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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我市政法机关联合发布《通告》限令各种犯罪分子迅速投案自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9119
颗粒名称:
我市政法机关联合发布《通告》限令各种犯罪分子迅速投案自首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7月17日,辽阳市为贯彻《通告》精神,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领导同志到市看守所、市劳改支队分别向在押人犯、罪犯讲话,告诫他们在限期内要主动向政法机关交代问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
关键词:
辽阳市
犯罪分子
自首
内容
本报讯 为严厉打〓刑事犯罪活动,〓分子一个悔过自〓机会,我市政法机〓发出《通告》,〓月16日起至8月〓,在全市城乡和〓单位内部以及市〓队、劳动教养〓看守所、收审〓留所开展强大的〓势。《通告》限〓种刑事犯罪行为〓有案在逃的人以及劳改犯、劳教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迅速到政法机关和所在单位保卫部门投案自首。对能如实坦白交代罪行,积极退赃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予追究。凡知情不举、蓄意包庇、窝藏、资助、教唆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按包庇罪、窝藏罪从重处罚。
为贯彻《通告》精神,7月17日,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领导同志到市看守所、市劳改支队分别向在押人犯、罪犯讲话,告诫他们在限期内要主动向政法机关交代问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对有立功表现的犯罪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直至免予刑事处罚,对拒不交代问题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严惩不贷。(阎达)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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