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盐实行定点定量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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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0910
颗粒名称: 精盐实行定点定量供应
并列题名: 副市长曹志明强调:加强市场管理搞好供应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8月11日副市长曹志明主持召开有物价,商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关键词: 曹志明 商业部门 会议

内容

本报讯 (记者刘长军报道)8月11日下午,副市长曹志明主持召开有物价,商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议决定对精盐实行定点定量凭本(粮食本)供应。
  会议指出:近日,来我市一部分群众听信社会谣传,盲目抢购部分日用必需品,造成 精盐等部分日用生活必需品紧张。为了保证市场供应,满足群众需要,市政府专门召开了这次会议。副市长曹志明对部分日用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做了部署。从8月12日起,对市区居民精盐供应实行定点定量凭本(粮食本)供应,全市设10个供应点(双台子区的辽化商店、辽河商店、工农兵商店、长征商店、站前商店、幸福商店;兴隆台区的新区商店、新工商店、兴隆商场、辽河商场),3口人以下的户,每月每户供应精盐1公斤,4口人以上的户,每月每户供应精盐2公斤。我市现有库存精盐150吨,大粒盐900吨,火柴、洗衣粉、肥皂货源充足。8月12日,已向市场投放精盐14吨,大粒盐敞开供应。经营精盐的单位同时要经营大粒盐,精盐的价格每公斤不得高于0.41元,大粒盐每公斤不得高于0.25元,经营单位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准任意抬高价格、不准卖大份和外流,严禁个体户趁机抢购抬价。
  副市长曹志明强调:工商、物价、商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加强市场管理,安排好市场供应,同时,要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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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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