动干部、战士向被包围在靠山屯核心据点里的该团二营及其加强分队喊话,宣传人民军队的俘虏政策,揭露国民党军的欺骗宣传,指出其当前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敌对行动,终于争取1个建制连和其它班组及零散人员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并迅速地将余敌解决。由哈拉海东进、协同一纵一师追歼退据郭家屯、姜家屯之国民党军的该纵三师,先后在头道沟、孟家崴子、风家屯等地予国民党军八十八军二六二团所部及师后勤部队以沉重打击后,该师九团政治委员王安治和该团一营教导员范建文等在国民党军斗志濒于瓦解的情况下,边派群众和俘虏给国民党军送劝降信,边组织指战员和利用战俘阵前喊话,“交枪不杀”,“民主联军优待俘虏”,“放下武器停止抵抗是你们真正的出路”,“兄弟们不要打了,我也是八十八师过来的,八路军真是优待俘虏,过来不要紧,放下武器一个不杀”等攻心之声此起彼伏。在民主联军强大的军事压力和劝招下,很快争取到大批国民党军官兵投降,其中二六二团二营营长徐建文亲率官兵387人,携带美式轻重武器295件,枪炮弹4万余发,向民主联军投诚。长春围困战期间,根据兵团政委肖华提出的“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对国民党军斗争策略,各围城部队不但组织干部、战士进行火线喊话,更利用起义、投诚、俘虏人员、国民党军官兵亲属和出城及战地群众在阵前喊话,取得了更为显著的心战效果。
严格执行俘虏政策。俘虏政策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的瓦解敌军的重要内容,实行这一政策对动摇国民党军军心,涣散其战斗意志,争取其投诚、起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战时各部队对放下武器的国民党军官兵,始终实行宽待政策。
1945年12月至1948年10月,东北人民军队在吉长地区先后进行了许多重要战役和战斗,俘虏了数以万计的国民党军官兵,其中仅长春争夺战一役即俘国民党军1.4万余人。对于停止抵抗的官兵,各部队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对于受伤者及时给予治疗,对死亡战俘的遗体和遗物进行妥善处理。为处理好战俘问题,部队领导机关临时组成专门机构,组织实施对俘虏的收容、管理、教育和遣送工作。坚持实行走留自愿的原则,愿留者经教育编入部队,愿走者发给足够的路费,甚至还把那些仍想回到国民党军部队中去的战俘予以释放,至于对被俘国民党军官兵的家属,各部队更是给予宽待和妥善处理。
严格执行俘虏政策,有力地扩大了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在国民党军中的政治影响,揭穿了他们的欺骗宣传,促成了大批国民党军官兵携械来降。
加强策反活动。与军事打击相配合,加强策反工作,选择适当时机组织战场起义,是人民军队战时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重要斗争策略。这一斗争策略在长春围困战役中,运用得尤为充分和卓有成效。在此役中,当人民解放军军事压力和经济封锁达到一定程度时,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领导机关根据国民党军内部派系复杂,互相矛盾,困难重重和败局已定的状况,认为争取兵运工作有基础,素与蒋介石集团及其嫡系部队存有戒心的六十军起义是可能的。为此,根据兵团部9月23日敌军工作会议的决定,东北军区政治部联络部前方办事处、长春敌工委员会和在六十军内的地下党组织,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策反活动,特别是抓紧了对六十军上层人物的工作,以待时机成熟就组织战场起义。由于工作得力,且在当时的境况下渴求新的出路已成为六十军广大官兵的愿望,因而终于争取了该军举义反蒋,并加入了人民解放军的行列。
为做好对投诚、被俘国民党军军官的处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影响,东北人民解放军先后在长春、吉林、延吉、桦甸等地成立了解放军官教导团,对其进行审理和教育,经过初步教育和改造,有30%的人员自愿参加了人民解放军,其余人员也都按照政策分别作了适当安排和处理。
六、开展创建革命根据地的群众工作
(一)宣传、组织和武装群众
战争初期,东北战场的军事政治形势是“敌强我弱,敌进我退”。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主要任务是放手发动群众,迅速发展壮大人民军队和群众武装,创建革命根据地,准备同国民党正规军进行战略决战。因此,此间吉林军区所属各部队的基本活动,是把积极剿匪同大力发动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进行,结合剿匪斗争,广泛地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和建立人民政权。按照吉林军区政治部的训令,部队活动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各师(旅)、团都建立了武装工作团(队)、宣传队,深入到群众中进行宣传活动,其重点是努力扩大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政治影响,启发群众的政治觉悟,争取群众自觉地起来同敌人作斗争。鉴于群众中较普遍地存在着正统观念的实际情况,各部队每到一地,都要以有力的事实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反共反人民的本质及破坏和平、挑起内战,把人民重新推向战争的苦难深渊的罪责,解释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和为反对内战、争取和平所作的种种努力。为强化宣传效果,各部队还把在部队中进行宣传教育的某些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运用到宣传群众上来。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国民党和共产党,他们反复地向群众宣传解放区建立民主政权,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的情形,并同敌占区、蒋管区黑暗统治的情形相对比。有些部队还把反映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为国家、民族利益而英勇奋斗的《抗日战争中的八路军、新四军》等文件的内容,在群众中广为宣传,使群众认清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是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希望;而独裁、卖国的蒋介石反动统治集团代表的则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只能把中国引向黑暗。
为使人民群众从切身的感受中受到教育,各部队尤其注意以实际行动去影响群众,每到一地都把遵守群众纪律,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以人民子弟兵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严厉打击欺压群众的恶霸地主、土匪武装,保护群众利益。同时注意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不过早地触及中小地主和富农的利益,缩小打击面,集中力量对付主要敌人。启发引导群众把反抗敌人抓丁拉夫,派款征粮,奸淫抢掠的日常斗争,变为有组织有领导的自觉的政治斗争和武装斗争,以取得实际的斗争效果。广泛而又深入地宣传群众,有效地启发了人们的政治觉悟,“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东北”,“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响彻党政军民各界,响彻吉长大地。
在启发群众政治觉悟的同时,还抓紧了人民政权建设,组织农民协会,建立联防队、自卫队和基干队等各种形式的人民武装组织,从而把群众组织起来,武装起来,进一步接受教育和开展对敌斗争。
(二)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
抗战胜利后,饱受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战乱之苦的东北人民,又被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推向内战之中。由于敌伪长期的野蛮统治、国民党军和地主土匪武装的疯狂掠夺与破坏,人民生活异常艰难困苦,经常处在饥寒交迫的困境之中。因此自战争初期开始,人民军队即在紧张的剿匪作战、创建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广泛地开展了生产自给运动,尽量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吉林军区和民主联军各纵队政治部还发出一系列训令、指示和通知,要求部队把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做好工作。据此各部队活动到哪里,就尽可能地帮助哪里的贫苦群众解决穿衣、吃饭、治病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还利用作战、整训的间隙,帮助当地群众搞好生产。1946年,在敦化地区执行剿匪任务的吉林军区邓克明旅,缴获了大批粮食、物资和生产资料,当时部队的军需供给虽然也很困难,但仍将这批战利品分给了当地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群众。1947年春,在“二下江南”作战时,民主联军一纵队,将缴自国民党军的120余万斤粮食分给了贫困的群众。该纵三师进入九台后,把国民党军控制的公粮没收,组成4个分粮组,将53万余斤粮食分发给群众;此后在哈拉海又分发粮食25万斤,分得粮食的群众达12229人。同年秋末,一纵所部来到伊通河两岸,看到当地许多群众仍衣食无着,就发动指战员捐献衣物,助资购粮,分给群众,以解燃眉之急。围困长春期间,围城部队政治部先后发出《关于节省民力财力,帮助群众春耕》的训令,和《关于动员部队助民抢种抢铲的通知》,要求部队动员一切力量帮助群众做好农忙季节的工作。为了减轻群众的负担,围城部队还开展了每人每月节约1斤粮食支援难民的活动。在作战、整训间隙,帮助群众种地、锄草。为了解救被国民党军驱赶出城的难民,围城部队领导机关成立了以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唐天际为首的难民处理委员会,对丧失起码生活条件的难民予以妥善安排。到9月底,共安置难民15万人,发放救济粮4000多吨,食盐5000多斤,现金6亿多元(东北流通券)。对病亡者一律予以安葬,对患病者给予治疗,对老弱妇孺则派专车或专人护送到后方。难民们感动地说:“共产党救活人,葬死人,世世代代找不出这样的恩人。”
(三)剿匪除霸,建立民主秩序
在国民党对东北地区进行大规模战略进攻作准备的阶段,为其收编的地主土匪武装即已打着先遣军、挺进军、保安军、光复军、忠义救国军和民众救国军等旗号,到处进行破坏活动,为祸人民。这些打着“中央”招牌、名目繁多的土匪武装,分布在吉林省境内的约有6万余人,其中在吉(林)、长(春)地区的有1.3万多人。他们是国民党军正面进攻在战略上起配合作用的别动队,破坏性极大,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民主政权的建设,不肃清匪患,群众就发动不起来,创建巩固的革命根据地的战略任务就难以实现。
为维护社会治安,建立民主秩序,开辟革命根据地,发展人民革命事业,自1945年12月起,吉林军区部队根据上级军事领导机关和吉林省工委的决定,在一面建军一面剿匪的方针指导下,以新建部队为主,主力部队配合,采取“搜剿、穷追、合击、驻剿”相结合的办法,对流窜于东满地区之土匪武装展开了全面的围剿。吉林军区独立支队,黄荣海团和独立第一团(原吉长独立团,即吉长部队)、东北挺进纵队二师和县保安团、延边警备部队、杨靖宇支队和李红光支队等部,分别在吉长、吉敦、延边、通化地区展开行动,前后作战约半年,歼灭和击溃土匪达4.2万余人,其中在吉长地区毙伤俘匪约1.2万多人,使东满境内除吉东之山林地区尚有股匪活动外,其余地区之大股土匪已大部被歼,从而基本上建立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革命根据地建设的发展。
由于这次大规模的剿匪行动是在群众尚未发动起来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存在着各种实际困难。为争取群众支持,各部队坚持一边作战,一边宣传发动群众,每到一地将当地的地主土匪武装歼灭后就将没收汉奸、地主、恶霸的土地、粮食、财物分给群众。对欺压群众、民愤极大的地主、恶霸,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坚决镇压,为民除害。长怀武工队在长岭一带活动时,将地主、汉奸许作亭、张志文、李四逮捕,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公审和法办。二十四旅七十团在去辉南、磐石、桦甸县交界地剿匪和保卫磐石中心县委开展工作时,将欺压群众、杀害武工队员的一座营黄保长处决,为地方除掉一霸。
人民军队的行动,使群众认识到,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因而争取了群众,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帮助,胜利地完成了剿匪任务,对建立民主秩序,开辟革命根据地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参加土地改革,加强根据地建设
为消灭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更好地支援前线,争取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战时,人民军队抽调了大批干部参加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7月中共吉辽省委“敦化会议”①(1946年7月13日,中共吉辽省委在敦化召开省委扩大会,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和东北局《七七会议》精神。)召开后,战斗在吉长地区的东北民主联军一纵和吉林(吉辽)军区所部,根据中央“五四”指示②(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和东北局“七七”决议③(1946年7月7日东北局召开会议作出《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决议》。),迅速组织工作团(队),在省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奔赴农村,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反奸清算和土地改革斗争。工作团下乡后,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遵照“紧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打倒封建地主阶级,坚定地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要求,首先从帮助群众搞好生产,解决当前困难做起,接近群众,了解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启发群众政治觉悟,解除群众的思想顾虑,争取群众起来斗争,并注意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建立骨干队伍。然后选择罪大恶极、民愤最大的汉奸、地主、恶霸作典型,经过充分的酝酿准备,召开斗争大会,进行公审,以实例教育群众,吸取斗争经验,打开工作局面,进而普遍号召群众“有冤伸冤,有仇报仇”,以激起群众的阶级仇恨,使之自觉地行动起来,清算过去欺压剥削他们的汉奸、地主、恶霸、土匪、特务的罪行。经过这些工作,使土地改革运动逐步形成了大规模的群众性斗争局面。到1946年底,许多地方较普遍地发动了群众,解决了部分土地问题,改造了农村政权,建立了以贫雇农积极分子为骨干的农民协会、民兵、自卫队、基干队等群众组织,为继续深入地进行斗争,打下了初步的基础。是年12月,吉林省委根据运动进展的情况和东北局的有关指示,召开了有军队和地方干部参加的第一次群众工作会议。会后,各部队土改工作团按照会议的要求,继续贯彻大胆放手的方针,克服右倾思想,进一步发动群众,努力完成以解决土地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省委发出1947年要“完成土改,补充主力,加强地方武装”等八项任务的指示后,各工作团又把发动群众、反奸清算、改变土地占有关系的斗争向前推进了一步,较好地解决了土改中发生的“夹生饭”问题。经过地方、军队土改工作团和广大群众的努力斗争,地主封建势力基本上被打倒,根据地基本建成,解放区的面貌已大为改观。在“保田保家,保卫胜利果实”的口号鼓舞下,觉悟了的农民,大批青年自动组织起来,协助部队剿匪,纷纷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从而为夺取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严肃政策纪律,维护群众利益
严肃党的政策和群众纪律,是人民军队贯彻执行军政一致、军民一致的政治工作原则,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奋斗,战胜敌人的关键问题。因此,战时各级部队党委和政治机关就此多次发出指示,要求部队严格贯彻执行,切勿稍有疏忽。1946年年底,吉林军区政治部发出训令,要求部队在剿匪作战,发动群众,创建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模范地执行群众纪律,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迅速打开局面。翌年8月16日又发出“严整纪律的训令”,提出“严整群众纪律”的5条措施,要求各部队领导逐级负责,认真加强检查教育,开展互相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好群众纪律。遵照军区政治部的指示,各部队普遍地抓了群众纪律教育,并发动群众认真进行检举。通过教育检查,提高了指战员执行群众纪律的自觉性,认识到人民军队是人民的子弟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群众纪律,以实际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开创军民团结、协力奋斗、共同对敌的大打人民战争的新局面。在“二下江南”作战中,民主联军一纵队为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在战役进行过程中,特地组成了由各师、团政委或政治部主任任队长的群众纪律纠察队,维护战区群众纪律,要求参战部队在执行作战任务的过程中,认真做到“三不走”:不干活不走;借物不还不走;损坏东西不道歉不赔偿不走。严格执行群众纪律,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不少人主动向部队报告了敌人埋藏的枪支、弹药、电台和其它军用物资的地点,热情地为部队安排住处、膳食,照顾和救护伤病员,整个战区到处呈现出军民协力打蒋军的壮观景象。1947年夏季攻势作战前,民主联军一纵队于5月1日又发出《执行新的行动任务政治工作指示》,强调此次战役行动不仅要歼灭国民党军,而且要创造新的根据地,要求部队进入新区后,要严格贯彻执行筹粮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明确规定在敌占区的筹粮政策是:无条件的没收敌人和大汉奸的粮食,向地主要粮,向中农借粮,把敌人的粮食尽量地多分给群众一部分。要求各部队既能打仗,又要成为遵守群众纪律的模范。由于认真贯彻执行纵队政治部的这一指示,部队的政策纪律观念又有新的提高。1948年,在长春即将解放之际,人民解放军围城指挥部为了做好长春解放后的管理和重建工作,在部队入城之前适时地发出了关于进行城市纪律教育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入城的八条守则,即:“1.保护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工厂、商店,禁止拆毁机件,搬改物资,或私自没收;3.保护学校、医院、科学文化机关、城市公共设备、名胜古迹和建筑物;4.看管敌人的仓库、物资及其它财产,实行缴获归公,不争夺,不破坏,不自由动用,不打埋伏,听候与服从上级分配;5.对守法的教堂与寺院及外国侨民不得干涉和侵犯;6.实行讲话和气,买卖公平,借物归还,损坏赔偿;7.服从卫戍机关的纪律和规则,遵守公共秩序,不入妓院,不滋扰,不无故鸣枪;8.爱护人民解放军的荣誉,遵守纪律,人人宣传,实行言行一致。”及时地对部队进行城市政策纪律教育,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官兵严格按照“八条守则”办事的自觉性,使入城部队在参入长春解放初期管理和重建中,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吉林军区所属之独立第十一师、吉长武工大队等部入城后,在以唐天际为首的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长春卫戍司令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立即投入了解决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助于恢复秩序、稳定人心的一些关键问题的斗争,如维护社会治安,恢复和发展生产,解决市民当前生活和生产的实际困难,净化城市环境,防疫治病等。在当时长春市政治、经济、社会形势极为复杂的情况下,广大官兵按照入城守则的要求,夜以继日地积极活动,努力工作。此间,他们不但担负起市区要害部门、重要目标、关键设施的安全警卫和清查国民党残余、严厉打击其破坏活动的任务,而且还加紧向市区武装押运粮食,解决市民吃饭问题,并受命掩埋倒毙于大街小巷上的饿殍,净化城市环境,为管理好这座刚刚解放的东北名城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各部队在群众工作中还采取了多种措施,积极地协助地方党政机关做好巩固后方、支援前方的工作,抽调和派出大批干部参加地方各级人民武装领导机构和支前兵站的建立和组织领导工作,动员指挥民兵守卫铁路、桥梁及其它军事设施,清剿残匪,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后方安全,组织和带领民兵、民工运送军需物资,接转救护伤病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做好战区战勤保障工作等。
七、开展整军整党运动,纯洁巩固部队
为了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纯洁与巩固部队,增强军内外团结,做好夺取东北解放战争胜利的准备,东北民主联军(人民解放军)从1946年8月到1948年2月,先后在部队中开展了有领导、有秩序的民主整风运动,即新式整军运动。这一运动的中心内容是阶级教育,同时还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城市政策教育,基本方法是依靠群众自己教育自己。
1946年8月中旬,吉林军区根据“东总”指示和省委敦化会议的决定,针对所属部队大部分是新组建起来的,又经常处于行军作战之中,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必要的整顿,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存在不少问题的实际情况,开始进行政治整军。其主要内容是:进行阶级教育和战争教育;清洗坏人,纯洁内部;整顿纪律,消除民族隔阂,改善官兵和军政军民关系;培养干部,建立与发展党的组织。
整军运动开始后,首先在部队中普遍而深入地进行了阶级教育,教育的主要方式是诉苦、坦白,发动指战员吐苦水,挖苦根,激发阶级觉悟,进而坦白反省,暴露问题。经过诉苦挖根运动,基本上澄清了在一些战士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的穷人是命苦、祖上无德、坟地不好、自己无能、穷人不给富人干活就没有饭吃等糊涂观念,懂得了广大农民日益走向贫困,并不是命运注定的,而是封建地主阶级压迫剥削的结果,“人有头,树有根”,不打倒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蒋介石统治集团,人民就不能摆脱奴役压迫,不能当家作主人,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为谁革命,革谁的命”的根本问题,树立了天下穷人是一家的思想,坚定了永远跟着共产党走,打倒蒋介石的决心。同时揭露了组织上不纯的现象,审查了新入伍的干部战士,清除了混入部队的伪警察、特务、惯匪、吸毒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据不完全统计,全军区仅在8至10月间,即清洗和精简了4900余人,其中政治上不纯的分子占了23%。这就为部队的进一步纯洁与巩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继阶级教育之后,又进行了战争性质与前途的教育。教育中运用了大量的事实揭露蒋介石集团反共反人民的本质,破坏和平,挑起内战,把战争强加在人民头上的罪责和实质,宣传共产党为国家、民族的解放所进行的长期斗争和所取得的伟大胜利,以及为保卫和发展人民抗战的胜利成果,反对内战,争取和平所进行的巨大努力,使大家切实认清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所从事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得到广泛的拥护和支持。而蒋介石集团奉行的卖国、内战、独裁政策,是非正义的,反人民的,理所当然地要遭到人民的唾弃和反对,这就注定了人民军队必胜,蒋军必败。从而澄清了一些人在战争性质和前途问题上的混乱思想,明确了方向,鼓舞了斗志,坚定了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为增强民族团结,运动中还进行了民族问题的教育。吉林是朝鲜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吉林军区部队朝鲜族干部战士占有相当的比重,特别是吉东部队,在2万余名指战员中,朝鲜族的就有1.2万多人。在反对共同敌人的长期斗争中,汉族、朝鲜族人民和指战员,一向友好相处,团结奋斗,但由于国内外敌人为掩盖阶级矛盾,维持反动统治,一贯施行民族离间政策,使汉、朝两族人民的团结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民族问题的教育中,各部队首先广泛地宣传和解释党的民族政策,揭露敌人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和实质,从阶级的观点出发,说明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利害关系,批判了大汉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并妥善地处理了历史上形成的某些误解和隔阂,适当地照顾到少数民族的特点,注意和积极选拔培养朝鲜族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从而改善了民族关系,加强了汉、朝两族人民和部队的团结。
为改善官兵关系,加强官兵团结,各部队还先后开展了尊干爱兵活动。通过进行“官兵一致”原则和“三大民主”(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传统教育,使干部战士深刻认识到,人民军队的官兵关系,是阶级兄弟关系,在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它同一切反动军队长官欺压士兵的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尊干爱兵,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是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部队普遍召开了民主或团结大会,开展了自下而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过教育和检查,干部中存在的某些军阀主义倾向纠正了,上下之间、官兵之间的隔阂消除了,从而大大增强了部队内部的团结。
与此同时,各部队还进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严格地检查和批判了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行为以及在对待人民政府、地方干部的态度上的错误表现,并在此基础上订立了拥政爱民公约,举行了拥政爱民宣誓,开展了大规模的拥政爱民活动,从而大大改善了军政军民关系,消除了部分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的某些误解,群众热烈赞扬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好的军队!”“这真是老百姓的队伍”。
由于政治整军运动的深入进行,部队的政治思想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坏的成分被清除出去,广大工农出身的战士迅速觉悟起来,这就为有计划地培养提拔干部、发展党的队伍,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46年7月下旬,活动于吉长地区的东北民主联军三纵七师在柳河整训,政委李伯秋在全师连以上干部参加的政工会议上作了报告,着重讲了阶级和阶级压迫问题,师政治部提出了“谁养活谁”、“为谁当兵,为谁打仗”等十余个问题,组织部队进行讨论。由此,引发了二十团三营任纪贞、房天静等许多苦大仇深的战士用血泪般的事实纷纷控诉了地主阶级的罪恶,在广大官兵中燃起满腔杀敌复仇的怒火。此后,诉苦活动即陆续在一些基层单位开展起来,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翌年2月,纵队政治部总结了七师二十团用诉苦的方法进行阶级教育,激发革命斗志的经验,并以该团三营九连战士房天静一家的悲惨遭遇和他经过诉苦教育“擦亮了眼睛,认清了敌人”,英勇杀敌而荣获“孤胆英雄”光荣称号的基本事实为素材,创作了歌剧《复仇立功》,在全纵队演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三纵开展诉苦活动,激发官兵斗志的经验,受到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的充分肯定,决定在所属部队中普遍推广。同年8月27日,《东北日报》就此发表了题为《部队教育方向》的社论,高度赞扬诉苦活动是一个具有极其重大意义的创举。9月28日,“东总”将三纵开展诉苦教育的情况向军委作了报告,毛泽东主席亲自对报告作了修改和批示,于是一个以诉旧社会和反动派所给予劳动人民之苦和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为基本形式,以阶级教育为中心内容的新式整军运动,即在东北民主联军乃至全军展开。三纵队的诉苦整军运动,大体分为五个阶段:动员酝酿,示范教育;吐苦水,挖苦根;查思想、查斗志、坦白交代,向党交心;整顿思想、作风、纪律;制定杀敌立功计划,苦练军事技术。由于运动开展的普遍深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官兵完成整训、作战等任务的积极性,整个部队呈现出团结战斗、勇往直前的大好局面。
1948年初,正当东北人民解放军大举反攻,解放区土地改革日益深入的时候,根据“东总”的指示,各部队在开展诉苦运动和深入进行土改教育的基础上,又普遍开展了以“三查”、“五整”(查思想、查斗志、查成份,整顿思想、工作、团结、作风、纪律)为基本内容的整党整军运动。
自1月中旬开始,吉林军区和各纵队相继召开了军政工作会议,检查领导作风,研究与部署整党整军工作,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着重检查和批判了各级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与军阀主义倾向。会议认为,经过整军运动和军事斗争的锻炼,部队的政治思想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频繁的战斗环境中部队政治学习较少,政策思想水平不够高;新的成分不断增加,非无产阶级思想未得到相应的改造,因而不少人对党的土地改革政策和城市工商业政策领会不深,掌握不准,不能适应民主革命大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迅速发展人民的解放事业,必须在部队中进行一次彻底的整党整军工作。
