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的眼睛丁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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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顺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420020230002594
颗粒名称: 卫士的眼睛丁着他……
其他题名: ——记新抚区公安分局侦破强抢向红饭店一案的事迹
分类号: C913.8
摘要: 本文详细叙述了一个真实发生的强抢案件的侦破过程,包括案件发生、现场勘查、线索收集、嫌疑人锁定、追捕行动以及最终的抓捕结果。
关键词: 案件 侦破过程

内容

亲爱的读者,当你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学习或者工作的时候,可曾想到公安部门的人民卫士在进行着紧张的战斗吗?这里介绍的就是这方面的故事。
  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凌晨两点二十分,新抚区福民派出所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值班民警抓起耳机,就听到对方急促的声音:我是福民亍向红饭店,这里发生强抢案,有两名歹徒,抢走了库存现金和粮票……两点三十分,福民派出所民警冯玉国、胡玉军赶到现场,两点四十五分,新抚公安分局付局长张普带领勘察员、侦察员火速来到出事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结果发现:犯罪分子把南窗左上方玻璃起掉进屋后撬开两个卡片箱、四个抽屉和一个钱匣子,共盗走现金七百余元,粮票二千余斤。地上有稻草绳的碎沫和淀粉。更夫杨春令报告两个犯罪分子都戴口罩,带匕首,作案后逃走。
  整个现场没留下明显的罪证(罪犯连指纹和脚印都没留下),说明罪犯的阴险和狡猾。
  闻讯赶来的分局局长齐书鑫和大家一起分析案情,根据详细的现场勘察和对周围的调查访问,认为罪犯对周围情况较熟,年令在二十岁左右,身高在一米六五至一米七二左右,有前科但经验不足,作案有经济要求,其犯罪手段和后果已构成大案。于是,立即成立侦破小组,下定决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目标,尽快破案。同时,并通报有关市、地,请他们予以配合。
  公安人员在福民地区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关心,个个相助。各种坐谈会,个别谈心,家庭探访,相继地进行。线索、情况,象条条溪水,不断涌进公安人员的脑海。
  有两个青年反映,出事那天夜里十二点多钟,他们发现有一高一矮的两个人用砖头砸坏向红饭店附近的一盏路灯。这是否与本案有关?有的人说,有个工人,家已经搬走了,还经常来向红饭店吃喝,而且在发案的前一天晚上有人看到他又来了。这与本案有没有联系?还有的群众反映,有个青年平日爱出门留达,可是向红饭店出事后,很少见他出门了。这是不是个反常现象?公安人员和一个青年谈心,他寻思时,说有个人在案件发生的前一天白天,在向红饭店附近转游很久,晚上九点多钟,和另一个人到他同学家借口罩。这又是一个线索。……条条线索来自四面八方,公安人员认真查对每一条线索,详细分析每一个可疑的对象,终于排除了许多可疑线索,逐步缩小侦察范围。公安人员一致认为,弄清口罩问题,可能是破案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于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弄清这个问题。调查的结果是,三月二十一日晚九时,娄加义和另一个青年到站前一个同学家借口罩,理由是戴口罩去抢个帽子。群众对于娄加义早就有怀疑。这个人居无定所,无家无业,靠国家救济生活,经常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一起鬼混,有过偷摸行为,并有外债急于要还。有群众揭发说,娄加义在向红饭店出事前几天曾说要弄个饭店,搞点钱花。并且有人报告娄加义在饭店出事后的第二天,他到站前一个同学家,背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面色苍白,倒头大睡。一个青年证实是娄打坏饭店旁边的路灯。这些迹象表明此人是重点对象,于是派人了解娄的情况,可是人已经不在了,谁也不知道他的下落。公安人员一面调查娄的下落,一面了解和娄一起借口罩的人是谁。根据借口罩人讲,是一个比娄稍高一点,高颧骨,猴腮的人。民警李继祥根据这些特征,马上想到在本笈区的刘维刚,这个人经常和娄加义一起鬼混。向红饭店出事后,群众说刘有两点反常:一是神态反常,过去爱留达,现在怕见人,不出门,什么事都让弟弟办。二是经济反常,他家本来不宽余,近几天刘维刚花钱大手大脚,有人看见他兜里一掏就是四、五张五元票面的钱,买油条,买胶卷,还要买喇叭裤。娄加义和刘维刚的情况引起了公安人员的注意。随着紧张调查工作的进行,目标越来越集中。
  三月三十一日凌晨一点四十分,盖县公安局打来急电:娄加义来盖县姐姐家,买了近三十元钱的东西,并于三月三十日晚五时乘火车回抚。情况更明了,通过群众揭露的大量事实和公安机关查明的罪证,公安人员断定娄加义、刘维刚就是强抢向红饭店的罪犯,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决定立即追捕。
  捕捉罪犯的战斗开始了。在指挥员的精心部署下,公安人员和来自群众的积极分子对饭店、车站、旅店、主要路口和罪犯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严密的监视。
  为了将罪犯娄加义连同赃款、赃物一起捕获,公安人员首先赶到沈阳火车站,登上开往抚顺方面的列车,逐节车厢、挨个坐位侦察,搜寻着可疑的身影。三十一日晚七时,公安人员发现这个家伙作贼心虚,不走正道,拐弯抹角,来到住在新华亍的姐姐家。当他从姐姐家刚刚取出窝藏的赃款时,埋伏在附近的公安人员已经赶到,并立即将其捕获。
  与此同时,捕捉罪犯刘维刚的战斗正在进行。根据情况分析,刘维刚抢得的赃款、脏物大部分没在身边,要想人赃俱获,非得“驱蛇出洞”不可。于是公安人员先后几次在刘家附近出现,有意让刘家知道公安人员注意他们了。果然,刘维刚坐立不安,象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他要逃走了。这个家伙先让他弟弟找“朋友”,把藏在大官屯火车站附近煤堆里和金属结构厂附近厕所里的赃款、赃物取出来,在中和路等他,然后他出来接头,把钱和粮票藏在裤腰上准备逃跑。这一切安排都被公安人员掌握得一清二楚。在中和路口,市五十七中学北面,等候在这里的公安人员李继祥看到刘犯要往胡同里钻,就一个箭步冲上去,刘犯一看不好,夺路而逃,李继祥边追边喊:“站住!”这个家伙急忙跑进五十七中学的厕所里,想从茅坑里跑掉,没想到这里没有出路,只好束手就擒。这时,正是三月三十一日晚十一时整。
  捕获二犯后,连夜审问,两个家伙在人证物证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并供出吃赃、销赃犯杨景林。公安人员连续作战,又将罪犯杨景林捉住。三犯供认:三月初,娄加义在杨景林指使下,采好作案地点后,勾结刘维刚在三月二十一日晚九时到娄的同学家借了一个口罩(刘犯已有一个口罩),潜入向红饭店附近。十二时左右将饭店附近一盏路灯打坏,戴上口罩,脚缠草绳,手持匕首,破窗入室,逼住更夫,抢走现金七百余元,粮票二千余斤。在临逃走时,把屋内淀粉洒在地上,免留痕迹,然后逃跑。作案后,娄把所抢粮票由杨犯代卖三百五十斤,给杨犯四百五十斤。
  向红饭店被盗一案,仅十天时间就破获了。罪犯娄加义在供词里说:“我作案后,好象许多人在丁着我!”是的,人民的眼睛,卫士的眼睛,紧紧地丁着他。任何罪犯都绝对逃脱不了人民的法网!在这十天的战斗历程里,侦破小组的同志们分秒必争,日夜作战。群众夸他们是四化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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