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制度 提高管理层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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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3734
颗粒名称: 落实责任制度 提高管理层次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9年,盘锦市政府就消防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提高消防管理层次。
关键词: 责任制度 管理层次 消防工作

内容

本报讯 市政府最近就消防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提高消防管理层次。
  通知要求,全市消防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一部分、生产经营一部分,做到层层有人抓,一级对一级负责。
  通知要求,市政府由市长全面负责全市的消防工作,副市长负责分管范围的消防工作,主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县区和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对市政府负责。在管理范围上原则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属地管理制度,以市公安局划分的管理范围为准。部、省属以及市属单位要自觉地接受属地管理,其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要负监督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要负领导责任。
  市政府通知还就消防监督责任制,火灾处理办法、权限,消防第一负责人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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