各部队的整党整军运动于1月下旬普遍展开,整个运动分为学习政策、“三查五整”和组织建设3个步骤进行。首先在党员和干部中进行了动员,学习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全国土地会议总结提纲》、《组织一个彻底消灭封建,平分土地的运动》、《肃清军阀残余倾向》、《反对自由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等文件。经过土地政策的学习,使干部们进一步弄清了一个根本政策问题,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是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土地改革所反对的对象地主、富农,人数很少,而能够参加和应当参加土改统一战线的人数却甚多,约占农村总人口数的90%以上。因此,在土地改革中必须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坚定地团结中农,不损害中农的利益,才能取得胜利。贫雇农必须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同盟军,不讲政策,打击面过宽,就会树敌过多,孤立自己,破坏农村的生产力。经过城市政策学习,初步认识到城市在为农村和战争服务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城市的支持,农村经济就不会繁荣,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也有困难。对新解放的城市如不注意保护,就只能损害劳动群众的利益和整个国家的利益。因此,保护城市工商业和保护外侨、宗教团体、民主团体,对扩大共产党和解放军的政治影响,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推翻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独裁统治,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在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的基础上,转入了“三查五整”。各级党委首先召开了扩大会议,检查领导思想和领导作风,广泛听取群众的批评,然后人人进行自我检查、坦白、反省,并开展了群众性的互相批评。主要检查和批判了在是否尊重党委一元化领导和军民关系、军政关系、官兵关系、同志关系、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错误行为和不良倾向,使每个人都受到深刻教育。许多干部反映:“参加这次运动,等于上了十年学”,“真正懂得了什么叫革命”,并表示坚决作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与此同时,在团、营领导干部参加下,召开了连队民主大会,公开了党员名单,发动群众对每个党员、干部进行审查,揭发了党的组织不纯和作风不纯的现象,检查与改进了支部工作,实行了党日制度。由于公开了党的组织,特别是把党员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这就更加促进了党的组织建设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为了更好地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发挥每个革命战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军委总政治部的指示,各连队和机关单位普遍建立了“士兵委员会”。“士兵委员会”由军人大会选举产生,设正、副主任和经济、民运、文娱、卫生等委员,在党支部和连首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一群众性的组织建立后,即发挥了很大作用,如在群众性的评思想、评进步、评训练、评战斗、评团结、评纪律和管理伙食等活动中,都有力地帮助了领导,加强了部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提高了部队的工作质量。
在群众性的“三查五整”中,主要是揭露、批评了某些领导机关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存在着的不同程度的重才轻德的偏向;在党的发展上存在着的积极而不够慎重的现象,致使某些伪装进步,表面积极的政治不纯分子混入党内。
为了纯洁党的组织,巩固部队,在运动的最后阶段,普遍对老干部进行了思想、工作鉴定,对新干部作了政治、历史审查和结论。同时,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对被清洗人员具体处理办法的指示,将混入党内、部队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各种坏分子清理出去。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的指示,各部队在整党整军运动结束后,紧接着又在全体干部中进行了“三统一”(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教育。这一教育实质上是整党整军运动的延续和补充。大家学习了毛主席的《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反对自由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平分土地运动的总结》,以及有关城市政策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认清了加强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意义和妨碍集中与统一的地方主义、游击主义、本位主义、经济主义和一切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对革命事业的严重危害。
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普遍地进行了检查,着重检查了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上的某些错误态度,以及在生产上的某些单纯盈利观点和本位思想。继之各部队普遍建立与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贯彻了组织编制,进一步加强了部队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政策观念。
通过整党整军运动,进一步改变了部队的政治思想面貌,纠正了若干脱离党的路线、政策的不良倾向,在广大指战员中确立了无产阶级的思想、立场、观点和方法,部队的革命热情更加高涨,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夺取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作了充分的思想和组织准备。
八、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振奋部队革命精神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地解决部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对于保持部队情绪稳定,振奋革命精神,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战时各部队党委和政治机关无不十分重视紧密联系部队的思想实际,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46年5月长春争夺战结束不久,吉辽军区部队从长春地区撤退时,在一些干部和战士中引起了相当的思想混乱,以至有些人对战争的前途产生了悲观情绪。为尽快扭转这种消极的倾向,保持部队旺盛的革命斗志,军区首长和各级政治工作人员,迅速深入基层,抓紧时间做思想工作,启发教育指战员要把眼光放远一点,从战略的全局看问题,不要只看到眼前一城一地的得失,并着重指出:“我军从长春撤退,完全是主动的,采取这一行动,是从当前整个东北战场总的战略形势的要求出发的。当敌人暂时处于战略攻势的时候,我军只有遵照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战略决策办事,到广大农村去,放手发动群众,创建巩固的革命根据地,迅速发展壮大人民的革命武装力量,才能最后战胜敌人”。“我军虽然暂时放弃一些城市,为国民党军所占领,但蒋军每占领一座城市,就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分兵把守,力量分散,更便于以后我军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因此,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我军是主动的,蒋军是被动的,假以时日,终究要为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日益发展壮大的人民军队所歼灭,我军必胜,蒋军必败,这是肯定的,也是必然的”。经过及时而有的放矢的政治思想教育,终于消除了部队中的混乱思想和悲观失望情绪,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意志,自觉地执行了这次战略撤退任务。1948年底,当东北人民解放军取得了同国民党军进行战略决战的完全胜利,关内各大战场也取得了重大胜利的时候,部分同志就错误地认为:“蒋介石不敢再打下去了,真正要求和谈了”,“战争越打越远,军事斗争已经结束,在部队没有啥干头了”。更有一些人以功臣自居,产生了享乐思想,认为“过去南征北战,流血牺牲,如今应该享受一下了”,因而公开计较级别和待遇问题。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别人都入关南下,把我们留在后方,这是大材小用,英雄无用武之地”,于是不安心工作,迫切要求进关,个别人甚至要求干地方工作。
部队中存在的这些错误思想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对于夺取全国胜利,完成将革命进行到底的伟大事业,无疑是十分有害的。因此,当这些错误思想一经出现,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即按照上级的指示,立即采取措施,适时进行思想整顿。整顿中首先组织干部战士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座谈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先后学习了毛主席的《将革命进行到底》、《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等文件。在学好文件的基础上,即转入自我检查和反省,并展开思想互助,批判个人主义、享乐观念、“半截子革命思想”和组织纪律观念薄弱的问题,摆表现,挖根源,表明克服错误思想的态度和决心。经过学习和思想整顿,使干部战士懂得了一个基本道理,即“行百里半九十”,在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时候,在同国民党军进行全面战略决战的时候,军事斗争不是可以放松了,相反,任务更加艰巨和更加复杂。蒋介石反动统治集团是注定要灭亡的,但他们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你不打,他就不倒。认识提高了,广大指战员纷纷表示,一定要克服私心杂念,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指示,将革命进行到底。
各部队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进行了其他方面的政治工作。如维护战场纪律,严格要求全体指战员服从命令听指挥;一切缴获归公,爱护战地人民利益;果断处置临阵脱逃、投敌叛变者;做好后方勤务中的政治工作,使后方勤务人员积极做好各种保障工作;进行防奸反特斗争,纯洁与巩固部队;加强同兄弟部队和友军的团结,发挥整体作战和协同作战的威力;做好参战民兵、民工的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参军和支前的积极性等。所有这些工作的进行,都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战胜敌人,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建国后军队政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进行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同全军一样,由于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转换,驻长春部队的政治工作在继承和发扬战争年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体现了新的特点。但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任务、方针、原则、作风和方法,仍是一致的。
一、部队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部队建设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驻长部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加强部队组织建设方面,主要抓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和整顿党的各级组织,健全和改进党的工作制度,选拔配备干部,调整、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共青团组织和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核心问题是选拔配备干部。
(一)建立部队党的各级组织
为坚定地贯彻执行党指挥枪的原则,坚持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部队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驻军中的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的单位,都建有党的委员会,是为各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在师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师以上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建立党的委员会(部党委),对本机关(部门)的工作实施集体领导。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的直属队,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党的委员会(直属党委),领导直属队的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连建立党支部,是营、连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按照党章规定,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其基本任务是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在团以上的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的单位,以及根据需要在独立执行任务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政治委员,领导部(分)队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政治委员是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的单位设立政治机关,团和相当于团的单位为政治处,师和师以上单位(含相当级别的单位)为政治部。政治部(处)是所属各部队党委的办事机构,在部队党委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管理所属部队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二)健全党的领导和工作制度
按照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切行动必须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挥。为此,驻军各部队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健全的党的领导制度和为保证这一领导制度实现的工作制度。
1.实行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根据政工条例之规定,驻军部队,都保持军事系统党的垂直领导与隶属关系,在与地方有关的工作上,接受同级地方党委员会的领导,密切部队同地方党委的关系,加强工作上的互相配合。吉林省军区,长春军分区和县、区人民武装部,除保持军事系统的垂直领导与隶属关系外,在党的关系上同时成为各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受同级地方党委领导,并由地方党委书记或第一书记兼任第一政委和党委第一书记。根据1986年3月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通知精神,省委书记和地(市)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军区和军分区第一政委,但仍兼党委第一书记。同年6月,长春市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隶属县(市)、区委领导,但在军事上同时受长春军分区领导。
2.贯彻执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部队中的一切重要问题,除了在紧急情况下由部队首长临机处置外,都先由党委会讨论,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委员必须服从党委的领导,执行党委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部队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司、政、后各部党委、直属队党委,在同级的部队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组织有权检查下级党组织的工作,下级党组织有责任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汇报工作。
3.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构。部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各该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团以上部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每3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召开,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经上级党委员会批准而提前或延期举行。由于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历史情况,且各军兵种部队又有自己的特点和不同的具体任务,因此各部队每次党的代表大会的情况也不完全相同,但各部队历次党代会的基本任务都是相同的:听取和审查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部队的工作方针、任务等重要问题;选举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及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军(省军区)级党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师(军分区)、团和相当单位的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不设常委的人武部党委、营和相当单位的基层党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召开党委员会全体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在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党委员会的职权,向党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上一级党委员会决定,人选经上一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由上一级党委指定。
驻军部队、院校历届党委领导机构的产生及组成(1955.5—1988.12)
81021部队
1955年5月至1988年12月,81021部队先后召开过7次党代表大会,更换了13任党委领导机构。
1955年5月5日至9日,部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朝鲜上赤洞召开,选出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13人。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吴保山任书记,潘焱任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均为常委,下同)。
81021部队第一届党委①(1949年2月和1953年12月,该部曾先后召开过第一、二次党代表大会。此次党代会又称第一次党代表大会,是根据志愿军党委指示精神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为与志愿军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相一致而确定的。又部队历届党委的组成,均须由上级党委批准。)
书记吴保山(1955.5—1956.4政委)
副书记潘焱(1955.5—1956.4部队长)
常委杨俊生(1955.5—1955.9副部队长兼参谋长)
田维新(1955.5—1956.4政治部副主任)
钟学林(1955.5—1956.4干部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傅学阶(1955.9—1956.4副部队长)
徐国贤(1955.9—1956.4副部队长兼参谋长)
杜海林(1955.11—1956.4副部队长)
1956年4月2日至6日,部队在朝鲜上赤洞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二届党委,委员17人。二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吴保山为书记,潘焱为副书记。此后,吴保山调沈政工作,戴润生接任政委,并增补其为军党委委员、常委和书记。
81021部队第二届常委
书记吴保山(1956.5—1958.1政委)
副书记潘焱(1956.5—1959.2部队长)
常委王明坤(1956.5—1959.2副部队长兼参谋长)
杜海林(1956.5—1959.2副部队长)
傅学阶(1956.5—1959.2副部队长)
田维新(1956.5—1959.2政治部主任)
席汝林(1956.5—1959.2干部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戴润生(1958.2—1959.2政委)
1959年2月13日至23日,部队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三届党委,委员15人。三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戴润生为书记,杨俊生为副书记。此后部队长潘焱调出,杨俊生继任,根据人员变化,党委成员作了增补。
81021部队第三届党委
书记戴润生(1959.3—1961.5政委)
副书记杨俊生(1959.3—1964.2部队长)
常委王明坤(1959.3—1960.7副部队长)
田维新(1959.3—1964.2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傅学阶(1959.3—1959.12副部队长)
以后增补:
常委王淮湘(1961.4—1964.2副政委)
徐仲禹(1961.4—1964.2参谋长)
贾鲁峰(1961.4—1964.2政治部主任)
1963年12月18日至24日,部队在长春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四届党委,委员17人。四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杨俊生为书记,王淮湘为第二书记,田维新为副书记。此后,根据人员变化和工作需要,党委成员又有增补。
81021部队第四届党委
书记杨俊生(1964.2—1964.10部队长)
第二书记王淮湘(1964.2—1964.10政委)
副书记田维新(1964.2—1964.6副政委)
常委汪洋(1964.2—1964.10副部队长)
杜海林(1964.2—1964.10副部队长)
徐仲禹(1964.2—1968.7参谋长、副部队长)
马希圣(1964.2—1968.7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以后增补:
书记王淮湘(1964.10—1968.7政委)
副书记汪洋(1964.10—1968.7部队长)
杜海林(1964.10—1967.7副部队长)
常委陈一震(1965.5—1966.2政治部主任)
王尚(1968.6—1968.7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师仲伟(1968.6—1968.7副部队长)
药天禄(1968.6—1968.7副政委)
1964年8月前,部队长杨俊生和副政委田维新调离后,党委领导机构成员进行了较大调整。1968年7月19日,组成以王淮湘为书记,汪洋为第二书记的新的党委领导机构。
调整后的81021部队第四届党委
书记王淮湘(1968.7—1969.10政委)
第二书记汪洋(1968.7—1969.10部队长)
副书记马希圣(1968.7—1969.10副政委)
常委徐仲禹(1968.7—1969.10副部队长)
褚传禹(1968.7—1969.10副部队长)
师仲伟(1968.7—1969.10副部队长)
药天禄(1968.7—1969.10副政委)
王尚(1968.7—1969.8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高涨(1968.7—1969.10参谋长)
1969年10月27日,部队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五届党委,委员29人。五届一次全会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11人组成,王淮湘为书记,马希圣为第二书记,徐仲禹为副书记。
81021部队第五届党委
书记王淮湘(1969.11—1975.5政委)
第二书记马希圣(1969.11—1975.5副政委、政委)
副书记徐仲禹(1969.11—1976.5部队长)
药天禄(1969.11—1975.5副政委)
聂济艟(1969.11—1975.5副政委)
常委师仲伟(1969.11—1975.5副部队长)
刘凤鸣(1969.11—1975.5副部队长)
高涨(1969.11—1975.5副部队长)
周的民(1969.11—1970.12副政委)
王英烈(1969.11—1975.5副政委)
刘元仲(1969.11—1975.5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史洛(1970.6—1975.5副政委)
于海荣(1970.6—1971.2参谋长)
王钦裕(1971.2—1975.5副部队长)
朱敦法(1971.2—1975.5参谋长)
1975年5月25日,中央军委任命华山为部队政委,免去王淮湘政委职务。同年8月,增补华山为部队党委常委、书记,免去王淮湘党委常委、书记职务。
调整后的81021部队第五届党委
书记华山(1975.8—1978.4政委)
第二书记马希圣(1975.5—1978.4政委)
副书记徐仲禹(1975.5—1978.4部队长)
药天禄(1975.5—1978.4副政委)
聂济艟(1975.5—1978.4副政委)
常委师仲伟(1975.5—1978.4副部队长)
刘凤鸣(1975.5—1978.4副部队长)
高涨(1975.5—1978.4副部队长)
王钦裕(1975.5—1978.4副部队长)
史洛(1975.5—1978.4副政委)
王英烈(1975.5—1978.4副政委)
朱敦法(1975.5—1978.4参谋长)
刘元仲(1975.5—1978.4政治部主任)
1978年4月,沈阳军区党委遵照中央军委指示,派工作组对部队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和调整。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增补彭仲韬为党委书记,刘凤鸣、王钦裕为副书记。同时免去华山部队党委书记、徐仲禹党委副书记的职务。
调整后的81021部队第五届党委
书记彭仲韬(1978.4—1980.4政委)
副书记刘凤鸣(1978.4—1980.4部队长)
王钦裕(1978.4—1980.4副部队长)
药天禄(1978.4—1979.2副政委)
聂济艟(1978.4—1978.8副政委)
常委高涨(1978.4—1980.4副部队长)
朱敦法(1978.4—1980.4副部队长)
王英烈(1978.4—1980.4副政委)
唐玉胜(1978.4—1980.4副政委)
李洪昌(1978.4—1980.4副政委)
李得功(1978.4—1980.4参谋长)
赵万夫(1978.4—1980.4政治部主任)
王树仁(1978.4—1980.4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杨志(1978.10—1980.4副部队长)
1980年4月16日至19日,部队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六届党委,委员24人。六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11人组成,彭仲韬为书记,刘凤鸣、王钦裕为副书记。
81021部队第六届党委
书记彭仲韬(1980.5—1981.6政委)
副书记刘凤鸣(1980.5—1981.6部队长)
王钦裕(1980.5—1981.6副部队长)
常委高涨(1980.5—1981.6副部队长)
朱敦法(1980.5—1981.6副部队长)
杨志(1980.5—1981.6副部队长)
李得功(1980.5—1981.6副部队长)
王英烈(1980.5—1980.10副政委)
赵万夫(1980.5—1981.6政治部主任)
王树仁(1980.5—1981.6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李洪昌(1980.10—1981.6副政委)
王鹏恩(1980.10—1981.6副部队长)
苏瑞祥(1980.10—1981.6副部队长)
侯德刚(1980.10—1981.6副政委)
安志高(1980.10—1981.6参谋长)
1981年6月,部队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原部队长、政委调离,朱敦法、王钦裕分别继任部队长、政委。并分别任党委书记、副书记。
调整后的81021部队第六届党委
书记王钦裕(1981.6—1983.5政委)
副书记朱敦法(1981.6—1983.5部队长)
常委高涨(1981.6—1983.5副部队长)
苏瑞祥(1981.6—1983.5副部队长)
李得功(1981.6—1983.5副部队长)
王鹏恩(1981.6—1981.11副部队长)
侯德刚(1981.6—1983.5副政委)
唐玉胜(1981.6—1982.2副政委)
安志高(1981.6—1983.5参谋长)
赵万夫(1981.6—1983.5政治部主任)
王树仁(1981.6—1983.5后勤部部长)
为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根据中央军委1983年5月29日命令,部队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党委成员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和增补。
调整后的81021部队第六届党委
书记朱敦法(1983.10—1985.8部队长)
副书记白文仲(1983.10—1985.8政委)
常委苏瑞祥(1983.10—1985.8副部队长)
马凤桐(1983.10—1985.8副部队长)
董福岑(1983.10—1985.8副政委)
隗福临(1983.10—1984.2参谋长)
张福元(1983.10—1985.8政治部主任)
冯福生(1983.10—1985.8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石宝源(1984.2—1985.8副部队长)
钱浡(1984.2—1985.8参谋长)
1985年,在全军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中,部队进行了改编。10月8日,经上级党委批准,部队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白文仲为书记,马凤桐为副书记。
改编后的81021部队党委
书记白文仲(1985.10—1987.12政委)
副书记马凤桐(1985.10—1987.12部队长)
常委钱淳(1985.10—1987.12副部队长)
张福元(1985.10—1987.12副政委)
董善返(1985.10—1987.12参谋长)
徐才厚(1985.10—1987.12政治部主任)
冯福生(1985.10—1987.1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苏瑞祥(1986.2—1987.12纪委专职副
