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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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51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分类号: D631.41
页数: 6
页码: 441-4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情况,分别记述了治保会的创建、治保会的发展、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治保会的破坏、治保会的重建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治安保卫委员会 治保会

内容

长春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创建于1951年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期间,经国家立法后,有了很大的发展。治保会组织、教育群众,在镇压反革命,同刑事犯罪斗争,对地富反坏分子监督改造,同自然灾害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公共秩序起了很大的作用。成为公安机关联系和依靠群众、加强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的纽带。“文化大革命”期间,在“砸烂公检法”的同时,也破坏了治保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拨乱反正,为受迫害的治保员平反、恢复名誉,重新恢复治保会,治保会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一、治保会的创建
  1951年,朝鲜战争爆发以后,长春人民看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奋起抗美援朝,坚决镇压反革命,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爱国热情和政治觉悟空前提高。为了把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到生产建设和日常反奸肃特斗争中来,根据1951年5月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决议和东北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实施办法》,8月,在各公安派出所发动群众订立爱国公约的基础上,新春和北京大街两个派出所先行建立治保会试点,取得经验后,9月全面组建治保会。首先,将2~4个居民小组划为一个治保小组,由群众选出治保小组长和治保员。接着,以治保小组为单位,提出治保会委员候选人。再以户籍区为单位,召开居民大会,选举治保委员,在委员中选出主任、副主任。10月上旬,全市结束组建治保会工作,共建立街道治保会58个、治保小组1263个,选出治保委员568人、治保员4369人,共有4937人参加了治保会组织,形成了巨大的群众治安保卫力量。在街道建立了治保会之后,又在企业建立59个治保会和666个治保小组,在职工中有治保委员和治保员2929人。1952年春结合郊区镇反,巩固村政权,在228个行政村建立了228个村治保会,有治保人员3640人。
  1952年8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1月,又公布了《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细则》。这两个法规的公布实施,使治保会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并成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业务建设。
  治保会建立后,有力地推进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广大治保人员为追捕漏网反革命分子,取缔反动会道门做出了贡献。二道河子区60多岁的治保员傅大娘,1个人就帮助政府逮捕了两名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治保人员在协助派出所教育反革命家属,规劝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组织打更巡逻,进行防奸、防谍、防盗、防火等四防安全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遏止了敌人的破坏活动,减少了治安灾害事故。那位傅大娘认真检查四防,防止了王惠民一家5口人煤烟中毒的重大事故。在企业、学校、机关内部的治保人员,进行四防工作、节假日护厂护校,防止了敌人的破坏活动。发电厂治保员王广全,在1951年一年内发现并防止了反坏分子5次破坏发电机,均未造成事故。
  二、治保会的发展
  公安机关为了发挥治保会在依靠群众开展对敌斗争中的纽带作用,采取了以下措施。
  开展政治、业务学习 为加强治保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开展了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帮助他们克服怕耽误生产和怕得罪人的顾虑,纠正因职责不明而乱管闲事或抖威风,使他们认识到治保会工作的重要性和肩负的重要责任。注意分清敌我界限,明确职责范围,进而建立工作制度,订立服务公约。并把治保会工作纳入派出所考核内容。
  注意整顿组织、纯洁队伍 1952年,通过“三反”、“五反”运动,发现治保会组织严重不纯。有些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混入治保组织,有的伪装进步骗取信任,企图长期隐瞒历史罪恶。这些坏人假借治保会名义干坏事,严重地破坏了治保会的声誉。截至1952年7月,治保会的整顿工作结束,全市共撤销治保会成员950人。其中,有政治历史问题的60人;有违法资本家88人;贪污勒索、违法乱纪103人;工作不负责任141人;因迁出或到机关、企业工作的558人。新补选了748人,其中工人207人,手工业者29人,店员19人,小商贩55人,街道妇女326人,农民23人,自由职业者14人,守法工商业主12人,普通市民63人。通过这次整顿,纯洁了治保会队伍。以后,每年定期改选,坚持整顿。1954年8月21日,长春市公安局在贯彻执行第六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决议中提出,对于治保会,除加强领导、教育,以发挥其群众性防奸肃特作用外,今后不再吸收城市资本家和农村富农参加,凡已参加者,年内通过改选加以调整。
  评选、奖励治保模范1953年春,经过广泛宣传、民主评选和市公安局审查,全市共选出治保模范46人。其中,特等模范6人,模范40人,还有两个模范治保小组。5月29日,在胜利电影院举行长春市第一届治保模范奖励大会,到会的有各机关、企业、学校代表及治保人员1300多人。傅雨田市长在大会上讲了话,大会宣布了模范名单并给予物质奖励,公安局长任青远对今后治保会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1)全体治保人员,特别是治保模范们,必须经常向自己周围群众进行防奸防特的宣传教育,提高革命警惕性,注意可疑人和事,检举反革命分子和破坏分子,不给他们以破坏的机会。(2)必须养成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克服特权思想和强迫命令作风。(3)治保会要建立会议、汇报和批评表扬制度。(4)健全企业、学校和机关的治保会组织。
