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主要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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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73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主要企业
分类号: S22
页数: 21
页码: 72-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主要企业,包括了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东北齿轮厂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农业机械 农具

内容

一、长春拖拉机制造厂
  长春拖拉机制造厂(以下简称:长拖)位于长春市二道河子区荣光路59号,是全国农机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先后隶属于吉林省农机厅、国家第八机械工业部、长春市机械工业管理局等7个主管部门。
  1958年6月20日,长拖发动机、底盘、铸工3个厂房建筑正式开工。到1960年,长拖在国营吉林柴油机厂代管代建期间,曾试制生产了上游—24马力拖拉机2台,铁牛—40型拖拉机106台。1960年2月,根据国家农机部安排的建设规模,长拖开始重新设计、扩建,由国营吉林柴油机厂向东发展,新厂区(包括发展区)面积为90万平方米,核定总投资6500万元。1961年4月,根据上级精神,国营吉林柴油机厂与长拖正式分开。从此,长拖走上了独立生产经营、自我建设发展之路。由于国民经济调整,1961年,长拖只补充一些关键设备,仍维持原有生产能力,当年年产拖拉机106台。1962年3~5月,根据国家农机部的指示,长拖又先后试制了ⅡT-40型和东方红—14型拖拉机,由于企业调整频繁等原因,没有定型生产。1962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带领30余人,在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同志等省及中共长春市委领导同志陪同下,前往长拖视察。周恩来同志详细询问了工厂的建设情况及长远规划,观看了试制的样机,指示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要把长拖建设好。6月25日,国家农机部根据周恩来同志的指示精神,召开了由长春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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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 机械工业志》

《长春市志》总志是宏观统揽,集中记述全貌;分志是微观展现,分别记述行业。总志与分志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它们对市情的观照,宏微相济,互为补益。从我们的主观愿望和奋斗目标来说,《长春市志》应当成为一个涵盖长春城乡全貌,囊括市情全部资料的科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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