书记)
1987年12月24日至26日,部队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大会选举出第七届党委,委员26人。七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白文仲为书记,马凤桐为副书记。此后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党委领导成员也相应地作了增补。
81021部队第七届党委
书记白文仲(1987.12—1988.4政委)
副书记马凤桐(1987.12—1988.12部队长)
常委钱悖(1987.12—1988.12副部队长)
张福元(1987.12—1988.12副政委)
苏瑞祥(1987.12—1988.12专职纪委副书记)董善返(1987.12—1988.12参谋长)
徐才厚(1987.12—1988.12政治部主任)冯福生(1987.12—1988.11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方祖歧(1988.4—1988.12政委)
中共81021部队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
书记吴实(1949.10—1949.12)
范阳春(1951.6—1955.6)
田维新(1955.10—1964.10)
马希圣(1964.10—1966.5)
副书记安怀(1955.9—1959.5)
席汝林(1956.4—1958.3)
王明坤(1959.5—1960.7)
贾鲁峰(1960.12—1964.5)
杜海林(1964.5—1966.5)
中共81021部队监察委员会
书记马希圣(1966.5—1969.10)
副书记杜海林(1966.5—1968.7)
中共81021部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钦裕(1979.3—1980.4)
王英烈(1980.4—1983.8)
黄福岑(1983.8—1985.9)
张福元(1985.10—1988.5)
副书记李洪昌(1979.3—1980.4)
桑金秋(1980.4—1981.6)
史聚周(1981.10—1985.5)
张福元(1983.3—1985.10)
徐才厚(1985.10—1986.2)
苏瑞祥(1986.2—1988.12)
39001部队
1958年11月到1988年10月,39001部队先后召开过7次党代表大会,更换了13任党委领导机构①(1958年10月部队组建后,到第一次党代会之前,经上级党委批准建立了党的临时委员会,先后由李庆柳(政委)、梅盛伟(代政委)任书记,吕黎平(部队长)任副书记。)。
1960年4月14日至18日,部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选出了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20人(正式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一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8人组成,梅盛伟任书记,吕黎平、赖达元任副书记。
39001部队第一届党委
书记梅盛伟(1960.5—1962.3代政委、政委)
副书记吕黎平(1960.5—1962.3部队长)
赖达元(1960.5—1960.8副政委)
常委李应发(1960.5—1960.7副部队长)
方铭(1960.5—1961.6副部队长)
马宁(1960.5—1962.3副部队长)
肖道生(1960.5—1962.7参谋长、副部队长)
于应龙(1960.5—1962.7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程明(1962.3—1962.7政委)
副书记马宁(1962.3—1962.7部队长)
常委张卿云(1960.9—1962.7副部队长)
邱仁华(1960.9—1962.7副政委)
贾波(1961.8—1962.7参谋长)
1962年7月4日至7日,部队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二届党委员会,委员17人。二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7人组成,程明任书记,马宁任副书记。
39001部队第二届党委
书记程明(1962.7—1964.7政委)
副书记马宁(1962.7—1965.7部队长)
常委张卿云(1962.7—1965.7副部队长)
肖道生(1962.7—1964.8副部队长)
邱仁华(1962.7—1965.7副政委)
贾波(1962.7—1965.7参谋长)
于应龙(1962.7—1962.7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肖道生(1964.8—1965.7政委)
常委徐兴华(1962.8—1964.2政治部主任)
丁克明(1964.3—1965.7政治部主任)
周承重(1964.8—1965.7副部队长)
陈海林(1965.5—1965.7副部队长)
1965年7月7日至9日,部队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三届党委员会,委员21人。三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8人组成,肖道生为书记、马宁为副书记。
39001部队第三届党委
书记肖道生(1965.7—1966.5政委)
副书记马宁(1965.7—1966.5部队长)
常委张卿云(1965.7—1965.11副部队长)
周承重(1965.7—1966.5副部队长)
陈海林(1965.7—1966.5副部队长)
邱仁华(1965.7—1966.5副政委)
贾波(1965.7—1966.5参谋长、副部队长)
丁克明(1965.7—1966.5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王雨森(1965.11—1966.5参谋长)
中共39001部队监察委员会
书记李明刚(1958.12—未到职)
赖达元(1960.5—1960.8)
于应龙(1962.7—1962.7)
邱仁华(1965.7—1966.5)
副书记肖道生(1958.12—1960.4)
于应龙(1960.5—1962.7)
贾波(1962.7—1966.5)
丁克明(1965.7—1966.5)
1966年5月至1969年10月间,部队领导班子陆续有所变动,与此相适应,党委领导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39001部队第三届党委
书记肖道生(1966.5—1969.10政委)
第二书记许乐夫(1969.1—1969.10第二政委)
副书记马宁(1966.5—1969.10部队长)
常委周承重(1966.5—1969.10副部队长)
陈海林(1966.5—1969.3副部队长)
贾波(1966.5—1969.10副部队长)
邱仁华(1966.5—1969.3副政委)
丁克明(1966.5—1969.10副政委兼主任、副政委)
王雨森(1966.5—1969.10参谋长)
江震(1966.6—1969.10副部队长)
张积慧(1969.4—1969.10副部队长)
李文芳(1969.6—1969.10政治部主任)
1969年10月7日至13日,部队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4人。四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肖道生为第一书记,许乐夫为第二书记,马宁为副书记。
39001部队第四届党委
第一书记肖道生(1969.11—1974.2政委)
第二书记许乐夫(1969.11—1974.1第二政委)
副书记马宁(1969.11—1970.4部队长)
常委周承重(1969.11—1974.2副部队长)
贾波(1969.11—1974.2副部队长)
江震(1969.11—1974.2副部队长)
张积慧(1969.11—1970.5副部队长、部队长)
王雨森(1969.11—1970.9参谋长)
李文芳(1969.11—1974.2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副书记张积慧(1970.5—1973.5部队长)
常委曹双明(1970.5—1974.1副部队长)
王绍玉(1970.5—1974.2副政委)
姜玉田(1971.3—1974.1副部队长兼参谋长、
副部队长、部队长)
王辅(1971.8—1974.2参谋长)
1974年2月,由于人事变动,党委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39001部队第四届党委
第一书记肖道生(1974.2—1975.9政委)
书记丁克明(1974.2—1976.10第二政委)
副书记姜玉田(1974.2—1976.10部队长)
常委周承重(1974.2—1976.10副部队长)
贾波(1974.2—1976.10副部队长)
江震(1974.2—1976.10副部队长)
门贵成(1974.2—1976.10副部队长)
王绍玉(1974.2—1976.10副政委)
王辅(1974.2—1976.10参谋长)
李文芳(1974.2—1976.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刘钊(1975.12—1976.10副政委)
陈继发(1976.3—1976.10副部队长)
中共39001部队监察委员会①(1969年4月,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取消了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此后该部党的监察委员会即随之取消。)
书记邱仁华(1966.5—1969.3)
副书记丁克明(1966.5—1969.4)
贾波(1966.5—1969.4)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部队党委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39001部队第四届党委
书记丁克明(1976.10—1977.2第二政委)
副书记姜玉田(1976.10—1977.5部队长)
常委周承重(1976.10—1978.12副部队长)
贾波(1976.10—1978.7副部队长)
江震(1976.10—1977.7副部队长、部队长)
门贵成(1976.10—1978.12副部队长)
陈继发(1976.10—1978.12副部队长)
王绍玉(1976.10—1978.12副政委)
刘钊(1976.10—1978.2副政委、政委)
王辅(1976.10—1978.10参谋长)
李文芳(1976.10—1978.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刘钊(1978.2—1978.12政委)
副书记江震(1977.7—1978.12部队长)
常委宁福奎(1978.11—1978.12参谋长)
张玉生(1978.11—1978.12政治部主任)
1978年12月19日至22日,部队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五届党委员会,委员27人。五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刘钊任书记,江震任副书记。
39001部队第五届党委
书记刘钊(1979.1—1983.5政委)
副书记江震(1979.1—1983.5部队长)
常委周承重(1979.1—1979.8副部队长)
门贵成(1979.1—1983.5副部队长)
陈继发(1979.1—1980.9副部队长)
沈雨田(1979.1—1983.5副部队长)
王绍玉(1979.1—1979.2副政委)
宁福奎(1979.1—1983.5参谋长)
张玉生(1979.1—1983.5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张志增(1979.4—1983.5副政委)
熊尚义(1979.11—1983.5副部队长)
王少林(1980.5—1983.5副政委)
戴书仁(1981.2—1982.4副政委)
皮定国(1981.2—1983.5副部队长)
宫传荣(1982.10—1983.5后勤部部长)
茹茂(1982.10—1983.5工程部部长)
1983年5月20日,中央军委对该部领导班子作了较大的调整。当月,经上级党委批准,部队党委常委会由新任部队长门贵成等11人组成。
调整后的39001部队第五届党委
书记门贵成(1983.5—1983.12部队长)
副书记康宝仁(1983.5—1983.12政委)
常委滕连富(1983.5—1983.12副部队长)
樊万庆(1983.5—1983.12副部队长)
郗泗泉(1983.5—1983.12副部队长)
夏祖炜(1983.5—1983.12副政委)
丁文昌(1983.5—1983.12副政委)
刘子忱(1983.5—1983.12参谋长)
林万海(1983.5—1983.12政治部主任)
宫传荣(1983.5—1983.12后勤部部长)
韩艇(1983.5—1983.12工程部部长)
1983年12月10日至12日,部队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六届党委员会,委员25人。六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门贵成为书记,康宝仁为副书记。
39001部队第六届党委
书记门贵成(1983.12—1986.3部队长)
副书记康宝仁(1983.12—1986.3政委)
常委滕连富(1983.12—1985.8副部队长)
樊万庆(1983.12—1986.3副部队长)
郗泗泉(1983.12—1986.3副部队长)
夏祖炜(1983.12—1986.3副政委)
丁文昌(1983.12—1985.11副政委)
刘子忱(1983.12—1986.3参谋长)
林万海(1983.12—1986.3政治部主任)
宫传荣(1983.12—1984.8后勤部部长)
韩艇(1983.12—1986.3工程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杨德春(1985.7—1986.3后勤部部长)
1986年3月后,部队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此相适应,党委领导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39001部队第六届党委
书记谢德财(1986.3—1988.9部队长)
副书记康宝仁(1986.3—1986.10政委)
常委樊万庆(1986.3—1988.9副部队长)
郗泗泉(1986.3—1988.9副部队长、纪委副书记)
夏祖炜(1986.3—1986.4副政委)
刘子忱(1986.3—1986.4参谋长)
林万海(1986.3—1988.9政治部主任)
韩艇(1986.3—1988.7工程部部长)
杨德春(1986.3—1988.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马驰(1986.11—1988.2政委)
周子玉(1988.3—1988.9政委)
常委郭东亚(1986.6—1988.9副政委)
魏光修(1986.6—1988.7参谋长)
张富(1988.6—1988.9后勤部部长)
1988年9月6日至7日,部队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选出第七届党委员会,委员24人。七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委常务委员会由8人组成,周子玉为书记,谢德财为副书记。
39001部队第七届党委
书记周子玉(1988.10—1988.12政委)
副书记谢德财(1988.10—1988.12部队长)
常委樊万庆(1988.10—1988.12副部队长)
郭东亚(1988.10—1988.12副政委)
郗泗泉(1988.10—1988.12纪委专职副书记)
朱占国(1988.10—1988.12参谋长)
林万海(1988.10—1988.12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张富(1988.10—1988.1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王全博(1988.10—1988.12指挥所代副司令员)
董继海(1988.10—1988.12工程部部长)
中共39001部队纪律检查委员会①(1978年9月25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从此,各部队团以上党委均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绍玉(1979.1—1979.2)
张志增(1979.4—1983.5)
丁文昌(1983.7—1985.11)
马驰(1986.12—1988.2)
郗泗泉(1988.3—1988.10)
副书记宁福奎(1979.1—1983.5)
张玉生(1979.1—1983.5)
丛希晋(1981.11—1983.5)
林万海(1983.7—1983.12)
程远甫(1983.7—1988.5)
邱魁(1983.12—1988.10)
郗泗泉(1986.7—1988.3)
吉林省军区
1956年4月到1988年12月,吉林(省)军区,先后召开过7次党代表大会,更换了9任党委领导机构。
1956年4月,吉林军区在长春召开首次党代表大会。大会选出吉林军区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军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7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吴德任书记,贺健、朱士焕任副书记。
吉林军区第一届党委
书记吴德(1956.7—1958.3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副书记贺健(1956.7—1958.3司令员)
朱士焕(1956.7—1958.3副政委)
常委关靖寰(1956.7—1958.3副司令员、满族)
丁先德(1956.7—1958.3副司令员)
以后增补:
常委舒行(1956.10—1958.3副司令员)
王力生(1957.10—1958.3副司令员)
钟明彪(1957.10—1958.3副司令员)
蒋克诚(1957.10—1958.3副司令员)
樊学文(1957.10—1958.3副政委)
蔡炳臣(1957.10—1958.3政治部主任)
1958年3月24日,吉林军区在长春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出吉林军区第二届党委员会,委员25人。二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5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吴德任书记,贺健、朱士焕、樊学文任副书记。
吉林军区第二届党委
书记吴德(1958.5—1961.9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副书记贺健(1958.5—1959.12司令员)
朱士焕(1958.5—1961.9副政委、第三政委)
樊学文(1958.5—1961.9副政委)
常委王力生(1958.5—1961.9副司令员)
舒行(1958.5—1961.9副司令员)
钟明彪(1958.5—1961.9副司令员)
蒋克诚(1958.5—1961.9副司令员)
蔡炳臣(1958.5—1961.8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以后增补:
副书记罗坤山(1960.12—1961.9司令员)
常委苏俊禄(1960.12—1961.9政治部主任)
1961年9月10日,吉林省军区在长春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省军区第三届党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5人。三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10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吴德任第一书记,赵林任第二书记,朱士焕任第三书记,罗坤山任副书记。
吉林省军区第三届党委
第一书记吴德(1961.10—1966.1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第二书记赵林(1961.10—1966.1省委第二书记兼省军区第二政委)
第三书记朱士焕(1961.10—1962.7第三政委)
副书记罗坤山(1961.10—1966.1司令员)
常委舒行(1961.10—1964.5副司令员)
王力生(1961.10—1964.5副司令员)
钟明彪(1961.10—1966.1副司令员)
蒋克诚(1961.10—1966.1副司令员)
黄运昌(1961.10—1966.1参谋长、副司令员)
苏俊禄(1961.10—1966.1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王强珠(1961.10—1966.1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曹德连(1963.1—1963.11第三政委,未到职)
副书记苏俊禄(1964.10—1966.1副政委)
常委黄思沛(1961.12—1966.1副司令员)
贺吉祥(1963.8—1966.1副司令员)
薛复礼(1964.11—1966.1副司令员)
孙寅东(1964.10—1966.1政治部主任)
王子卿(1964.5—1966.1参谋长)
1966年1月,吉林省军区在长春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省军区第四届党委员会,委员29人。四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2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吴德任第一书记,赵林任第二书记,苏俊禄任副书记。
吉林省军区第四届党委
第一书记吴德(1966.2—1966.5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第二书记赵林(1966.2—1967.1省委第二书记兼省军区第二政委)
副书记苏俊禄(1966.2—1969.10副政委、第三政委)
常委黄思沛(1966.2—1969.10副司令员)
钟明彪(1966.2—1969.10副司令员)
蒋克诚(1966.2—1969.10副司令员)
贺吉祥(1966.2—1969.10副司令员)
黄运昌(1966.2—1969.10副司令员)
薛复礼(1966.2—1969.10副司令员)
王振华(1966.2—1969.10副政委)
以后增补:
书记张兆仁(1969.6—1969.10政委)
副书记何友发(1967.6—1969.10司令员)
1969年10月30日,吉林省军区在长春召开第五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省军区第五届党委员会,委员51人。五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11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2人组成,王淮湘任第一书记,何友发、张兆仁分别任第二、第三书记,翟仲禹、苏俊禄任副书记。
吉林省军区第五届党委
第一书记王淮湘(1969.11—1977.7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
第二书记何友发(1969.11—1979.7司令员)
第三书记张兆仁(1969.11—1971.10政委)
副书记翟仲禹(1969.11—1970.1政委)
苏俊禄(1969.11—1979.7政委)
常委黄思沛(1969.11—1970.12副司令员)
钟明彪(1969.11—1978.5副司令员)
蒋克诚(1969.11—1970.12副司令员)
黄运昌(1969.11—1978.5副司令员)
薛复礼(1969.11—1975.10副司令员)
何耀海(1969.11—1976.5副司令员)
王振华(1969.11—1978.5副政委)
以后增补:
第一书记王恩茂(1977.7—1979.7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副书记张英(1970.5—1979.2政委)
符必玖(1970.6—1978.5政委)
钟明彪(1971.4—1978.5副司令员)
周问樵(1971.4—副政委)
常委雷溪(1970.6—1975.12副司令员)
雷声(1970.6—1976.10副司令员)
周问樵(1970.6—1971.4副政委)
陈正才(1971.4—1978.5副司令员)
袁春田(1971.4—1979.7副司令员)
黄鸿瑞(1971.4—1978.5副政委)
王子卿(1972.12—1978.5副司令员)
张宜友(1972.12—1978.5副司令员)
郭海波(1973.7—1979.7副司令员)
刘路明(1974.2—1979.7副政委)
田征(1979.2—1979.7副司令员)
钟英(1979.2—1979.7副司令员)
王乃征(1979.2—1979.7副司令员)
丁池(1979.2—1979.7副政委)
张仲先(1979.2—1979.7副政委)
刘纯仁(1979.2—1979.7参谋长)
1979年7月16日,吉林省军区在长春召开第六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省军区第六届党委员会,委员55人。六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8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王恩茂任第一书记,何友发、苏俊禄、刘路明任书记,郭海波任副书记。
吉林省军区第六届党委
第一书记王恩茂(1979.8—1982.2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书记何友发(1979.8—1983.5司令员)
苏俊禄(1979.8—1981.6政委)
刘路明(1979.8—1983.5政委)
副书记郭海波(1979.8—1981.12副司令员)
常委田征(1979.8—1981.2副司令员)
王乃征(1979.8—1981.2副司令员)
丁池(1979.8—1981.2副政委)
张仲先(1979.8—1981.6副政委)
刘纯仁(1979.8—1983.5参谋长、副司令员)
苏章(1979.8—1983.5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以后增补:
第一书记强晓初(1982.2—1983.5省委第一书记兼省
军区第一政委)
常委安震川(1981.2—1981.10副司令员)
刘坚彬(1981.2—1983.5副政委)
裴耀奎(1981.2—1983.5参谋长)
刘镜(1981.2—1983.5政治部主任)
刘世荫(1981.12—1983.5副司令员)
王洪奎(1981.10—1983.5后勤部部长)
吉林省军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之后,省军区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此,沈阳军区党委于1983年5月对省军区党委适时作了调整。
调整后的吉林省军区第六届党委
第一书记强晓初(1983.5—1983.8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书记刘镜(1983.5—1983.8政委)
副书记陈兴印(1983.5—1983.8司令员)
常委王瑞才(1983.5—1983.8副司令员)
孟铁之(1983.5—1983.8副司令员)
张显臣(1983.5—1983.8参谋长)
辛纪仁(1983.5—1983.8政治部主任)
郭先伟(1983.5—1983.8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玉宗焕(1983.6—1983.8副政委、朝鲜族)
1983年8月12日,吉林省军区在长春召开第七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省军区第七届党委员会,委员29人。七届一次全会选出省军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10月,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强晓初任第一书记,刘镜任书记,陈兴印任副书记。
吉林省军区第七届党委
第一书记强晓初(1983.10—1985.8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
书记刘镜(1983.10—1984.4政委)
副书记陈兴印(1983.10—1985.8司令员)
常委王瑞才(1983.10—1985.8副司令员)
孟铁之(1983.10—1985.8副司令员)
玉宗焕(1983.10—1985.8副政委)
张显臣(1983.10—1985.8参谋长)
辛纪仁(1983.10—1985.8政治部主任)
郭先伟(1983.10—1985.8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赵南起(1984.5—1985.7政委,朝鲜族)
1985年5月,中央军委提出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转变,从临战体制转到和平建设时期轨道上来,决定进行体制改革,精简整编。7月,中央军委对吉林省军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较大调整。据此,沈阳军区党委对省军区党委领导机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吉林省军区第七届党委
第一书记高狄(1985.8—1988.6省委第一书记兼)
书记陈兴印(1985.8—1988.12司令员)
副书记玉宗焕(1985.8—1988.12政委)
常委周再康(1985.8—1988.12副司令员)
张保华(1985.8—1988.12副政委)
魏殿礼(1985.8—1988.12参谋长)
吕志(1985.8—1987.2政治部主任)
郭先伟(1985.8—1988.1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第一书记何竹康(1988.6—1988.12省委第一书记兼)
常委张显臣(1986.7—1988.12纪委专职副书记)
刘川(1986.12—1988.7副政委)
施兆平(1988.11—1988.12政治部主任)
中共吉林军事部(吉林军区)
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①(1952年12月,东北军区党委批准成立吉林军事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2月吉林军事部改为吉林军区,吉林军事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随之改称吉林军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5月改为吉林军区监察委员会。)
书记黄思沛(1952.12—1955.3军事部部长、军区司令员)
钟剑平(1955.6—1955.12政治部副主任)
赖其正(1956.5—1957.10政治部主任)
樊学文(1957.10—1958.3副政委)
蔡炳臣(1958.5—1961.8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钟明彪(1961.11—1966.1副司令员)
王振华(1966.2—1966.5副政委)
副书记周健(1952.12—1955.9政治部副主任)
赖其正(1955.6—1956.4干部部部长)
丁先德(1956.4—1956.8副司令员)
钟鼎兴(1956.8—1957.7政治部副主任)
孙寅东(1959.7—1961.9政治部副主任)
宗庚哲(1966.2—1966.5副参谋长)
张立成(1966.2—1966.5政治部副主任)
王恬(1966.2—1966.5后勤部政委)
中共吉林省军区监察委员会
书记王振华(1966.5—1969.4副政委)
副书记张立成(1966.5—1969.4政治部副主任)
宗庚哲(1966.5—1969.4副参谋长)
王恬(1966.5—1969.4后勤部政委)
中共吉林省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刘路明(1979.8—1983.6政委)
玉宗焕(1983.6—1985.10副政委)
张保华(1985.10—1988.12副政委)
副书记张仲先(1979.8—1981.6副政委)
李安民(1981.1—1983.6政治部副主任)
王瑞才(1983.6—1985.8副司令员)
陈维(1983.6—1985.8纪委专职副书记)
兽医大学
1963年2月21日,兽医大学在长春召开首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一届校党委。一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4月4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何济林任书记,曹荫槐任副书记。①(兽医大学从组建到1962年曾召开过3次党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是学校升格后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
兽医大学第一届党委
书记何济林(1963.2—1964.4校长)
副书记曹荫槐(1963.2—1963.11副政委)
常委任抟九(1963.2—1964.4副校长)
吕武备(1963.2—1964.3政治部主任)
张功甫(1963.2—1964.4训练部部长)