  随着同反革命、刑事犯罪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需要,治保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1952年,在开展禁烟肃毒运动中,在治保人员的带动下,广泛地发动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监视烟毒分子。1954年,贯彻全国第二次治安工作会议决议,对敌人的社会基础进行调查研究,治保组织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材料,发现全市有2830名政治和刑事犯罪嫌疑分子,对之进行了有效的考察和监督。1954年冬到1955年春,开展打击流氓盗窃分子斗争,治保人员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提供线索材料,监视可疑分子,还直接参与破案工作。1955年,在破获的1222起刑事案件中,治保人员带领群众破获的案件412起,占33.7%。第二次镇压反革命和内部肃反运动期间,治保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挖掘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仅二道河子区500名治保人员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材料达1.2万多件,其中有一些是重大反革命分子线索。远达大街有位治保员邱焕章监视一个反革命分子,三天三夜不睡觉;西广街一位治保员,虽是家庭妇女,协助公安机关追捕反革命分子,主动到辽宁盖县,又翻山越岭达70多里路,终于引导公安人员捕获了两个反革命分子。1955年长春市举行第二次治保模范奖励大会,共奖励了2个模范治保会、24个模范治保小组、115名模范治保员,还有434名治保员受到大会表扬。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市共有治保会545个、分会137个、小组1623个、治保员13829人。分布在机关、企业和学校的治保会126个、分会76个、小组667个、治保员5002人;分布在郊区人民公社内的治保会69个、小组638个、治保员3109人;分布在市区街道民办工业的治保会67个、分会21个、小组205个、治保员1454人;分布在街道居民委的治保会283个、分会40个、小组113个、治保员4264人。治保会已成为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
  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治保会的破坏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吉林省的代理人王淮湘,在“砸烂公检法”的同时,一脚踢开治保会,依靠“群众专政指挥部”“清理阶级队伍”。有些反革命分子乘机混入“群众专政指挥部”不仅把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砸烂”,还对广大治保员实行阶级报复,揪斗治保人员,把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破坏殆尽,使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瘫痪不灵。
  1973年8月,王洪文抓民兵,搞第二武装,先在上海成立民兵指挥部,大办民兵师,实行民兵、治保和消防“三位一体”制度,并推广到全国。长春市成立了工人民兵指挥部,工人民兵走上街头管治安,可以抓人。还成立了电机厂、二机床厂和机车厂3个收容审查站。市工人民兵指挥部成为第二公安局,各区(县)及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工人民兵指挥部。民兵、治保、消防“三位一体”,就是工人民兵指挥部代替治保和消防。由工人民兵承担治安任务,貌似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取代了公安机关职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
  四、治保会的重建
  1976年,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长春市撤消了工人民兵指挥部,废止了“三位一体”制度。1977年6月,召开了长春地区治保会工作会议,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三位一体”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罪行,立即恢复重建治保会。全地区第一步重建治保会2755个、治保组13828个,选出治保主任2956人、治保组长13078人、治保员45721人。8月,进行整顿和补建。整顿补建后,全地区共有治保会4638个、治保组20258个、治保主任5027人、治保组长20322人、治保员63365人。1978年1月,公安部公布了修订后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细则》。接着,由各公安派出所和单位保卫组织对治保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区)公安机关也都总结了治保会工作。3月5日,举行了长春地区先进治保单位和先进治保员大会,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200个,先进个人900人。此后,广大治保人员重又投入改造四类分子、教育不法青少年、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和保卫要害部位等项工作中去。
  从1978年下半年起,在整顿社会治安工作中,又抓了治保会的建设工作。1979年2月,召开了长春地区治保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交流了治安防范、教育不法青少年的工作经验。6月,又召开了市区治安积极分子表彰奖励大会,对1979年整顿社会治安以来,涌现出积极维护社会治安,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大胆揭发检举坏人坏事的治保员和治安积极分子进行了奖励和表彰,二道河子区全体治保人员在大会上提出倡议,各区治保人员积极响应,掀起了学习先进,搞好治保工作的热潮。对长春地区治保工作全面进行检查总结。
  1980年1月19日,公安部重新公布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广大治保人员在1983年至1987年三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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