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法院对法官「约法三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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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858
颗粒名称: 大洼县法院对法官「约法三章」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9年,大洼县法院党组为防止社会上的腐败风气侵蚀法官队伍,保证执法清廉,秉公办案,对法官“约法三章”。
关键词: 腐败风气 法官队伍 党纪政纪

内容

最近,大洼县法院党组为防止社会上的腐败风气侵蚀法官队伍,保证执法清廉,秉公办案,对法官“约法三章”: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者,要承担全部吃请费用;遇有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要立即报告组织,将钱物上交;收受当事人钱物者,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 刘守成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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