1964年3月21日,兽医大学在长春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二届校党委。二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4月14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6人组成,何济林任书记,张昕任副书记。
兽医大学第二届党委
书记何济林(1964.4—1966.5校长)
副书记张昕(1964.4—1966.5政委)
常委任抟九(1964.4—1966.5副校长)
王作蕃(1964.4—1966.5副校长)
张功甫(1964.4—1966.5训练部部长)
李忠诚(1964.4—1966.5校务部政委)
以后增补:
常委张国良(1964.9—1966.5政治部主任)
苟天普(1965.1—1966.5副校长)
196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军委、总政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后,兽医大学第二届党委停止了工作。到1969年8月,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组成学校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何济林(兽医大学革命委员会主任)。1970年8月18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重新组建了校党委,其组成是:
第一书记何济林(1970.8—1971.6校长)
第二书记王克强(1970.8—1971.6政委)
副书记张功甫(1970.8—1971.6副校长)
常委马善丞(1970.8—1971.6副政委)
苟天普(1970.8—1971.6副校长)
刘永鲁(1970.8—1971.6训练部部长)
李长胜(1970.8—1971.6政治部主任)
1971年6月25日,兽医大学在长春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三届校党委。三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7月6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何济林任第一书记,王克强任第二书记,张功甫任副书记。
兽医大学第三届党委
第一书记何济林(1971.6—1975.9校长)
第二书记王克强(1971.6—1975.9政委)
副书记张功甫(1971.6—1975.9副校长)
常委马善丞(1971.6—1975.9副政委)
苟天普(1971.6—1975.9副校长)
刘永鲁(1971.6—1975.9训练部部长)
李长胜(1971.6—1975.9政治部主任)
1974年2月后,校领导班子成员陆续发生了变化。据此,1975年9月1日,总后勤部党委对校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兽医大学第三届党委
书记何济林(1975.9—1977.12校长)
副书记王克强(1975.9—1977.10政委)
王锐(1975.9—1979.4副政委)
常委马善丞(1975.9—1979.4副政委)
张功甫(1975.9—1977.12副校长)
苟天普(1975.9—1979.4副校长)
孟敏中(1975.9—1979.4副校长)
刘永鲁(1975.9—1977.12训练部部长)
张国良(1975.9—1977.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严国光(1978.3—1979.4政委)
副书记王义之(1978.3—1979.4校长)
常委杨树桂(1978.1—1979.4政治部主任)
戴定江(1978.5—1979.4副校长)
1979年2月22日,兽医大学在长春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四届校党委。四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4月5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严国光任书记,王义之、王锐任副书记。
兽医大学第四届党委
书记严国光(1979.4—1981.4政委)
副书记王义之(1979.4—1981.9校长)
王锐(1979.4—1981.9副政委)
常委马善丞(1979.4—1981.9副政委)
苟天普(1979.4—1981.5副校长)
戴定江(1979.4—1981.9副校长)
杨树桂(1979.4—1981.9政治部主任、
副政委)
1981年9月,由于校领导班子成员有所变动,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校党委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校第四届党委
书记王锐(1981.9—1984.7政委)
副书记王义之(1981.9—1983.12校长)
常委马善丞(1981.9—1982.11副政委)
戴定江(1981.9—1983.12副校长)
杨树桂(1981.9—1984.1副政委)
王二中(1981.9—1984.1副校长)
朴龙海(1981.9—1983.6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江一燕(1981.11—1983.6训练部部长)
张子斌(1984.1—1984.7政治部主任)
吴乐群(1984.1—1984.7副校长)
李双海(1984.1—1984.7副校长)
赖佛新(1984.1—1984.7训练部部长)
1984年7月24日,兽医大学在长春召开第五次党代表大会,选出第五届校党委。五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8月24日,经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6人组成,王锐任书记,王二中任副书记。
兽医大学第五届党委
书记王锐(1984.8—1985.7政委)
副书记王二中(1984.8—1985.9校长)
常委吴乐群(1984.8—1986.3副校长)
李双海(1984.8—1988.12副校长)
张子斌(1984.8—1988.8政治部主任)赖佛新(1984.8—1988.12训练部部长)
以后调补:
书记王二中(1985.9—1986.1校长)
祝庆国(1986.3—1988.12政委)
副书记祝庆国(1985.9—1986.3政委)
吴乐群(1986.3—1986.3校长)
常委祝庆国(1984.9—1985.9副政委)
景在新(1986.3—1988.12副校长)
关宏权(1984.11—1988.12校务部部长)
中共兽医大学监察委员会
书记曹荫槐(1963.2—1964.4副政委)张昕(1964.4—1966.10政委)
副书记吕武备(1963.3—1964.3政治部主任)
中共兽医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义之(1979.5—1983.12校长)
祝庆国(1984.9—1986.10副政委)
李双海(1986.10—1988.12副校长)
副书记杨树桂(1979.5—1985.11副政委)
任毅民(1986.11—1987.5政治部副主任)
董华(1987.5—1988.12政治部副主任)
长春军分区(警备区)
长春军分区(警备区)自1959年4月组建以来,到1988年12月,先后召开过5次党代表大会,更换了15任党委。
1961年10月5日,长春军分区召开首次党代表大会,选出长春军分区第
一届党委,委员11人。一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10月22日,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宋洁涵任第一书记,刘金才任第二书记,王克亭任副书记。
长春军分区第一届党委①(长春军分区自组建到召开首次党代表大会之前,经吉林军区党委批准,于1959年6月和1960年5月先后组建过长春军分区临时党委和长春军分区党委,书记为宋洁涵,副书记为刘金才、王克亭。)
第一书记宋洁涵(1961.6—1964.4市委第一书记兼)
第二书记刘金才(1961.6—1964.4司令员)
副书记王克亭(1961.6—1964.4副政委)
常委陈仪(1961.6—1964.4参谋长)
刘乔(1961.6—1964.4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副书记黄鸿瑞(1962.5—1964.4第二政委)
常委严东江(1962.2—1964.4副司令员)
1964年4月1日,长春军分区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出军分区第二届党委,委员15人。二届一次全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宋洁涵为第一书记,刘金才为第二书记,黄鸿瑞、王克亭为副书记。
长春军分区第二届党委
第一书记宋洁涵(1964.4—1966.5市委第一书记兼
第一政委)
第二书记刘金才(1964.4—1966.5司令员)
副书记黄鸿瑞(1964.4—1966.5第二政委)
王克亭(1964.4—1966.5副政委)
常委严东江(1964.4—1966.5副司令员)
刘乔(1964.4—1964.7政治部主任)
赵华(1964.4—1966.5参谋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刘坚彬(1966.4—1966.5副政委)
常委刘坚彬(1964.8—1966.4政治部主任)
刘悌(1965.1—1966.5副司令员)
李庆林(1965.1—1966.5后勤处处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军分区的组织体制及名称多次变更,与此相适应,党的领导机构也多次发生变化。
1966年5月,长春军分区改编为德惠军分区,同时成立长春市人民武装部(师级)。8月10日,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两单位分别建立了临时党委。
德惠军分区临时党委
书记任青远(1966.8—1969.3地委书记兼)
副书记刘坚彬(1966.8—1969.3副政委)
常委严东江(1966.8—1969.3副司令员)
赵华(1966.8—1969.3副司令员)
叶群杰(1966.8—1969.3参谋长)
李文生(1966.8—1969.3政治部主任)
李庆林(1966.8—1969.3后勤处处长)
长春市人民武装部临时党委
书记宋洁涵(1966.8—1969.3市委第一书记兼)
副书记刘金才(1966.8—1969.3省军区副司令员兼部长)
刘悌(1966.8—1969.3副部长)
常委崔相信(1966.8—1969.3副部长)
王克亭(1966.8—1969.3副政委)
邹轩(1966.8—1969.3副政委)
1969年3月,德惠专署撤销,德惠军分区与长春市人武部合署办公,成立合署办公临时党委,不设常委,由德惠军分区司令员杨克明任书记,刘悌、刘坚彬任副书记。8月,两单位正式合并,重新组成长春军分区,合署办公临时党委改为长春军分区临时党委,其成员和分工不变。11月,长春军分区改编为长春警备区,长春军分区临时党委改称长春警备区临时党委,其组成人员除增补副司令员王道轩等7人为委员外,仍不设常委,书记和副书记不变。
1970年1月27日,长春警备区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选出长春警备区第一届党委,委员31人。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2月11日,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11人组成,杨克明任书记,刘坚彬、李文生任副书记。
长春警备区第一届党委
书记杨克明(1970.1—1976.10司令员)
副书记刘坚彬(1970.1—1976.10政委)
李文生(1970.1—1976.10副政委)
常委李志成(1970.1—1972.3副政委)
赵华(1970.1—1976.10副司令员)
叶群杰(1970.1—1976.10副司令员)
宋宝林(1970.1—1976.10副司令员)
王道轩(1970.1—1976.10副司令员)
陈有存(1970.1—1976.10副政委)
广德新(1970.1—1970.8参谋长)
吴岱喜(1970.1—1976.3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秦志昌(1973.7—1976.10副政委)
崔相信(1973.7—1976.10副司令员)
严东江(1973.7—1976.10副司令员)
胡贵武(1973.7—1976.10参谋长)
赵军(1976.3—1976.10政治部主任)
崔家骏(1976.10—1976.10副政委)
1976年10月后,长春警备区领导成员陆续发生了变化,一些老同志相继调离或改任顾问,一批新的成员充实进领导班子。与此相适应,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警备区一届党委领导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长春警备区第一届党委
书记杨克明(1976.10—1978.10司令员)
陈悦恭(1979.1—1979.8政委)
副书记刘坚彬(1976.10—1979.1政委)
李文生(1976.10—1979.2副政委)
邹长海(1979.4—1979.8司令员)
常委赵华(1976.10—1979.8副司令员)
叶群杰(1976.10—1979.8副司令员)
宋宝林(1976.10—1979.8副司令员)
王道轩(1976.10—1978.12副司令员)
陈有存(1976.10—1979.8副政委)
秦志昌(1976.10—1979.8副政委)
崔相信(1976.10—1979.8副司令员)
严东江(1976.10—1978.12副司令员)
崔家骏(1976.10—197.8.12副政委)
胡贵武(1976.10—1979.8参谋长、副司令员)
赵军(1976.10—1979.8政治部主任)
1979年8月15日,长春警备区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出警备区第二届党委,委员41人。二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9人组成。陈悦恭任书记,邹长海、唐克新为副书记。
长春警备区第二届党委
书记陈悦恭(1979.8—1980.12政委)
副书记邹长海(1979.8—1980.12司令员)
唐克新(1979.8—1980.6副政委)
常委叶群杰(1979.8—1980.12副司令员)
宋宝林(1979.8—1980.12副司令员)
渠平时(1979.8—1980.12副司令员)
胡贵武(1979.8—1980.12副司令员)
吴起(1979.8—1980.12副政委)
李衍孔(1979.8—1980.12参谋长)
赵军(1979.8—1980.12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第一书记任青远(1980.8—1980.12市委第一书记兼)
常委李守仁(1980.9—1980.12副政委)
1980年12月,长春警备区改编为长春军分区,原长春警备区二届党委延续为长春军分区党委。1981年后,军分区领导成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党委领导机构也相应地作了调整。
调整后的长春军分区党委
第一书记任青远(1980.12—1982.8市委第一书记兼)
肖纯(1982.8—1983.5市委第一书记兼)
书记赵军(1981.8—1983.5政委)
副书记邹长海(1980.12—1983.5司令员)
常委胡贵武(1980.12—1983.5副司令员)
吴起(1980.12—1983.5副政委)
赵存有(1981.7—1983.5副司令员)
戴嘉仁(1981.8—1983.5副司令员)
杨碧海(1981.8—1983.5参谋长)
李亚鹏(1981.8—1983.5政治部主任)
为逐步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3年5月沈阳军区对长春军分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调整。据此,当月22日,吉林省军区党委对长春军分区党委再次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长春军分区党委
第一书记肖纯(1983.5—1983.9市委书记兼)
书记吴起(1983.5—1983.9政委)
副书记于效起(1983.5—1983.9司令员)
常委戴嘉仁(1983.5—1983.9副司令员)
郝生明(1983.5—1983.9副司令员)
马云龙(1983.5—1983.9副司令员)
牛玺廷(1983.5—1983.9副政委)
弓志毅(1983.5—1983.9参谋长)
张震麟(1983.5—1983.9政治部主任)
蓝维臣(1983.5—1983.9副政委)
1983年9月22日,长春军分区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出长春军分区第三届党委,委员23人。三届一次全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吉林省军区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11人组成,肖纯任第一书记,吴起任书记,于效起任副书记。
长春军分区第三届党委
第一书记肖纯(1983.9—1985.9市委书记兼)
书记吴起(1983.9—1985.11政委)
副书记于效起(1983.9—1985.11司令员)
常委戴嘉仁(1983.9—1985.11副司令员)
郝生明(1983.9—1985.11副司令员)
马云龙(1983.9—1985.11副司令员)
牛玺廷(1983.9—1985.11副政委)
蓝维臣(1983.9—1985.11副政委)
弓志毅(1983.9—1985.11参谋长)
张震麟(1983.9—1985.11政治部主任)
郭承顺(1983.9—1984.10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第一书记吴亦侠(1985.9—1985.11市委书记兼)
常委孙维臣(1985.4—1985.11后勤部部长)
1985年11月以后,沈阳军区对长春军分区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了两次较大的调整,与此相适应,党委领导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长春军分区第三届党委
第一书记吴亦侠(1985.11—1988.12市委书记兼)
书记吴起(1985.11—1988.12政委)
副书记于效起(1985.11—1986.10司令员)
弓志毅(1986.10—1988.12司令员)
常委刘宝成(1985.11—1988.12副司令员)
蓝维臣(1985.11—1986.7副司令员)
徐进亮(1985.11—1988.12参谋长)
孙瑛(1985.11—1988.12政治部主任)
房元欣(1986.7—1988.12副司令员)
潘长顺(1986.3—1988.12后勤部部长)
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
1986年2月,长春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改编为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后,7月1日经省军区党委批准,组成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17人。党委常务委员会由10人组成,设正副书记3人,吴起任书记,于效起、徐青任副书记。
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第一届党委
书记吴起(1986.7—1988.12军分区政委兼师政委)
副书记于效起(1986.7—1986.10军分区司令员兼师长)
徐青(1986.7—1988.8副政委、市委副书记)
常委房元欣(1986.7—1988.12副师长兼军分区副司令员)
于福今(1986.7—1988.12副师长、市政府副市长)
耿立青(1986.7—1988.8副师长、市司法局一支队副队长)
王广洲(1986.7—1988.8副政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蓝维臣(1986.7—1988.12参谋长)
赵胜富(1986.7—1988.12政治部主任)
石坤山(1986.7—1988.1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弓志毅(1986.10—1988.12军分区司令员兼师长)
孙凌志(1988.8—1988.12副政委、市委副书记)
常委颜志英(1988.8—1988.12副师长、长拖厂纪委书记)
陆景林(1988.8—1988.12副政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空军第七飞行学院
1950年1月5日,在东北军区航空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
军空军航空学校,建校初期,经空军党委批准成立校党委,设书记1人,委员5人。
书记罗野岗(1950.1—1952.6政委)
陈兴畴(1952.6—1952.11政委)
1952年1月,学校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七航空学校,同年11月,校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出校第一届党委员会。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常委。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陈兴畴为书记。此后,增补黎明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一届党委
书记陈兴畴(1952.11—1955.5校长兼政委)
常委黎明(1952.11—1953.7副校长)
张有谷(1952.11—1955.5副校长)
罗文华(1952.11—1954.11参谋长)
张培根(1952.11—1955.3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副书记黎明(1953.7—1955.5校长)
常委刘西科(1955.3—1955.5政治部主任)
1955年5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出校第二届党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陈兴畴为书记,黎明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二届党委
书记陈兴畴(1955.5—1956.6政委)
副书记黎明(1955.5—1956.6校长)
常委刘西科(1955.5—1956.6副政委)
张钟(1955.5—1956.6参谋长)
张维山(1955.5—1956.6职务不详)
1956年6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
出第三届党委员会。三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暂缺1人),陈兴畴为书记,黎明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三届党委
书记陈兴畴(1956.6—1958.12政委)
副书记黎明(1956.6—1958.12校长)
常委张钟(1956.6—1958.12副校长)
刘西科(1956.6—1958.12副政委)
李兴隆(1956.6—1958.12职务不详)
张维山(1956.6—1958.12职务不详)
以后增补:
常委石德银(1957.8—1958.12参谋长)
1959年1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出校第四届党委员会。四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陈兴畴为书记,黎明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四届党委
书记陈兴畴(1959.1—1959.4政委)
副书记黎明(1959.1—1959.7校长)
常委张钟(1959.1—1961.10副校长)
石德银(1959.1—1961.10副校长)
刘西科(1959.1—1961.10副政委)
韩利(1959.1—1961.10参谋长)
李光远(1959.1—1961.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黎明(1959.7—1960.7校长)
副书记周德润(1959.7—1961.10政委)
常委王刚(1960.11—1961.10政治部主任)
1961年10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
出校第五届党委员会。五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6人组成,周德润为书记,张钟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五届党委
书记周德润(1961.10—1964.9政委)
副书记张钟(1961.10—1964.9校长)
常委石德银(1961.10—1963.9副校长)
刘西科(1961.10—1964.9副政委)
韩利(1961.10—1964.2参谋长)
王刚(1961.10—1963.1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温志军(1963.1—1964.6政治部主任)
蒋若常(1964.2—1964.9参谋长)
1964年10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选出校第六届党委员会。六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周德润为书记,张钟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六届党委
书记周德润(1964.10—1969.1政委)
副书记张钟(1964.10—1969.9校长)
常委朱成仪(1964.10—1969.6副校长)
张传志(1964.10—1969.10副校长)
刘西科(1964.10—1966.1副政委)
蒋若常(1964.10—1969.10参谋长)
王焕荣(1964.10—1969.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洪亮(1969.1—1969.10政委)
常委丁厂(1966.4—1969.4副政委)
潘文广(1966.5—1969.10副校长)
田国忠(1969.4—1969.10副政委)
1969年10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七届党委员会。七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洪亮为书记,潘文广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七届党委
书记洪亮(1969.11—1978.11政委)
副书记潘文广(1969.1—1978.10校长)
常委张传志(1969.11—1978.11副校长)
蒋若常(1969.11—1975.2参谋长)
王焕荣(1969.11—1971.1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王庆祥(1971.1—1978.11政治部主任)
梁志洪(1971.1—1978.11参谋长)
林秀龙(1973.6—1978.11副校长)
陈网德(1973.6—1978.11政治部主任)
1978年12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八届党委员会。八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9人组成,洪亮为书记,滕远兴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洪亮(1978.12—1980.5政委)
副书记滕远兴(1978.12—1980.7校长)
常委林秀龙(1978.12—1980.7副校长)
张传志(1978.12—1979.6副校长)
李志荣(1978.12—1980.7副校长)
王庆祥(1978.12—1980.7副政委)
毛振东(1978.12—1980.7副政委)
梁志洪(1978.12—1980.7参谋长)
陈网德(1978.12—1979.10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韩景懿(1979.10—1980.7政治部主任)
1980年7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10人组成,韩景懿为书记。
调整后的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韩景懿(1980.7—1982.2政委)
副书记滕远兴(1980.7—1982.4校长)
常委林秀龙(1980.7—1982.4副校长)
梁志洪(1980.7—1982.4副校长)
王庆祥(1980.7—1982.4副政委)
梅其仪(1980.7—1982.4政治部主任)
刘佐(1980.7—1982.4参谋长)
以后增补:
常委张富(1981.3—1982.4副校长)
孙长海(1981.10—1982.4副校长)
史俊良(1981.12—1982.4后勤部部长)
1982年4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调整,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11人组成,梅其仪为书记,滕远兴为副书记。
调整后的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梅其仪(1982.4—1983.5政委)
副书记滕远兴(1982.4—1982.6校长)
常委林秀龙(1982.4—1983.5副校长)
梁志洪(1982.4—1982.12副校长)
张富(1982.4—1983.5副校长)
孙长海(1982.4—1983.5副校长)
王庆祥(1982.4—1983.5副政委)
任希元(1982.4—1983.5副政委)
刘佐(1982.4—1983.5参谋长)
傅久思(1982.4—1983.5政治部主任)
史俊良(1982.4—1983.5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朱占国(1983.1—1983.5校长)
为实现干部年轻化和校领导班子新老交替,根据空军党委的命令,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据此,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校党委成员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和增补。
调整后的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尹庆立(1983.5—1983.12政委)
副书记朱占国(1983.5—1983.12校长)
常委张富(1983.5—1983.12副校长)
王春山(1983.5—1983.12副校长)
车延岭(1983.5—1983.12副校长)
任希元(1983.5—1983.12副政委)
钟万富(1983.5—1983.12参谋长)
王柱槐(1983.5—1983.12政治部主任)
李祥(1983.5—1983.12后勤部部长)
1984年1月,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九届党委员会。九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9人组成,尹庆立为书记,朱占国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航空学校第九届党委
书记尹庆立(1984.1—1987.1政委)
副书记朱占国(1984.1—1984.9校长)
常委张富(1984.1—1987.1副校长)
王春山(1984.1—1987.1副校长)
车延岭(1984.1—1986.10副校长)
任希元(1984.1—1984.12副政委)
钟万富(1984.1—1986.1参谋长)
王柱槐(1984.1—1984.12政治部主任)
李祥(1984.1—1987.1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马凤山(1984.9—1987.1校长)
常委宋权(1984.12—1987.1政治部主任)
董万祥(1986.1—1987.1机务处主任)
杨锋(1986.3—1987.1参谋长)
张泉江(1986.6—1987.1副校长)
1986年,在全军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中,空军第七航空学校改编为空军第七飞行学院。1987年2月,空军第七飞行学院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第十届党委员会。十届一次全委会选出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空军党委批准,院党委常委会由10人组成,尹庆立为书记,马凤山为副书记。
空军第七飞行学院第十届党委
书记尹庆立(1987.2—1988.12政委)
副书记马凤山(1987.2—1988.2院长)
常委王春山(1987.2—1988.2副院长)
张富(1987.2—1988.4副院长)
张泉江.(1987.2—1988.8副院长)
钟万富(1987.2—1988.12副院长)
李祥(1987.2—1988.12副院长)
杨锋(1987.2—1988.12参谋长)
宋权(1987.2—1988.12政治部主任)
董万祥(1987.2—1988.12机务处处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王春山(1988.2—1988.12院长)
