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术侦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0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技术侦查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61-1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技术侦查,是从1981年逐步开展起来的。技术侦查的业务范围:一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查、物证检验和鉴定;二是对公安机关呈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有关技术证据鉴定,进行审查、复核和复验;三是对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交有关案件的人身伤亡和各种物证进行检验、鉴定或重新鉴定;四是参与公安机关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五是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技术侦查工作。
关键词: 技术侦查 检察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技术侦查,是从1981年逐步开展起来的。技术侦查的业务范围:一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查、物证检验和鉴定;二是对公安机关呈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有关技术证据鉴定,进行审查、复核和复验;三是对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交有关案件的人身伤亡和各种物证进行检验、鉴定或重新鉴定;四是参与公安机关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五是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技术侦查工作。
  早在1956年,长春市检察院曾设置法医,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进行人身伤亡检查鉴定。1960年,法医用坏机法从一埋葬三年的尸骨中检验出硅藻,作出了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的鉴定。据此,政法机关把已拘押三年即将以杀人罪判处的被告人无罪释放。当时法医附属于自侦处。1981年在法纪检察处设法医技术人员1人,不久增至2人。1984年9月,刑事检察鉴定工作从法纪检察处分离出来,筹建技术侦查处,配备4名技术业务干部,购置了照相机1台、生物显微镜和照像显微镜各1台、病理切片机1台、冰箱1台、恒温箱1台、离心机1台。1985年,技术侦查处正式成立。1986年技术侦查处编制扩大,增加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12人。下设法医室、病理化验室、文检、痕检、照相室、录像室、放像室以及电脑室等。又相继增添了照象机2台、微型收录机11台、摄像机3台、放像机4台、编辑机1部、监视器4台。此外,还增设了通讯设备车载台3台、对讲机8台以及电脑设备等。到1988年底,技术装备已初具规模。于是开展了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生体检查、法医物证、痕检、文检、照像录相、电脑工作等技术业务。相应地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16项,包括《技术处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法医工作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等等。技术侦查处成立后,到1986年底,共受理自侦案件75件,其他业务部门提出的刑事案件15件。其中,生体检验31件,尸体解剖48件,法医物证检验7件,复核鉴定4件,重大现场勘查9次。另外,还研究案件57件。
  1986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长春市召开了东北三省技术侦查工作现场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开展技术侦查工作经验。1987年,技术侦查业务又有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自侦案件33件,受理其他业务部门提出的刑事案件80件。其中,生体检查53件、尸体解剖38件、法医物证检验和毒物分析4件;文检11件;痕检3件。另外,刑事照像108次,洗出照片1400余张;现场录像15次,检验录相30次,制作录相片10部;电脑工作完成了司法统计。当年,长春市检察院技术侦查处被评为全省系统先进单位。
  1988年,提出了技术侦查业务为检察业务服务的指导思想,积极参与办案。这一年围绕“两打”斗争,共受理自侦案件19件,受理其他业务部门提出的刑事案件41件,作出各种检验鉴定书60件。其中,尸体检验21件,活体检验29件,法医物证检验3件,文件检验7件。重大现场勘验17次,现场录相2540分钟。现场拍摄人证、物证、书证等各种照片387张。技术侦查工作将先进的科学仪器用于法医鉴定和其他技术侦查鉴定,为侦破案件提供犯罪痕迹和物证,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提供真实的证据,及时而又准确地揭露犯罪,发挥法律监督职能。1984年春节前夕,榆树县土桥乡派出所负责人王旭忠和借调干部孙海龙、苏胜春,以审查绺窃嫌疑犯为名,将社员卢德山(男,61岁)带到派出所,采取打嘴巴、警棍抽臂部、笤帚打脸、电棍触皮面、紧手铐等手段,对其刑讯逼供,直到卢倒在地板上再也不动为止。4月17日,卢的女儿卢淑霞控告到榆树县检察院。与此同时,王旭忠等人也到县检察院反映有人诬告公安人员。接着,县公安局又派人转告县检察院,说经调查没有发现有人殴打卢,卢是脑病突发死亡。面对这种情况,县检察院经过初查了解到,死者生前没有潜伏疾病,死亡前面部有擦皮伤,王等人确有殴打死者行为。但是,对于卢的死是否是王等人殴打所致,尚需科学鉴定。长春市检察院法医便亲赴榆树进行尸检。经鉴定认为,卢德山生前不存在病变因素,尸体多处皮下出血,颞部受软物质外力过重冲击,致使硬脑膜下血肿,导致脑疝死亡。后又经白求恩医科大学脑神经外科专家复查,肯定此结论正确。卢德山是受外伤致死无疑。从而,辨明了双方互告缘由的真伪。据此,榆树县检察院排除干扰,冲破攻守同盟,对主犯王旭忠及从犯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作了有罪判决。1984年11月12日,九台县上河湾乡社员塔怀清(女,34岁),患外阴部二度陈旧性裂伤,到乡卫生院作修补手术。医生李永茂用2%利多卡因作局麻注射后,塔立即呈病危状反映,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塔的家属到处告状,甚至停棺于卫生院,长达十天之久,在当地影响甚大。九台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死因难定,不好处理,故请示长春市检察院法医解剖鉴定。经长春市检察院法医解剖化验认为,塔系利多卡因中毒死亡。后经天津、上海有关部门协助化验,证明死者血内含利多卡因超量两倍,得出了与长春市检察院法医鉴定相吻合的结论。面对科学鉴定,李永茂及其助手,交待了当时注射2%利多卡因五支的事实。据此,九台县检察院确认此案是一起医疗事故,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者作了处理,对死者家属给予了必要的经济赔偿。
  长春市检察院所辖十个县、区检察院,到1988年底,已有朝阳、宽城、郊区检察院和双阳县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专门技术侦查机构,配备了8名专职技术人员。二道河子区检察院和九台县检察院,虽未成立专门机构,但也配备了两名专职技术人员。这些单位,1988年以来,都相继开展了技术侦查业务。仅1988年,就对重大自侦案件的现场勘查了17次,进行现场拍照和物证拍照。其他4个县、区检察院也预计在一两年内成立技术侦查专门机构,配置专职技术人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