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徒刑八个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10010
颗粒名称: 被判徒刑八个月
分类号: D924.34
摘要: 这篇报道主要讲述了一位木工谢学信在婚后对妻子凤珍实施家庭暴力的事件。报道描述了谢学信在婚后不久就发展出恶毒的心态,对妻子凤珍进行经济上的封锁和精神上的折磨。谢学信经常使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对待凤珍,导致她身上出现了伤痕和瘀伤。
关键词: 鞍山市 謝学信 暴力

内容

鞍山木器廠木工謝学信,去年八月間,謝学信和鳳珍恋爱結婚的。婚後不多日子,謝学信就暴露出了他的惡毒心腸。原來在他看來最喜欢的鳳珍,現在変成了「多餘之物」,他忘記自己对鳳珍表白过的愛情。于是向鳳珍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鳳珍想到从結婚後自己幷沒有什麽过錯,对待謝学信是無微不至的,有時自己連菜都捨不得買,再加上自己已經怀了孕,她想到这些,拒絕了謝学信的要求。
  謝学信一看离婚不成,就采取了各种卑鄙可耻的手段:經济上的封鎖,精神上的折磨。从此,鳳珍的身上接連出現了靑一塊紫一塊的伤疤,拳打脚踢是謝学信对待鳳珍最平常的手段。有一天,鳳珍正忙着給謝学信洗衣服,謝学信下班後三句話未說完,就扯着鳳珍的胳膊用脚使勁踢,踢一下問一声离不离婚,怀了孕的鳳珍怎能抗住一个男子漢拳打脚踢呢。她哀求他,但这个喪尽了良心的謝学信怎能听她的哀求呢,踢着、打着終于把鳳珍踢暈了。
  这还不算,謝学信有時開薪,只給鳳珍幾角錢,柴米沒錢買,連根火柴都得向鄰居借,有一次鳳珍三天沒有吃飽飯。謝学信他怕自己的違法行为被揭露,又給鳳珍規定了五条「家法」:大小便三分鐘;上街買菜十分鐘;開会得他媽允許……。有一次鳳珍去看街道所組織的电影会,未吿訴他媽,謝学信就因她違犯了「家法」,而打得鳳珍鼻靑臉腫,头破血流。最後,鳳珍在忍無可忍的情况下起訴到法院。这个違犯法紀的犯罪分子——謝学信,在八月十七日被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处了八个月的徒刑。

知识出处

鞍山日报

《鞍山日报》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阅读

相关人物

馬振远
责任者
謝学信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鞍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