常委柴恩利(1988.7—1988.12后勤部部长)
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
1950年5月2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学员预科总队,7月14日,经空军党委批准正式成立总队党委员会。1951年7月空军航空学员预科总队改编为第一航空预科总队后,党委成员继任。
空军航空学员(第一航空)预科总队党委
书记陈兴畴(1950.7—1952.5政委)
徐又彬(1952.5—1952.8政委)
常委王学清(1950.7—1952.8总队长)
徐又彬(1950.9—1952.5政治部主任)
姚克(1950.12—1952.5参谋长、副总队长兼参谋长)
曾征(1952.6—1952.8总队长)
赵庆尧(1952.6—1952.8政治部副主任)
1952年8月8日,第一航空预科总队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总队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总队党委书记、常委。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4人组成,徐又彬为书记。
空军第一航空预科总队第一届党委
书记徐又彬(1952.8—1954.5政委)
常委曾征(1952.8—1954.5总队长)
赵庆尧(1952.8—1954.5政治部主任)
尚伯权(1952.8—1954.5机务处处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李子钧(1953.5—1954.5副总队长)
1954年5月,第一航空预科总队改编为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经东北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原总队党委成员继任。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一届党委
书记徐又彬(1954.5—1954.8政委)
常委曾征(1954.5—1954.8校长)
李子钧(1954.5—1954.8副校长)
尚伯权(1954.5—1954.8机务处处长)
赵庆尧(1954.5—1954.6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赵汝山(1954.7—1954.8政治部主任)
1954年8月27日,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二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二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常委。经东北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4人组成,徐又彬为书记。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二届党委
书记徐又彬(1954.8—1954.12政委)
常委曾征(1954.8—1956.3校长)
李子钧(1954.8—1956.3副校长)
赵汝山(1954.8—1956.3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贾鸿钧(1954.12—1956.3政委)
1956年3月27日,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三届党委员会,委员15人。三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贾鸿钧为书记,李子钧为副书记。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三届党委
书记贾鸿钧(1956.3—1958.12政委)
副书记李子钧(1956.4—1958.9校长)
常委赵汝山(1956.4—1957.7政治部主任)
黄振纲(1956.4—1958.8训练部部长)
米殿公(1956.4—1956.5干部部副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刘盛起(1958.10—1958.12校长)
常委郎守明(1956.10—1958.12副校长)
赵强(1957.10—1958.12政治部主任)
李盛清(1958.10—1958.12副校长)
1958年12月25日,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
开,选出第四届党委员会,委员12人。四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贾鸿钧为书记,刘盛起为副书记。1959年2月,第一航空预备学校改称空军第一预备学校,原校党委成员继任。
空军第一航空(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第四届党委
书记贾鸿钧(1959.1—1962.5政委)
副书记刘盛起(1959.1—1962.5校长)
常委李成清(1959.1—1962.5副校长)
郎守明(1959.1—1960.1副校长)
赵强(1959.1—1962.5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叶平(1959.3—1962.5副政委)
黄振纲(1961.9—1962.5副校长)
1962年5月24日,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五届党委员会,委员15人。五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贾鸿钧为书记,刘盛起为副书记。
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第五届党委
书记贾鸿钧(1962.6—1964.7政委)
副书记刘盛起(1962.6—1964.6校长)
常委李成清(1962.6—1964.7副校长)
黄振纲(1962.6—1964.7副校长)
叶平(1962.6—1964.3副政委)
赵强(1962.6—1964.5政治部主任)
杨国珍(1962.6—1964.6机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陈文海(1964.7—1964.7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64年7月29日,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
选出校第六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六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4人组成,贾鸿钧为书记。1964年9月,空军第一预备学校改称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原校党委成员继任。
1968年10月25日成立校革命委员会,校党委随之撤销。1969年10月25日,空军司令部通知,撤销空军第一预备学校建制。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六届党委
书记贾鸿钧(1964.8—1965.4政委)
常委李成清(1964.8—1968.10副校长)
黄振纲(1964.8—1968.10副校长)
陈文海(1964.8—1966.4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刘万长(1965.4—1968.10校长)
副书记刘万长(1964.9—1965.4校长)
陈文海(1965.4—1966.4政委)
王树芳(1966.3—1968.10参谋长)
刘维清(1966.3—1968.10政治部主任)
赵民(1966.5—1968.10副政委)
1973年11月5日,中央军委决定恢复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同月,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成立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临时党委员会,委员7人,刘万长任书记,于贤福任副书记。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临时党委
书记刘万长(1973.12—1978.7校恢复筹建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书记于贤福(1973.12—1978.7校恢复筹建领导小组
副组长、副校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李民(1974.9—1978.7政委)
常委李成清(1975.2—1978.7副校长)
陈荣芝(1975.2—1978.7政治部主任)
梁志恒(1975.2—1978.7参谋长)
王世桓(1975.7—1978.7副政委)
赵振宇(1975.7—1978.7副校长)
1978年7月5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临时党委改为正式党委,校临时党委成员继任。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党委
书记刘万长(1978.7—1979.1校长)
副书记李民(1978.7—1979.3政委)
于贤福(1978.7—1979.3副校长)
常委李成清(1978.7—1979.3副校长)
赵振宇(1978.7—1979.3副校长)
陈荣之(1978.7—1979.3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王世桓(1978.7—1978.11副政委)
梁志恒(1978.7—1979.3参谋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杜永怀(1978.11—1979.3政治部主任)
1979年1月,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3月20日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李民为校党委书记,孙镜新为校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调整后的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党委
书记李民(1979.3—1980.3政委)
副书记孙镜新(1979.3—1980.1校长)
常委李成清(1979.3—1980.1副校长)
赵振宇(1979.3—1980.3副校长)
于贤福(1979.3—1980.3副校长)
陈荣芝(1979.3—1980.3副政委)
梁志恒(1979.3—1980.3参谋长)
杜永怀(1979.3—1980.3政治部主任)
1980年3月31日,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七届党委员会,委员19人。七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9人组成,李民为书记,孙镜新为副书记。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七届党委
书记李民(1980.4—1982.11政委)
副书记孙镜新(1980.4—1982.1校长)
常委于贤福(1980.4—1982.9副校长)
赵振宇(1980.4—1981.10副校长)
司治华(1980.4—1981.5副校长)
陈荣芝(1980.4—1981.9副政委)
黄文浩(1980.4—1983.5副政委)
梁志恒(1980.4—1980.7参谋长)
以后增补:
书记王锡胜(1983.2—1983.5政委)
副书记丛泽滋(1982.3—1983.5校长)
常委王翠芳(1981.2—1983.5副校长)
邹世元(1981.2—1983.5参谋长)
刘捷(1981.2—1983.5政治部主任)
赵秉章(1981.11—1983.5后勤部部长)
1983年5月,为了实现干部年轻化,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领导班子实行新老交替,随着校领导干部的变动,校党委成员进行了调整。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校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王锡胜为书记,杨鸿义为副书记。
调整后的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七届党委
书记王锡胜(1983.5—1983.12政委)
副书记杨鸿义(1983.5—1983.12校长)
常委蒋贵提(1983.5—1983.12副校长)
张文范(1983.5—1983.12副校长)
张殿宏(1983.5—1983.12参谋长)
刘捷(1983.5—1983.12政治部主任)
杨德春(1983.5—1983.12后勤部部长)
1983年12月15日,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八届党委员会,委员23人。八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王锡胜为书记,杨鸿义为副书记。1986年6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改名为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原校党委成员继任。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飞行基础)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王锡胜(1983.12—1985.2政委)
副书记杨鸿义(1983.12—1987.3校长)
常委蒋贵提(1983.12—1987.3副校长)
张文苑(1983.12—1987.3副校长)
张殿宏(1983.12—1987.3参谋长)
刘捷(1983.12—1986.10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杨德春(1983.12—1985.5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白景峰(1985.7—1987.3政委)
常委艾英时(1984.5—1987.3政治部主任)
马连虎(1985.8—1987.3后勤部部长)
1987年3月13日,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九届党委员会,委员23人。九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白景峰为书记,杨鸿义为副书记。
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第九届党委
书记白景峰(1987.3—1988.12政委)
副书记杨鸿义(1987.3—1988.12校长)
常委蒋贵提(1987.3—1987.10副校长)
张文苑(1987.3—1988.12副校长)
张殿宏(1987.3—1987.8参谋长)
艾英时(1987.3—1988.12政治部主任)
马连虎(1987.3—1988.12后勤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李魁海(1987.8—1988.12参谋长、副校长)
闫增才(1987.11—1988.12副校长)
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
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空军第九航空学校,1952年8月1日在长春市组建,8月6日,经空军党委批准,空军第九航空学校党委正式成立。校党委常委会由4人组成,刘丰为书记,刘增钰为副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党委
书记刘丰(1952.8—1954.4校长)
副书记刘增钰(1952.8—1954.4副政委)
常委庄中一(1952.8—1953.5参谋长)
周洪波(1952.8—1954.4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杨景西(1953.10—1954.4副参谋长)
1954年4月11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一届党委员会,委员13人。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4月19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丰为书记,刘增钰为副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一届党委
书记刘丰(1954.4—1954.10校长)
副书记刘增钰(1954.4—1955.2副政委、政委)
常委周洪波(1954.4—1956.4政治部主任、副政委兼主任)
刘友章(1954.4—1954.9干部部部长)
杨景西(1954.4—1954.12副参谋长)
以后增补:
书记刘增钰(1955.2—1956.4政委)
代副书记范志辉(1955.4—1956.4校长)
常委哈文彬(1955.4—1956.4干部部部长)
贾峰(1955.6—1956.1政治部副主任)
1956年4月18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二届党委员会,委员13人。二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6月19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刘增钰为书记,范志辉为副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二届党委
书记刘增钰(1956.6—1957.7政委)
副书记范志辉(1956.6—1957.1校长)
常委周洪波(1956.6—1957.7副校长)
蔡啸(1956.6—1958.6副校长)
贾峰(1956.6—1957.1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潘振华(1957.8—1958.6政委)
常委王万冰(1957.1—1958.6政治部主任)
哈文彬(1957.1—1958.6干部部部长)
罗胤(1957.1—1958.6训练部副部长)
刘致中(1957.9—1958.6副政委)
1958年6月24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三届党委员会,委员15人。三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常委。8月4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潘振华为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三届党委
书记潘振华(1958.8—1959.11政委)
常委刘致中(1958.8—1960.1副政委、政委)
蔡啸(1958.8—1960.1副校长)
姜延斌(1958.8—1960.1训练部部长)
王万冰(1958.8—1960.1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副书记刘锡仁(1959.8—1960.1校长)
1960年1月20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四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四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2月1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4人组成,刘致中为书记,刘锡仁为副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四届党委
书记刘致中(1960.2—1962.2政委)
副书记刘锡仁(1960.2—1962.2校长)
常委王万冰(1960.2—1960.8政治部主任、
副政委)
贾峰(1960.2—1962.6政治部副主任、
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辛国良(1962.4—1962.6政委)
常委哈文彬(1960.10—1962.6副校长)
李光远(1960.10—1962.6副校长)
1962年6月12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五届党委员会,委员15人。五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8月13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辛国良为书记,刘锡仁为副书记。
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五届党委
书记辛国良(1962.8—1965.1政委)
副书记刘锡仁(1962.8—1962.9校长)
常委李光远(1962.8—1964.3副政委)
哈文彬(1962.8—1964.3副校长)
高云山(1962.8—1965.1训练部部长)
贾峰(1962.8—1965.1政治部主任)
郝卫华(1962.8—1964.5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黄兆堤(1962.10—1965.1校长)
常委王文义(1963.6—1964.9副校长)
1965年1月25日,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六届党委员会,委员11人。六届一次全委会选出书记、副书记和常委。2月25日,经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辛国良为书记,黄兆堤为副书记。1967年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九航空学校更名为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原校党委成员延续。
空军第九航空(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六届党委
书记辛国良(1965.2—1969.7政委)
副书记黄兆堤(1965.2—1969.8校长)
常委黄云山(1965.2—1969.8训练部部长)
童毅(1965.2—1969.8政治部副主任)
赵正利(1965.2—1969.8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副书记薛文玉(1966.9—1969.8副政委)
常委薛文玉(1966.2—1969.8副政委)
1969年1月25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9月12日,成立由6人组成的校党的核心小组。
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党的核心小组
组长薛文玉(1969.9—1970.3副政委)
副组长高洪甫(1969.9—1970.6政治部主任、副政委、革委会副主任)
组员赵正利(1969.9—1970.6校务部部长、副校长、革委会常委)
滕福星(1969.9—1970.6教员,革委会副主任)
黄永吉(1969.9—1970.6教员,革委会副主任)
1970年6月25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成立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党委。党委常委会由6人组成,刘润林为书记,纪志明为副书记。
书记刘润林(1970.6—1971.3政委)
副书记纪志明(1970.6—1971.3校长)
常委任佩华(1970.6—1971.3副校长)
赵正利(1970.6—1971.3副校长)
高洪甫(1970.6—1971.3副政委)
高嘉兴(1970.6—1971.3政治部副主任)
以后增补:
常委田杰(1970.8—1971.3副校长)
1973年3月29日,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七届党委员会,委员15人。七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5月3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刘润林为书记,纪志明为副书记。
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七届党委
书记刘润林(1971.5—1978.11政委)
副书记纪志明(1971.5—1979.12校长)
常委任佩华(1971.5—1980.4副校长)
赵正利(1971.5—1978.7副校长)
田杰(1971.5—1980.4副校长)
高洪甫(1971.5—1978.4副政委)
高嘉兴(1971.5—1979.12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王世桓(1979.12—1980.4政委)
常委张怡震(1975.2—1978.2副政委)
任嗅和(1978.3—1980.4副政委)
陆余近(1979.3—1980.4副政委)
杨其棠(1979.3—1980.4副政委)
张毅(1980.2—1980.4政治部主任)
1980年4月18日,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第八届校党委员会,委员17人。八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和常委。5月,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王世桓为书记。
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王世恒(1980.5—1982.2政委)
常委田杰(1980.5—1980.9副校长)
刘刚(1980.5—1982.2训练部部长、副校长)
陆余近(1980.5—1980.11副校长)
任佩华(1980.5—1983.5副校长)
任嗅和(1980.5—1980.11副政委)
杨其棠(1980.5—1983.5副政委)
张毅(1980.5—1982.2政治部主任)
以后增补:
书记韩景懿(1982.2—1983.5政委)
副书记陈世钧(1980.9—1983.5校长)
常委伍捷飞(1981.2—1983.5副校长)
李秉正(1981.2—1983.5副政委)
程守全(1981.2—1983.5训练部部长)
滕国洪(1981.8—1983.5校务部部长)
周玉佩(1982.4—1983.5副校长)
1983年5月19日,为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校党委亦进行了调整,党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韩景懿为书记,陈世钧为副书记。
调整后的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八届党委
书记韩景懿(1983.5—1983.12政委)
副书记陈世钧(1983.5—1983.12校长)
常委张铁民(1983.5—1983.12副校长)
周玉佩(1983.5—1983.12副校长)
张国富(1983.5—1983.12副政委)
刘凤山(1983.5—1983.12训练部部长)
钟同乐(1983.5—1983.12政治部主任)
张庆云(1983.5—1983.12校务部部长)
1983年12月28日,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第九届党委员会,委员19人。九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1984年1月16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韩景懿为书记,陈世钧为副书记。1986年7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更名为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原校党委成员延续。
空军第二航空机务(技术专科)学校第九届党委
书记韩景懿(1984.1—1986.12政委)
副书记陈世钧(1984.1—1986.12校长)
常委张铁民(1984.1—1987.5副校长)
周玉佩(1984.1—1984.12副校长)
张国富(1984.1—1986.12副政委)
刘凤山(1984.1—1987.1训练部部长、校长)
钟同乐(1984.1—1987.5政治部主任)
张庆云(1984.1—1987.5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樊铁琦(1987.1—1987.5政委)
副书记刘凤山(1987.1—1987.5校长)
常委吴锦源(1985.3—1987.5副校长)
张占一(1987.3—1987.5训练部部长)
1987年5月20日,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十届党委员会,委员19人。十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6月19日,经沈阳军区空军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樊铁琦为书记,刘凤山为副书记。
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第十届党委
书记樊铁琦(1987.6—1988.12政委)
副书记刘凤山(1987.6—1988.12校长)
常委张铁民(1987.6—1988.12副校长)
吴锦源(1987.6—1988.12副校长)
张占一(1987.6—1988.12训练部部长)
钟同乐(1987.6—1987.7政治部主任)
张庆山(1987.6—1988.12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张国富(1987.10—1988.12政治部主任)
装甲兵技术学校
1951年8月4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车第三编练基地在长春市拉拉屯成立,并建立了基地党委。1956年1月,基地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春装甲兵技工学校,基地党委延续为装甲兵技工学校党委。1959年4月,长春装甲兵技工学校改称第五坦克技术学校,原校党委随之延续。1969年2月3日,第五坦克技术学校被撤销。1978年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校在原五坦校校址组建。当月14日,装甲兵党委决定成立装甲兵技术学校临时党委,姜守仁为书记,李钧为副书记。
装甲兵技术学校临时党委
书记姜守仁(1978.1—1978.9校长)
副书记李钧(1978.1—1978.9政委)
1978年9月5日,装甲兵党委批复,装甲兵技术学校临时党委改为正式党委。党委常委会由5人组成,姜守仁为书记,李钧为副书记。
装甲兵技术学校党委
书记姜守仁(1978.9—1980.12校长)
副书记李钧(1978.9—1981.2政委)
常委郑书堂(1978.9—1982.12副校长、校长)
王家庆(1978.9—1981.7副政委)
张仁智(1978.9—1981.2训练部部长)
以后增补:
书记杨立清(1981.11—1983.3政委)
杨树彬(1983.3—1983.11校长)
副书记郑书堂(1981.11—1982.12校长)
黄维天(1983.3—1983.11政委)
常委秦盛林(1981.11—1983.2副校长)
甘雨亭(1981.11—1983.2副校长)
杨增(1981.11—1983.2副政委)
黄维天(1981.11—1983.3副政委)
王相发(1981.11—1983.2训练部部长)
张跃京(1981.11—1983.11政治部主任)
胡国光(1983.6—1983.11训练部部长)
1983年11月,装甲兵技术学校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一届党委员会。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装甲兵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李树彬为书记,黄维天为副书记。
装甲兵技术学校第一届党委
书记李树彬(1983.11—1985.7校长)
副书记黄维天(1983.11—1985.8政委)
常委陈泳(1983.11—1985.11副校长)
陈振华(1983.11—1985.2副校长)
张跃京(1983.11—1985.3副政委)
胡国光(1983.11—1985.8政治部主任)
丁玉金(1983.11—1985.11校务部部长)
1985年,在全军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中,装甲兵技术学校进行精简整编。同年11月经装甲兵党委批准,校党委班子进行调整,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胡国光为书记,许容奎为副书记。
调整后的装甲兵技术学校第一届党委
书记胡国光(1985.11—1988.11校长)
副书记许容奎(1985.11—1988.11政委)
常委王宝进(1985.11—1988.11副校长)
陈泳(1985.11—1987.12副校长)
贾苏伟(1985.11—1988.11训练部部长)
邱传遂(1985.11—1988.11政治部主任)
丁玉金(1985.11—1987.1校务部部长)
以后增补:
常委冯联合(1987.1—1988.11校务部部长)
1988年11月,装甲兵技术学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选出校第二届党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选出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经装甲兵党委批准,党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许容奎为书记,胡国光为副书记。
装甲兵技术学校第二届党委
书记许容奎(1988.11—1988.12政委)
副书记胡国光(1988.11—1988.12校长)
常委王宝进(1988.11—1988.12副校长)
郝振玉(1988.11—1988.12副校长)
贾苏伟(1988.11—1988.12训练部部长)
邱传遂(1988.11—1988.12政治部主任)
冯联合(1988.11—1988.12校务部部长)
(三)培养、选拔干部
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是军队组织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加强部队建设的关键。建国以来,驻军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各级领导班子的配备,保证了部
队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50年代初期,由于人民解放军面临多方面的繁重任务,干部数量严重不足。为解决好干部缺编问题,各单位遵照中央军委于1951年提出的“大胆提拔,宁弱勿缺,宁缺勿滥”的方针,提拔了大批干部补齐缺额,使干部队伍保持了必要的数量。与此同时,按照党的“德才并重”(又称“德才兼备”)的一贯方针和原则,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和整顿,使干部队伍保持一定的质量。吉林军事部(吉林军区)等单位从1950年开始,在干部队伍中普遍地开展了文化教育运动,进行思想、作风整顿,开展军政训练,组织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并结合“三反”、“镇反”等政治运动和实行薪金制、军衔制,对干部队伍多次进行了考核、审查、鉴定和清理,从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部队坚持人民军队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按照毛泽东主席规定的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条标准”办事,使绝大部分干部都能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保持了部队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但此间由于担负“三支两军”①(“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加强战备、坚持经常性的教育训练等特殊和繁重的任务,因而部队干部超编、超配、年龄老化现象比较普遍和突出。同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选拔配备干部强调所谓“突出政治”、“路线觉悟”,忽视基本业务建设,故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拨乱反正中,党的干部路线得到恢复和发扬,各单位在培养选拔和调整配备各级干部时,坚持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群众推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政治机关深入到群众中去,多方听取意见,尽量做到知人善任,调整配备干部注意任用经过实际工作锻炼和考验的人。培养选拔干部特别重视选好“干部苗子”,搞好培训,把好从战士提干这一关。自1983年起,驻军各单位根据沈阳军区政治部(1982)7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干部制度改革的需要,陆续在教导队开办了各种类型的“苗子”培训班,吉林省军区在1983年到1985年的3个年度中,仅举办战士提干的“苗子”培训班即达3期,共培训338人,其中有180人考入各类军事院校,录取率达53.3%。
作战部队的师以上军政主官,必须经过连、团两级主要领导岗位的锻炼,证明能够胜任,才能提拔。从1980年起基层干部由长期实行的从士兵中直接
提拔的作法,改为院校培训提干制度,各部队把年轻优秀的战士选入院校培养,经培训考试合格,提为干部。为改变军队军政指挥干部和后勤干部的知识结构,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单位还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通过教导队、办训练班等组织形式,轮训在职干部,并不断将年轻优秀干部选送院校培养深造。为给高层领导班子“四化”建设打好基础,根据军委的指示,各单位重点加强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从1980年开始,陆续选拔了一批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有文化,有才干,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左右的优秀师、团职干部,分别到军事、政治、后勤和空军学院深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关于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着眼于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采取积极措施,从各方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专业技术水平。通过调学深造、在职培训,发挥老干部作用搞好传帮带,在安排超编和退役干部时,注意保留战斗和技术骨干以及正确选拔、合理使用科技干部等措施,提高干部队伍的“四化”水平。通过恢复军衔制、提高工资待遇,妥善安置离退休和转业干部;关心和照顾长期在边防、高山等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做好历次政治运动积案的清理,落实干部政策;认真清理“三种人”,纯洁部队组织;严格干部考核和奖惩制度;正确对待犯错误干部;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等措施,稳定干部队伍思想,激励干部进取向上。到1983年上半年,各级领导班子实现了新老交替后,特别是1985年10月野战军部队实行集团军编制时,驻军部队的干部队伍即基本上达到了“四化”的要求。
(四)调整和整顿领导班子
适时地调整和整顿各级领导班子,是部队组织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建国以来,驻长部队各级领导班子部分地调整和一般地整顿是经常进行的,而大幅度的调整和全面的整顿,则往往是根据形势的变化或在政治运动中进行的。50年代初期,当解放战争在大陆取得决定性胜利之后,一些同志误以为革命已经成功,滋长了和平麻痹和贪图享乐的思想,出现了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倾向。从这一实际情况和朝鲜战争爆发以及美国出兵台湾海峡支持国民党反攻大陆的严峻形势出发,中央决定全军部队进行整风。整风从1950年夏季开始,重点是整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驻军团以上领导班子在整风中,中心是整顿与提高战斗意志,克服和平麻痹和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思想。同时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中滋长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
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激发了艰苦奋斗,继续革命的政治自觉性。这次整风,对于保证各部队完成以抗美援朝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实现部队向正规化、现代化的战略转变起了积极作用。
1957年,在全军整风运动中,驻长部队团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根据总政治部召开的军队整风座谈会关于当前部队中的主要矛盾,和正确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问题的分析和指示,以对内解决官兵关系,对外解决军民关系上的矛盾为基本点,着重检查、批判和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问题。整风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动群众“大鸣大放”,进行初步整改。第二阶段开展反右派斗争。第三阶段从厉行节约,精简机构,干部下放,家属还乡,改造思想等八个方面进行整改。第四阶段进行个人反省,总结提高。经过整风,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有了很大改进,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出现了新的面貌,纪律松驰,小病大养,不干工作等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1956年到1960年,在全军性的“整支”(整顿党支部)运动中,驻军部队的基层连队党支部先后进行了两次普遍的整顿。1956年底,总政治部发出《关于连队和机关单位进行民主检查、整顿官兵关系的通知》,此后,各部队党委和政治机关派出大批干部,针对当时部队广大基层干部经验不足,片面理解外国军队的一套管理方法,以行政命令手段和强制方法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管理方式简单粗暴,以处罚代替思想工作,造成官兵关系疏远的问题,分期分批地对基层连队党支部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整顿中,首先联系实际认真学习了国防部长彭德怀和总政治部主任谭政在党的“八大”上有关发扬军内民主,搞好官兵关系的讲话精神,进行尊干爱兵教育,召开民主大会,听取士兵群众意见,分类研究,认真解决。1957年,各部队贯彻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思想,又把解决官兵关系问题列入部队整风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纠正对士兵滥用纪律、乱处罚的倾向,根据总部规定,各部队废除了“禁闭”制度。经过连续3年的“整支”,驻军部队连队党支部普遍进行了民主检查和整顿。经过整顿,官兵关系大为改善,连队中违犯纪律,违抗命令的现象,以及各种事故大为减少。为加强连队组织建设,自1960年7月起,全军又一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支”运动。根据总政治部和沈阳军区的指示和统一部署,驻长部队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在“整支”开始后,派出大批干部,深入连队进行具体帮助,许多领导干部还亲自到第一线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经过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整顿,健全了组织,
严密了组织生活,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1969年11月后,为适应执行“三支两军”、加强战备和坚持日常工作等繁重任务的需要,驻长部队团以上领导班子进行了大幅度的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数普遍突破了编制,一度形成了多正多副的不正常状况。此后,自1970年6月起,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又陆续增加,到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各级领导班子的规模空前庞大。这时吉林省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以上的领导干部即达36人之多,省军区党委常务委员达20人,占党委委员总数的40%。这种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不正常状况,极不利于部队建设,因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领导班子“消肿”的问题,即迅速提到军队要整顿的重要议事日程。1978年,根据1977年3月和12月先后召开的军委座谈会和军委全委会精神,驻长部队领导班子进行了大调整。调整后,领导班子庞大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少数在“文化大革命”中有问题的人被调整了下来,特别是加强了军政一把手配备,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软、懒、散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变,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构臃肿的问题。调整后,领导班子基本上不再超编。
1980年,沈阳军区和沈阳军区空军,根据1979年9月全军干部部长会议提出的对领导班子要进行自上而下的调整,领导班子要配备必要的懂专业技术的干部,要特别注重选拔年轻优秀干部,实现作战部队干部年轻化的要求和规定的调整配备目标,驻长部队提拔了一批拥护党的路线、年富力强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出一些政治思想表现欠佳的干部;对一部分年大体弱的老干部作了适当安排。经过调整,领导班子平均年龄普遍下降。同时,在领导班子中,还充实了一批懂专业的干部。调整后,经过院校正规训练的干部比例大幅度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按“四化”的要求又前进了一步。
1983年3月全军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汇报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调整配备领导班子,要放开眼界,拓宽路子,从年轻干部中选拔优秀的进领导班子,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化的要求,驻长部队领导班子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整。经过这次调整配备,使领导班子成份发生了很大变化,年龄大幅度下降,文化程度普遍提高,顺利地实现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
1979年以后,根据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及上级军事领导机关的具体指示,驻长部队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连队党支部,在全军部队整党中,多次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进行全面整顿。其中在1983年冬季开始到1987年春季结束的全军全面整党过程中,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更大的锻炼。驻长部
队这次整党从1985年初开始,到1986年底结束。遵照军委指示,各单位坚持以整顿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为重点,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巩固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枪杆子牢牢地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加速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目的,以“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通过全面整党,统一了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加深了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解,坚定了与中共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决心,增强了军内外的团结。与此同时,还清理整顿了部队办的各类企业,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党委和支部还对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加强。通过清理“三种人”和其它有严重问题的人,纯洁了党的组织。对各种违法乱纪案件和有一般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的人,都进行了清查和处理。这次整党指导思想端正,彻底摆脱了以往一些“左”的做法,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鉴于部队成员绝大多数是青年战士,各部队还非常重视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团员的工作,有计划地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执行各项任务中发挥突击作用。还加强了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建设,在连队党支部领导下和连长、政治指导员指导下,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积极组织课外学习,开展文体和卫生活动,活跃连队生活,促进连队建设。
二、政治思想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是驻军部队政治工作经常性的中心任务。建国以来各部队在政治思想教育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进行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战备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革命英雄主义和优良传统教育,以及法制和法纪教育等。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教育
1953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53年—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为贯彻执行中央指示,军委总政治部也作出相应的决定。此后,吉林军区和驻长部队结合文化教育,开始对干部普遍进行马列主义常识和基本理论教育。军事院校大都设有政治教研室,第二政治学校,设有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党史教研室和政治工作教研室,这些教研室的设置,其基本任务是以正规的教学,向入校学习的干部学员系统地讲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水平。1955
年后,根据中央指示,部队和院校理论教育,更突出地抓了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教育。这个时期的理论教育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成效颇为显著。从1953年到1957年间,部队基本普及了马列主义基本常识教育,并学习了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著作和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等文献。结合学习重点批判了唯心史观、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思想。院校主要是政治院校,系统地讲授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联共(布)党史、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人民军队政治工作概况。同时选授了毛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等经典著作。1958年,全军对军队建设中的所谓教条主义开展批判,已开始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就此中断。
1960年10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强调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指战员的头脑,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反对不良倾向,加强基层建设。此后在整个60年代,部队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就是学习毛主席著作,并迅速形成了群众性的学习热潮。此间,驻军机关和部队干部通读了《毛泽东选集》1~4卷、刘少奇主席《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重点学习了《实践论》和《矛盾论》,战士学习了毛泽东著作单行本。1963年3月,驻长部队推广雷锋的“问题、学习、实践、总结”的经验,广大官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团以上干部普遍选学了《毛泽东选集》的部分文章;营以下干部普遍学习了《毛泽东著作选读》(干部本);战士重点学习了《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通常称之为“老三篇”)。1964年7月,国防部授予81021部队某部九连以“学习毛主席著作模范红九连”的荣誉称号。此后,各部队学习雷锋和“红九连”,努力实践人民军队建军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蔚然成风,形成了更为生动壮观的局面。1967年前后,驻长各部队在总结几年来学习毛主席著作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进一步推动了学习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的深入发展。但是,这个期间由于林彪鼓吹“突出政治”和“立杆见影”的学习方法,使学习运动的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和干扰。
1973年10月以后,各部队的政治理论教育又把学习毛主席著作同学习马、恩、列、斯著作结合起来一道进行。各单位通过办干部读书班、轮训班等形式,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经典著作。基层干部通读了《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国家与革命》等3至5本马
列著作和毛主席的《矛盾论》、《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等5篇哲学著作。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驻长部队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主要是学习《决议》精神,同时开展了马列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1982年,各单位普遍举办了干部哲学读书班,团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毛泽东军事文选》。部队结合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专题讨论了共产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问题,破除了“共产主义是渺茫的幻想”和“共产主义没有经过实践”的错误观点,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仰。1983年,各部队的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是组织指战员学习《刘少奇选集》、《周恩来选集》、《朱德选集》、《陈云文选》和《邓小平文选》,各部队通过办读书班、专题讲座、集体辅导等形式,帮助干部提高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战士则按照总政下发的《战士政治教育大纲》的规定,重点进行了《政治理论常识》教育。1984年后,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是继续抓紧抓好《邓小平文选》的学习,同时结合党政干部专修科教学,组织干部先后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社会发展史》和《中国革命史》等课程。所有干部战士都学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汇编》。不断深入的政治理论学习,使干部战士普遍地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政治理论水平日益提高。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81021部队奉命进军大西南,追歼国民党军残余部队和执行剿匪任务。在剿匪斗争开始前,该部在江西萍乡和湖南醴陵地区进行整训,针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多,情况复杂的特点,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学习中央军委下达的《入城守则》、《约法八章》和对敌斗争政策。通过广泛地进行教育,使广大指战员认清了形势,明确了责任,增强了政策观念,提高了政策水平。81021部队所属部队在剿匪斗争中,坚决贯彻“军事剿匪、政治攻势、发动群众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等政策,同当地政府和群众一道,展开了以剿匪为主的各项工作。在历时一年的剿匪斗争中,先后参加战斗1700余次,歼灭匪特10万余人,争取主要匪特投诚1.89万人,取得了剿匪斗争的胜利。同时,发展农民协会会员154万人,巩固了地方新生政权。1954年,吉林军区等部
根据总政治部和东北军区政治部的指示,利用全部政治教育时间和一半的党日,在机关和部队中广泛地进行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教育,并传达学习了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精神。通过宣传教育,极大地激发了部队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通过组织专题报告、问题解答报告、通俗演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八大”精神,学习“八大”文件,使干部战士在思想上明确了在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党的基本路线和任务,就是适时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
1957年秋,在“反击右派”斗争的政治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的大辩论。翌年5月,开始学习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进行了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教育。1959年进行了“反右倾”教育。1960年进行了党和国家为克服暂时经济困难所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教育和“战争与和平”教育。1962年进行了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1963年根据总政治部的指示,学习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等文件。1964年开展了以人民公社和农村政策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再次进行了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这些政治教育对于提高广大官兵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自觉性,贯彻执行正确的现行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个期间部队在政治教育中强求认识的一致,把一些本来是正确的认识当成是错误的观点来纠正,甚至上纲批判等,也是不妥的。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10年间,部队的政治教育主要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受这一教育的影响,“以阶段斗争为纲”在各级干部的思想上有了进一步的强化。但是在10年动乱中,部队政治教育仍然有一些正确的东西,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后,各部队普遍进行了批陈整风和批林整风,揭露他们抢班夺权的阴谋活动和罪行,批判他们唯心主义的思想路线和反革命的政治路线与组织路线。1972年,随着中美、中日关系的改善,还进行了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和外交政策的教育。1974年8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向全党全军批发了《批判林彪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的若干问题》的材料后,各部队在深入批判林彪的反党政治纲领和发动武装政变的阴谋后,又持续地联系历史和现实,开展了批判林彪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的活
动,澄清了路线是非,消除了林彪的影响,提高了贯彻执行毛主席无产阶级军事路线的自觉性。
粉碎“四人帮”(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一伙)反革命集团后,各部队普遍进行了拨乱反正教育。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单位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的过程中,着重学习讨论了会议确定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党的工作指导方针,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一学习和讨论,对于肃清“左”的思想影响,拨乱反正,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具有关键性的作用。1979年8月后,根据总政治部指示,又进行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补课。1981年6月起开始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结合学习《决议》再次进行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983年前后,结合整党普遍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专题教育和坚持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并结合教育批判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通过这一系列的教育,使广大干部战士比较好地分清了真假社会主义的界限,正确认识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加深了对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坚持开放的基本路线的理解,提高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①(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自觉性,端正了对“文化大革命”和“三支两军”问题的态度,从而比较彻底地实现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形势战备教育
为有效地保卫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解放军驻长部队同全军一样,时刻注视着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相机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尤其是注意抓好战备训练和临战前的政治思想动员,使部队经常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1950年6月25日,美国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并严重地威胁着中国的安全。为支援朝鲜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吉林军事部积极响应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庄严号召,加紧组训二线兵团,并在部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发动干部战士控诉美国侵略者一贯敌视中国人民的罪行,揭露其妄图以侵略朝鲜为跳板,进而颠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阴谋,教
育指战员从思想上明确支援朝鲜人民抗美救国斗争,就是保卫祖国的安全;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只要中朝两国人民团结一致,并肩作战,就一定能够打败它。广泛深入的政治思想动员,极大地激发了部队对美国侵略者的仇恨,和自觉履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义务的高度责任感,一时间“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的嘹亮歌声,响彻营区,练兵参战,杀敌立功的热情异常高涨。
陆军81021部队于1951年2月奉命离黔北上,准备执行抗美援朝任务。部队入朝前,先后在河北辛集、吉林通化等地集结整训,进行战备教育,做入朝参战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充分的思想发动,使部队战斗力诸因素得到有效的发挥,从1952年12月到1953年6月部队入朝作战的半年间,先后对空、对地作战116次,歼敌1864人,击毁敌军各种车辆74台,击毁击伤敌机50架,构筑工事和坑道651条(3.34万米),修筑公路900公里,创造了出色的战绩。
1962年春,国民党反动派在美帝国主义的纵容支持下,叫嚣反攻大陆,不时地武装窜犯东南沿海地区。同年10月,印度也在中印边界制造事端,挑起武装冲突,并得到了苏联的支持。严峻的国内、国际政治形势,迫使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了全面备战。驻长部队在进行战备教育中,反复宣讲了中国政府关于解决台湾海峡紧张局势和解决中印边界武装冲突的严正声明,并引用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全面地阐明了建国之初美国派遣海军第七舰队控制台湾和台湾海峡、印度继承老牌帝国主义英国的衣钵占据中国大片领土的事实,和中国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严正立场。通过教育,广大指战员纷纷表示:“我们虽然远离战区,但是,为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巩固人民政权,也要时刻准备好,一旦奉命就立即参战”。
1969年3月和1971年9月,先后发生了苏联边防军入侵中国领土珍宝岛和林彪叛国出逃的重大政治事件。为了随时准备粉碎苏军可能发动的大规模的突然袭击,人民解放军驻长春部队立即进入紧急战备状态,所有部队都多次地召开战备会议,进行战备动员,组织战备训练。在战备教育中,各部队通过回忆沙俄侵华战争史,列举其在中国边境陈兵百万,加紧进行战争准备和惯于搞突然袭击的实事,学习中国政府关于解决中苏边界冲突的声明,参观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实况展览,听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英模事迹报告等形式,有效地激发了官兵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纷纷写下请战书、决心书,要求到前线去,到最艰苦、最危险的地方去。吉林省军区独立第三团的50多
名官兵愉快地服从组织决定,到戍边的守备六师工作;军区机关干部主动要求到省境东、西两前线指挥所工作,为保卫祖国而战切实成了广大官兵的自觉行动。
1979年初对越自卫还击战打响后,为配合南疆部队作战,驻长部队也都加强了战备工作。各部队在政治机关的组织领导下,进行了深入的战备教育,普遍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79〕11号文件,学习了中央关于对越自卫还击、进行保卫边疆战斗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下达的政治动员令,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随时参战的准备。2月17日,81021部队所部从驻地出发,向预定作战地区开进。部队到达指定地域后,又进行了临战动员,激励官兵守住祖国的东大门,随时准备粉碎苏联为策应越军作战,而可能在东北边境发动的进攻。1987年4月,81021部队奉中央军委及沈阳军区命令,以直属侦察分队和所属步兵部队侦察连为基础,抽调部分机关人员组成侦察部队,开赴云南前线执行侦察作战任务。在历时1年又2个月中,侦察部队组织境内设伏2160组次,境外设伏670组次,组织侦察作战12次,毙伤俘敌73人。81123部队和81101部队侦察连分别被中央军委和成都军区授予“英雄侦察连”荣誉称号,81112部队侦察连副连长张健刚烈士被成都军区授予“侦察英雄”荣誉称号。
(四)优良传统教育
进行优良传统教育,是驻长部队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部队在进行这一教育中,始终坚持从加强部队建设,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干部为重点,抓住和平建设时期部队思想上反复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着重进行了拥政爱民、遵纪守法、尊干爱兵、三大民主、艰苦奋斗、艰苦朴素等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教育中普遍采取理论联系实际,务虚和务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结合历次政治运动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地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毛主席《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反对自由主义》、《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等著作和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论述;学习刘少奇主席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学习革命先烈和焦裕禄、雷锋、欧阳海、王杰、刘英俊、南京路上好八连、硬骨头六连、航空兵一师等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模范事迹;观看话剧《刘介梅忘本回头》、座谈讨论刘青山、张子善蜕化变质的教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提高政治自觉性。同时运用自我教育的方法,启发和引导干部战士自觉地联系思想实际进行对照
检查,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从而使人民解放军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继续发扬光大,永葆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
(五)法规和法纪教育
驻长春部队的法制和法纪教育,既有全民性的共同教育,又有符合军队特点的个性教育。自1954年9月以来,各部队组织官兵重点学习和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犯职责渎职罪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役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法规或条例,树立了法制观念,增强了法纪意识,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985年以来,根据总政治部和沈阳军区的指示和部署,驻长部队普遍开展了大规模的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94%的干部战士获得普法合格证书。1987年底,在配合地方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中,各部队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81025部队被沈阳军区树为“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翌年5月,81021部队政治部主任徐才厚作为全军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国农村普法工作现场会,并在会上介绍了该部普法工作的经验。
(六)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
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通常多是结合战备训练、国防施工、援外和自卫作战及执行急难艰险任务实施,并同国际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教育有机结合,一道进行。在教育中,组织官兵学习毛主席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著作的有关章节和《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学习从鸦片战争到人民解放战争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革命运动史,参观革命先烈光辉业迹展览,学习人民英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前赴后继,勇往直前,为了国家和民族的解放,为了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奋斗终身的革命精神;组织官兵观看电影《董存瑞》、《上甘岭》、《狼牙山五壮士》、《万水千山》、《党的女儿》、《革命家庭》、《烈火中永生》、《永不消逝的电波》、《南征北战》;阅读《红岩》、《刘胡兰》、《青年英雄谱》、《欧阳海之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母亲》等充满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激情的文艺作品和人物传记;听取珍宝岛、老山前线自卫反击战英模巡回报告团事迹报告,并组织座谈讨论。通过采取这些行之有效
的措施,使广大指战员自觉地以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以高度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做党和人民的好战士。
深入持久的政治思想教育,极大地激发了官兵的政治觉悟,增强了官兵对革命事业的高度责任心和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驻长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
三、科学文化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官兵的文化素质普遍很低。据1952年5月吉林军事部统计,所部干部、战士属文盲半文盲的占74.29%,相当高小文化程度的占22.81%,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9%。这种文化结构状况,同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显然是一个突出的矛盾。
为改变部队文化素质低下的状况,1950年8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军队实行文化教育的指示。1952年6月军委总政治部又发出关于在近一个时期内,部队教育训练要以学习文化为主的指示,并规定了“速成、联系实际、但又正规”的办学方针。按照军委和总政的指示,陆军81021部队和吉林军事部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所属部队中开展文化教育活动。
吉林军事部从1952年6月起,从举办训练班培训教学骨干入手,组织干部战士参加文化学习。首批参加学习的共2504人,其中干部1731人,战士773人,学期1年,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学识字为主,第二阶段转入正课教学,以语文为主,数学为辅,第三阶段进行总复习和参加全军统一文化考试。经过一年的文化补习,部队中的文盲和半文盲由原74.29%下降为26.14%,高小程度的由原22.81%上升到63.7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2.9%提高到10.1%。部队文化素质过低的状况初步有所改变。
1950年10月,东北军区政治部文化干部学校由沈阳迁至长春,并改称东北军区干部文化学校,陆续接收部队干部入校学习。1951年接收学员935名,大部分是基层连排干部。1953年学校相继改称东北军区文化速成中学和东北军区第一文化速成中学,接收学员832人,其中有部分师、团职干部。其任务是以1年半的时间将入校学员的文化程度提高到初中毕业。
1956年初,吉林军区和驻长部队在总结前几年文化教育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又掀起了新的文化教育高潮,各部队团以上单位普遍开办了文化夜校、文化补习班和轮训队,加强干部的文化补习工作。基层连队继续进行以扫盲为主的群众性学习和小学教育。1958年,各部队扫盲工作基本完成。
1959年,各部队又通过开办各类文化学校,进一步提高文化教育的层次。是年仅吉林军区就开办了“长春军人红专大学”等各类文化学校29所,其中业余大学5所,15个班;中学19所,38个班;小学5所,12个班。入校学习的干部达2081人,占干部总数的83%。战士文化教育由过去以扫盲为主进入普及小学教育,发展中等教育的阶段。当年,军区组织所属机关干部和直属队战士职工参加全军统一文化考试,检验教学质量,参试干部1406人,占应考总数的71.5%,及格率达89%;参试士兵、职工613人,占应考总数的87.9%,及格率达81.5%。1961年,各部队的文化普及教育工作,在干部、战士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即基本结束。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人民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加强,对官兵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78年12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从1979年起,把科学文化教育列入部队教育训练计划,以普及中等教育为主,逐步发展高等教育。为贯彻落实三总部《关于部队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几项落实措施的通知》精神,自1981年起,驻长部队按照沈阳军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都把科学文化教育列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扎扎实实地把科学文化教育开展起来。初时,主要是通过办轮训班等形式,大抓了初、高中语文和数学课的教学,继而又增加了物理、化学和政治课。教员大部分是由从部队和院校选拔和聘请来的具有大学毕业文化程度和一定教学经验的同志担任。课本均为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干部文化专用教材。参加学习的主要是排职到团职的干部。1983年3月,吉林省军区对首批参加初高中课程学习的干部战士组织了考试,参试人员共2134人,其中参加语文考试的1965人,及格者1573人;参加数学考试的1798人,及格者960人。在参试人员中双科结业的813人,单科结业的934人。
在尽量发掘各部队自身潜力努力搞好教育的同时,各单位还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吉林省举办的各类自修大学学习,并在地方高等院校的积极支持和协作下成立了“党政专修科”自修和考试机构,大力发展高等文化教育。除此之外,各单位还陆续选拔大批干部、战士进入部队正规院校和地方高等院校学习和进修,通过各种渠道来提高干部战士的现代科学文化素质。
驻长军事院校、空军航空兵部队等文化素质较高的单位,为发展先进的军事科学,培养更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干部,也利用自己的优势,进一步调整教学体制和专业结构,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拓宽基础理论课教学和专业训练,
向着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型中高等教育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88年,空军39920部队被评为全军科学文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由于坚持不懈地加强科学文化教育,大大提高了部队的文化素质,增强了部队掌握现代军事科学理论和现代化武器技术装备的能力,使驻长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空前加强。
四、拥政爱民活动
建国以来,驻长部队继续发扬战争年代的光荣传统,始终把拥护政府和爱护人民作为一条严明的纪律,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一)拥护政府,遵守政策法令
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首先是经常在官兵中进行拥政爱民教育,使之自觉地拥护政府,热爱人民,遵守政策法令和群众纪律,尊重地方干部,向人民群众学习,虚心听取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其次是从端正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根本态度入手,自觉地摆正位置,尊重地方党委的领导和各级政府机关。吉林省军区、长春军分区和县、区人民武装部,作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门,在开展民兵工作,加强预备役建设,进行兵员征集等方面,始终坚持向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主动当好参谋;野战军部队,在与地方有关的各项工作上,都坚持自觉地服从省、市委和政府的领导,积极支持地方的工作。在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上发生了问题时,就在适当的时机,利用适当的方式,主动进行检讨,作自我批评。“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部队在“三支两军”中,伤害了一些干部和群众,影响了军政军民关系。为消除隔阂,增强团结,吉林省军区和驻军部队团以上单位都派出走访组,到省、市有关党政部门和意见比较集中的单位,听取意见,接受批评。在与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话”中,就“三支两军”中的问题,主动作了自我检查和批评。1980年至1981年,各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还陆续处理了一些人在“三支两军”中违法乱纪的问题,以期挽回影响。在从1983年开始的整党工作中,军队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专题教育,再次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作自我批评,并和地方共同解决了一些有争议的地产等遗留问题,从而进一步改善了军政军民关系。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地方法规,各部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制定有《拥政爱民公约》和有关规定,其中第一条一般都是“服从政府政策法令”。驻边防的部队,坚持严格执行边防政策和民族政策;驻守林区的部队,
坚持做到不乱砍滥伐,积极爱林护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国防施工和营建的部队,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占用和征用土地的政策和法规办事;进行军事训练的部队一般在专用训练场地进行;部队使用的国家和地方政府财产,在情况变化时,均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和规定精神处理,并自觉地照顾国家和地方的利益。“文化大革命”期间,部队使用了地方很大一部分办公用房和居住用房,当下乡插队落户的干部返城工作时,这部分用房均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1979)79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部清理和退还。建国以来,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方面各部队始终注意做到:1.部队使用地方的房屋,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精神处理,并注意保护名胜古迹和风景区。2.从严掌握土地征用事项,有条件的还造地还民。3.遵守集市贸易规定,不与民争利。4.执行森林法。5、执行边防政策。6、执行民族政策。7.遵守水产政策。8.因事故造成群众伤亡,由团以上领导亲自出面,协同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合情合理的处理,并签定协议书。
(二)爱护人民,维护群众利益
主要是从关心群众生活,支援群众生产,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做起。各部队遵循毛主席关于“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的教导,每到一地,都注意到群众的实际生活和生产问题,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当因工作失误、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群众衣、食、住、就医等基本生活问题发生困难时,各部队就主动暂时压低供应标准,节衣缩食,减少开支,把节省下来的大批粮食、服装、被褥、帐篷、药品、资金和其它物资,送往贫困地区和重灾区,帮助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恢复和发展生产。在生产上,各部队除了自己组织生产,减轻人民负担外,还在可能的条件下,从劳力、物资、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给群众以支持,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当烈火、洪水、地震等严重灾害和意外险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时,便立即组织官兵火速奔赴现场,奋力抢救。
驻长部队热爱人民,关心群众利益,不但在非常时刻有突出的表现,即使在平时也始终持之以恒,注意从各个方面做好工作。驻农村,小城镇和大、中城市郊区的部队,主要注意做到了:1.妥善解决群众到部队看电影和文艺节目问题。放电影时,尽量在露天场地放映,给群众留出适当位置观看,并维持好秩序。在室内放映或演出节目时,酌情照顾群众。2.营区的肥料,机场、场区的杂草,主动拿出一部分,支援驻地群众。3.医院、门诊部(所)、卫生队等医疗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医疗队在驻地进行巡回医疗,主动为群众
防病治病,抢救危重病人。4.不随意在驻地周围划禁区,必须划禁区的地方,事先向当地政府说明情况,取得同意,报请地方和军队领导机关批准。5.教育战士在服役期间不在驻地与地方女青年谈恋爱。6.在训练、施工中,自觉爱护人民财产,如有损坏就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7.严格管理所饲养的军马、家畜和家禽,防止损害群众的庄稼。8.组织军工、军农生产所需要的技术工、临时工,必须经地方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占用地方劳动力。9.在农副业生产中借用地方的生产资料,用后及时送还,需付报酬时,由部队负担。10.在进行生产时,不与民争利,即不与地方争土地、争水源、争肥料、争原材料。11.在支援地方时,自觉做到不要报酬,不做交易,不占便宜。12.所有单位未经允许不准到农村和集市采购国家统购派购的物资,或以军用物资换取农副产品。13.严格教育和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千方百计地减少或杜绝车辆肇事伤亡群众的事故。14.在射击训练、实弹演习、国防施工中,严密地组织和警戒,以防误伤群众。15.因事故伤亡群众,及时进行抢救、治疗和处理,并会同民政、公安及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16.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队,严格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克服大汉族主义,加强民族团结。17.坚持以雷锋为榜样,积极主动地做好驻地群众工作,经常检查执行政策纪律的情况。各级领导每年都有重点地到地方走访,召开军政军民座谈会,检查处理所属部(分)队在军政军民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
驻城市的部队在实践人民军队建军宗旨上,则着重注意做好:1.根据城市特点,大力开展拥政爱民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认真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深入开展“四有”、“三讲”、“两不怕”活动①(“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三讲”:讲军容、讲礼貌、讲卫生;“两不怕”:.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在学雷锋、树新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带头作用。2.遵守人民政府、街道和居民委员会关于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地方做好有关方面的工作。3.在进行营区建设时,自觉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搞违章建筑,照顾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利益。4.每年植树季节都主动地参加地方的植树造林和绿化活动。5.每逢重要节日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时,自觉地教育和组织全体官兵积极地参加城市的清洁卫生和美化环境工作。经常开展为群众做好事活动。6.积极支援工矿、市政以及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企事业单位有紧急任务需要支援时,都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7.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支持地方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根据驻地党政机关和学校的要求,选派优秀干部、战士担任校外辅导
员。大力支持集资办教育和“希望工程”事业,部队的礼堂尽量为驻地学校提供方便。8.担任警卫任务的公安内卫部队,在执行任务中坚持讲文明,有礼貌,自觉尊重所警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警卫单位的各项规定,处理问题态度和好。9.教育驾驶人员模范地遵守城市交通规则,如有违犯,要虚心接受批评。发生交通事故时,听从公安部门的裁决,由领导出面认真做好善后工作。10.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部门搞好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提倡见义勇为,发现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挺身而出,坚决制止,并协助公安人员和群众追捕逃犯。对进入营区小偷小摸的人,进行说服教育,不打骂、侮辱和扣留,情节严重者交地方有关部门处理。11.严格遵守军容风纪的规定,注意着装整齐,守秩序、讲公德。12.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不围观,不干涉少数民族的正常宗教活动。13.认真执行集市贸易政策的有关规定,绝对禁止和严肃处理参入投机倒把的活动。14.教育子女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健康成长。15.各级领导机关和负责干部,坚持经常检查所部执行政策纪律和《拥政爱民公约》的情况,适时到地方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走访,征求意见,听取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新中国成立以来,驻长部队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实际困难的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抢险救灾
每当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意外险情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时,驻长部队总是成建制地出动,火速奔赴灾区,奋力抢救,先后参加了黄河防洪,阿穆尔河防洪,天津抗洪,乌兰浩特东北山火的扑灭,唐山、丰南地区抗震,大兴安岭林区灭火,嫩江防洪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1963年8月,在天津地区遭受特大洪水袭击时,81021部队立即派出大批指战员参加抗洪抢险,广大官兵冒酷暑、战风雨,为保卫天津,保护津浦铁路,与特大洪水进行了顽强的搏斗。在保卫运河西堤关键工程翟家圈的搏斗中,81107部队五连为了护住即将被冲毁的堤坝,全体官兵不顾安危,纷纷跳入水中,组成一道人墙,护卫堤坝长达10余个小时,直到打桩填土完毕。在抗洪抢险斗争中,81105部队八连班长杨连洲等6人被天津市评为特级防汛模范,该部八连和81107部队五连被天津市防汛指挥部评为防汛模范集体,中央防汛指挥部授予这两个连“战胜洪水,保卫人民”锦旗各一面。
1976年7月28日,唐山、丰南地区发生强烈地震,灾情十分严重。81021
部队立即动员部队,在副部队长刘凤鸣、副政委聂济艟、参谋长朱敦法的率领下,登车前往灾区抢险救灾。部队到达现场后,立即投入战斗,在余震不断,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连续奋战17昼夜,救活群众11人,挖出尸体2301具,掩埋尸体3448具,转运伤员2510人。医疗队在地方医疗救护队的协助下,就地抢救治疗伤病员131358人。与此同时,还抢出人民币275779元,抢出粮食21884吨,及一批贵重物品和其它大量生活、生产物资。
在抗震救灾中,该部还积极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先后为群众修建简易住房77998间,帮助25个区属以上厂矿企业恢复了生产。同郊区农民一起,收割农作物13.9万亩,种小麦56365亩,帮助124所中小学复了课。在此次抗震救灾中,有20个连、22个排、48个班立功受奖,其中81107部队一连荣立集体一等功,24个单位代表和个人出席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唐山、丰南地区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代表会议”。
1987年5月,大兴安岭林区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5月13日,81021部队指战员在部队长马凤桐、副政委张福元、参谋长董善返的率领下,赶赴大兴安岭漠河地区灭火救灾。为保住国家的原始森林,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广大官兵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连续奋战20多个昼夜,扑灭较大的火头443个,开辟防火道、防火隔离带230多公里,终于扑灭了大火,保住了森林资源。在扑火救灾中,涌现出大批英雄集体和个人:经中央军委和沈阳军区批准,分别给81025部队和81105、81114部队记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81107部队一连、81125部队三连、81025部队十九连,分别被沈阳军区授予“扑火救灾钢铁连”、“顽强扑火尖兵连”、“扑火抢险尖刀连”的荣誉称号。
81109部队十一连战士何秘书身患重病仍顽强坚持灭火战斗,被中央军委授予“扑火救灾硬骨头战士”。
在历次抢险救灾斗争中,空军39001部队都派出航空兵,并动用雷达及其它地面部队参战,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涌现出大批模范集体和个人。航空兵39602部队在1987年大兴安岭灭火中表现尤为突出,该部齐齐哈尔场站荣立集体二等功;1988年,在嫩江抗洪抢险中,航空兵39602部队被评为全国“抗洪先进集体”,荣获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授予的“抗洪先进集体”铜匾一块。
在重大抢险救灾中,驻长部队、院校和各医院、门诊部(所)也都发挥
了很大的作用。部队野战医院一般都组织医疗救护队随部队行动,现场救治伤员。陆军第二〇八医院、空军长春医院则一方面组织医疗队奔赴灾区执行任务,一方面负责接收治疗部分由灾区转来的伤病员,在先后4次参加重大抢险救灾活动中,二〇八医院共接治伤员10190人。空军长春医院收治唐山地震伤员127人。驻军院校除在医疗救护中尽其所能外,还直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仅1978年以来,为参加抢险救灾即先后出动飞机250架次。
1958年至1988年间,吉林省各地尤其是长春地区,多次发生严重洪涝、干旱及其它重大意外险情。在灾害和险情发生时,驻军所属部队都派出大批官兵奋力抢救。1958年7、8月间,吉林地区发生了50年来从未有过的旱灾,田地干裂,小丰满电站发电量急剧下降。为缓解旱情,保障工农业生产恢复正常进行,空军39001部队某部立即出动飞机,试行人工降雨并获得成功,农田有效受益面积达40万亩,小丰满水电站基本恢复正常生产。1969年1月10日,吉林市一辆大型公共汽车由松花江大桥坠入江中,车内100多人处于万分危急之中。吉林省军区独立二师六团一连闻讯后,在连长梁一善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指战员们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跳入江中奋力抢救,使60多名群众脱险。1986年至1988年,吉林省各地多次遭受洪水猛烈袭击,驻军部队派出大批官兵,长时间奋战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他们筑堤坝、堵决口、战洪水、救群众,抢晒公粮,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帮助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81101部队工兵营道桥连因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被沈阳军区授予“抗洪抢险模范连”的荣誉称号。
在经常性的抗灾斗争中,各部队亦“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付出了较大的伤亡。
(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1982年11月,总政治部号召全军部队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驻军部队积极响应,提出“驻地不文明,驻军不光荣;驻地不富裕,部队有责任”的响亮口号,努力为“第二故乡”的“两个文明”建设出力献策。经过军民共同努力,是年底驻长各部队和军事院校即普遍建起了军民共建点。为维护社会治安,还组成1841个帮教小组,对5077名有劣迹的青年进行帮教。1983年,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上,共完成117个较大的项目。还组织了1234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宣传组”,深入农村宣讲党的富民政策,为农民提供经济信息和科技服务,并先后扶植发展各类专业户1633个,扶助贫困户3149
个。81109部队为美化长春市北京大街,在训练、营建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仍先后派出4097人次,出动汽车51台次,拉水泥方砖17000块,换花土30多立方米,修花池120多个,做花池护栏铸铁片800多块,整修大街两侧人行道1000延长米,铺水泥方砖10000多块,美化了环境,陶冶了情操。
1984年,驻长部队认真贯彻落实总政治部在河北保定地区召开的军民共建现场会和沈阳军区军民共建报告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军民共建活动。到1985年,吉林省军区的军民共建点发展到119个。81021部队的共建点发展到480个,其中有245个被评为县、市级先进单位。39001部队共建点发展到528个,其中有286个被评为县、市级先进点。在先进共建点中还有8个被省、部评为先进单位。1985年以后,驻长部队军民共建工作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军民共建活动开展得更为普遍和深入,成绩更为显著,81123部队被沈阳军区树为“军民共建标兵单位”,并出席了全国双拥会。81105部队被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树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长春军分区和长春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多年来共同开展的“扶贫致富”、“科技致富”活动成绩突出。1988年6月和8月长春市和民政部先后在榆树县召开“三兵扶老兵”(“三兵”:预备役官兵、民兵、复员退伍兵)和“扶贫优抚”现场会,民政部负责同志对军分区和预备役炮兵师的做法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扶贫优抚工作的好形式,开拓了依靠科技和社会力量解决在乡老兵困难的新途径,是一个创举”。
由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促进了部队驻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1983年5月,中央军委发出号召,要求全军部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大力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据此,驻军部队普遍采取军民协作的方法,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活动,陆续为部队培养和向地方输送了大批有专业特长的人才。81021部队所属驻长炮兵部队在地方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从部队实际出发,制订了《两用人才培训大纲》,设置了17个专业,56个正规学习班组,集中了有专业特长的技术人才授课。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984年,该部代表沈阳军区参加了总政治部召开的全军两用人才培养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同年被沈阳军区评为培养两用人才标兵单位。
(六)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遵照毛泽东主席关于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生产队、工作队的教导,驻长部队在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积极地支援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1.帮助地方发展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事业。38年来,驻长部队和医疗卫生单位,始终把为驻地群众防病治病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做了大量的工作。兽医大学、空军第七飞行学院、陆军第二〇八医院、空军长春医院等单位,在帮助地方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方面贡献尤为突出。陆军二〇八医院和空军长春医院通过组织医疗队下乡巡回医疗,收容治疗患者,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教学科研协作,接收医务人员进修实习,代培卫生技术人员,帮助农村建立诊疗所,创办儿麻康复中心,协同地方开展计划生育等措施和途径,积极帮助地方解决缺医少药问题,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二〇八医院自50年代初进驻长春以来,收治地方患者数以百万计,1951年至1981年,共派出医疗队108个(不含后并入的二一六医院派出数),工作日达141465个,诊治各种患者553294人,另收容治疗灾区伤员10190人,治愈率平均达80%以上。在小儿麻痹症的医疗和科研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沈阳军区给该院记集体二等功,给“6.26”小儿麻痹医疗队记集体一等功。空军长春医院自50年代初组建到1988年,收容治疗地方患者34877人次,外籍患者192人,治愈率达80%以上。1963年至1988年还派出农村巡回医疗队33个,国外医疗队1个,共352人,诊治患者161042人次。空军第七飞行学院和装甲兵技术学校卫生部门,自1978年以来,分别为地方诊治病人17万和3万余人次。兽医大学自建校以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巡回医疗、疫情调查、举办进修班和培训班等时机,为全国各地治愈大量的病畜和经济动物,其中仅1987年到1988年,即为驻地医治好病畜1.5万头(匹),经济动物858只。
在帮助地方发展教育科研事业方面,驻长部队、院校和医院,也从实际出发主动地或应地方的要求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如向省市儿童福利基金会捐款,帮助发展儿童教育事业;派出优秀干部、战士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组织帮教小组,帮助教育劣迹青少年;向中小学校和农村社队赠送图书、文化体育用品,建立图书室和文化活动室,丰富中小学生和村民的文化生活;派出军事教员对大中学校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做好预备役军官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工作;在一些军地通用项目上,进行教学和科研协作,帮助地方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参加和承担国家和地
方政府委托的科研项目,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等等。兽医大学除完成部队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培训任务外,还积极地为地方代培或接受委托培养畜牧、兽医和兽医公共卫生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并先后为农(牧、渔)业部、商业部和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安徽等省(自治区)举办了“兽医卫生检验大专班”、“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兽医专业《兽医微生物》教材师资培训班”等训练班36期,培训各种技术骨干1300余人,并派出82名专家、教授到地方院校、科研单位讲学。此外,还不断地向全国各地派出以专家、教授为骨干的医疗队,开办训练班,举办科技讲座,开展咨询服务,考察畜禽和经济动物发病情况,研究疫情控制和疑难病症的防治。从1985年下半年起,该校受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的委托,连续3年向安徽省派出以7名教授为骨干的43人兽医医疗队,举办了各种技术培训班18期,培训技术骨干512人,还为该省金寨县建立了1个比较完整的综合性兽医中心化验室和1个兽医门诊部,举办了养殖技术讲座134期,听讲者达15071人次。五六十年代,兽医大学还受命承担了全国农业发展十年规划的18个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成功地完成了“农732、731、728、679、695、696、697、698等8个项目的科研任务”。1987年后,先后研制成功的人工牛黄培育和增茸技术,经全国各地畜牧场和鹿场试用,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其中“增茸灵”经50余家鹿场使用,结果平均每头鹿增产干茸150克。
2.植树造林,改造环境。驻长部队响应党和国家关于“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每逢植树季节,都出动大批官兵参加驻地的植树造林活动。各部队在进行预设战场建设、参加“三北”防护林带工程建设、开展荒山坡岭绿化活动中,为提高驻地绿化率,改造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从1955年到1985年的30年间,仅在吉林省境内即植树千万余株,成活率逐年提高。
3.提供气象服务。自60年代以来,39001部队所属气象部(分)队,积极发挥专业技术的优势,主动为驻地进行天气预报,提供气象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公主岭场站气象台,自60年代迄今先后为地方提供天气预报3500多次,其中灾害性天气预报250多次,减少经济损失约2.3亿多元,为吉林省商品粮生产基地公主岭市和梨树县夺得农业生产丰收做出了贡献,连续4年被吉林省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标兵单位。1985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气象局赠给该场站一面锦旗,上书“测报千里风云,造福万家农户”。70年代以来,39001部队气象部门又主动地为驻地粮库提供气象预报
服务。并利用机场空地为粮库晒粮累计达400余万吨。
4.参加市政工程建设。自70年代中期起,驻长部队为造福人民,积极参加地方的市政工程建设,据统计,仅驻长春市区的部队、院校,就先后投入数以百万计的劳动日,参加了长春市的引水工程、供电供气工程、伊通河整修工程、城区环境改造工程等大型项目的施工。在1976年长春市引水工程建设中,81021部队指战员承担和完成了8华里的修渠任务,完成土方量13万立方米。1983年工农干渠发生堵塞,该部又急调1400多人参加抢修,经过奋战,仅用了1天的时间即疏通干渠近千米,清除淤泥1800多立方米,保证了入冬后长春市的供水问题。1983年至1986年,驻长部队在整修伊通河大堤和河道清淤工程中,更发挥了主力军突击队的作用。
5.参加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修建大型水利工程,驻长部队是最具战斗力的突击力量。从1958年到1977年,驻长部队和院校先后参加了农安县太平池水库、长春市新立城水库、辽源市龙头水库、洮安县群昌水库和东辽河治理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在进行这些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驻军部队共投入312万多个劳动日,完成土石方数以百万计立方米。在施工中,各部队表现了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空前的劳动热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日都大幅度地超过已经不低的日产定额。在修建新立城水库时,81021部队某部指战员在距离2300米的运土线上,每人每天推沙土32车次,等于负重奔跑140公里,创造了新立城水库施工中日运沙土量的最高纪录。经过苦战奋斗,广大官兵同人民群众一道,建成了这座库容2.88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为长春人民的生活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6.参加国家和地方大型骨干企业建设。自1953年4月空军第九航空学校(现空军第二航空技术专科学校)、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现空军第一飞行基础学校)参加国家重点工程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破土动工兴建起,35年来,驻长部队和院校陆续成建制地动用部队,先后参加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厂、长春机车厂、一三三厂、七九三厂、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吉林大学理化科研楼、大庆石油大会战、大秦石油管道工程、长春制药厂改造工程、大庆石油化工总厂30万吨乙烯工程,以及林区公路、铁路、桥梁等许多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其中仅在援建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厂等国家大型骨干企业及修建长白山林区公路、铁路中,就出工128万多个劳动日。
驻军部队在帮助驻地群众春播、夏锄、秋收、改土造田、兴修水利设施
中,也付出近300万个劳动日,动用车辆3万余台次,并为贫困和受灾地区发展生产,捐赠人民币百余万元和大批粮食及农业机械等物资。在航空探测、森林防火,飞播造林、人工降雨、喷洒农药和保障民航运输等方面也做出了贡献,有力地支援了地方的社会主义建设。
五、参加政治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驻长部队先后参加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各部队既经受了锻炼和考验,也在诸如反右派斗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受到了“左”的思想影响,给部队建设造成了损失。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为支援朝鲜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各部队发扬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地投入了伟大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81021部队直接入朝作战,军事院校加紧为志愿军培训急需的干部,尤其是抓紧空军飞行员、坦克乘员和修理人员的培养。担负组训二线兵团任务的吉林军事部,从1950年11月至1953年2月,共组建了2个新兵师,15个新兵团,11个新兵营又2个民兵担架团,共计训练新兵9.6万余人,及时补入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加强二线兵团组训的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地方人民武装建设,动员和组织民兵积极参军参战,仅自战争爆发到1950年11月间,吉林军事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即动员了2.4万多人参军。
在大力支援抗美援朝作战的同时,吉林军事部还积极参加镇压反革命运动,发动干部组织和带领民兵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巩固后方,支援前线。从1950年11月到1951年,即组织7.1万多名民兵参加军民联防活动4800多次,搜山剿匪372次,打死土匪、特务分子21名,抓获土匪139名,缉拿其它反革命分子482名,截获偷越国境分子3100多名,协助公安部门抓获反动会道门头子831名,缴获各种枪支309件,子弹6万余发。同时,还在所属部队中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清除了混入部队中的33名阶级异己分子、自首叛变分子、土匪和反动军、警、宪、特分子,并处理了22名历史复杂、来历不清的人员。
1951年底,吉林军事部和驻长部队,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历时近1年的“三反”运动中,有力地打击了贪污腐化和铺张浪费现象,批判了某些领导者的官僚主义作风,对全体党员进行了系统的党的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仅吉林军事部即揭露和处理了852人的贪污受贿问题。
1953年,吉林军区和驻长部队,遵照中共中央和上级军事领导机关的指
示,又在部队内部开展了“新三反”(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运动。运动中吉林军区除认真解决好部队自身的问题外,还对人民武装干部分期分批地进行了轮训。先后举办训练班5期,轮训人武干部595人。
1955年,各部队普遍进行了“审干”和开展群众性的内部“肃反”运动。在审查干部工作中,吉林军区先后派出2035人次,发信2772件,审查了3205人的历史,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675名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作了结论。在内部“肃反”中,立案审查了27人,经过认真调查和鉴别,将个别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清除出部队。这次审干和肃反,不仅查出了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而且弄清了一些干部的重大政治历史和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卸掉了他们的历史包袱。
1957年,驻军部队各级党委开始进行以反官僚主义、反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基层连队开展了社会主义大辩论。运动中期,又进行了反右派斗争。这次整风,对于提高部队的社会主义觉悟,改进领导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了,有些同志被作了错误的处理,其中仅吉林军区就有9人被错定为右派分子。结合整风反右斗争,各部队还在整改阶段普遍进行了精简机构、干部下放、家属返乡、厉行节约、改造思想、整顿军容风纪、调整关系、改进领导作风的工作。
从1958年3月开始,各部队开展了“双反”(反浪费,反保守)和反“五气”(官气、暮气、骄气、娇气、阔气)运动。5月,运动进入整改阶段时,进行了“四破”和“四立”,即:破主观主义,立辩证唯物主义;破个人主义,立集体主义;破官僚主义,立群众观点;破迷信思想,立独创精神。
1959年9月后,为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开展了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联系实际,对社会上和部队中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和反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批判。运动中,根据总政指示,就反右倾斗争中提出的8个问题,即:保卫党的总路线,拥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怎样对待革命的群众运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阶级斗争;阶级、政党与领袖的关系,领袖的作用和意义;人民解放军是党和人民进行政治斗争的驯服工具;增强党的团结,反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及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对全体干部进行讲解,作好辅导。
1960年12月以后,为贯彻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
作的决议和加强“抓基层,打基础,求质量”的工作,各部队普遍开展了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雷锋的活动,同时大力开展了创造“四好”连队和“五好”战士的运动①(“四好连队”: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生活管理好。“五好战士”:政治思想好;军事技术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锻炼身体好。),并把开展这一运动同学雷锋、学南京路上好八连结合起来,促进了部队建设。但后来由于受林彪鼓吹的“突出政治”的影响,使运动走向歧途,直到1971年“9.13”②(林彪篡党夺权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仓惶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事件发生后才告终止。
1963年5月后,各部队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委员会的指示,在团以上机关和生产企业单位开展了反贪污、反盗窃、反投机倒把、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清查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分子,批判了领导者的官僚主义作风。据吉林省军区统计,这次五反运动,共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分子45人。
同年10月,驻长部队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开始大批抽调干部参加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81021部队从1963年到1965年间,先后派出两批共550余名社教人员,在汪洋部队长等的带领下,分赴怀德、榆树、伊通等县参加社教。防化学兵学院、兽医大学也各抽出370余名干部,分别由学院副政委张星灿和学校副校长王作蕃、苟天普带队,到怀德等县农村参加社教。吉林省军区成立了以黄思沛副司令员为主任的社教运动办公室,各军分区和人武部抽出10—16%的干部参加社教,整个省军区系统先后派出1343名干部参加了这一运动。他们在参加社教中,还结合抓了民兵组织的整顿工作。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除防化学兵学院、兽医大学、第五坦克技术学校、空军长春卫生学校参加“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外,其余驻长部队均坚持进行正面教育,较好地保持了部队的稳定。
196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革命群众的决定》。为贯彻执行这一决定,驻军开始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成立了“支左办公室”,并组成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后改称“三支两军”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部队的“三支两军”人员,按照任务区分,在分管地区和行业执行“三支两军”任务。1973年1月后,由于地方形势已基本稳定,各部队的“三支两军”人员,除部分结合到各级革命委员会的以外,其余的陆续撤回原单位。至此,部队的“三支两军”工作即告结束。
部队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对稳定当时的局势,促进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实现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三支两军”是在总的“左”倾方针的影响下进行的,因而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很大的。例如:支一派,压一派,助长了派性;伤害了一些干部和群众,损害了军政军民团结;把“突出政治”的一套作法带到地方,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对部队自身建设也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1967年3月,吉林省军区及所属各军分区、县(市)人武部,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相继成立了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省、地(市、州、盟)、县(市、旗)的工农业生产。此后各大驻军单位又相继派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军宣队),进驻厂矿、企业、人民公社、中高等院校和党政机关各部门,同时,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7月,在江青鼓吹“文攻武卫”的煽动下,全省尤其是长春市迅速陷入了全面内战的状态,社会秩序一片混乱。为维护社会治安,恢复社会秩序,驻长部队在极其困难和复杂的情况下,采取了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坚决地制止武斗。经过多方努力,8月31日,长春卫戍司令部同各派群众组织签订了《关于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9月5日,又签定了《关于上交武器问题的协议》,要求所有群众组织的武器一律无条件全部上交,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抢夺武器和进行武斗。10月7日,又达成《关于彻底上交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决定》,继续收缴武器。到1968年9月,被群众组织抢夺的武器、弹药及其它军用物资,除损坏、丢失和消耗的外,已基本收回。在制止武斗,维护社会治安中,共有463名驻军指战员被打伤或致残。
1970年春,各部队还开展了“两忆三查”(忆阶级苦,忆民族恨;查思想、查作风、查工作)活动和“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运动,确保以战备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后,全党开展了“批陈整风”运动。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出逃,全党又开展了“批林整风”。在“批林整风”中,驻长部队组织官兵学习了中共中央下发的批林整风文件,联系实际,着重批判了林彪的反党政治纲领和发动武装政变的阴谋,从政治上、思想上划清了界限。1974年和1975年,在全国范围内又相继开展了“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活动,由于矛头是指向周恩来总理和邓小平同志的,因而受到了广大官兵的抵制,未能真正搞起来,表明广大指战员在运动中经过正反两方面的锻炼和考验,政治思想水平和辨别路线是非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和增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