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提出解决运河問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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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鞍山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9397
颗粒名称: 苏联提出解决运河問題建議
分类号: D83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伦敦会议讨论苏伊士运河问题的第三次会议情况。文章详细记录了苏联外交部长谢皮洛夫在会议上的发言,包括他对苏伊士运河问题的看法、解决方案的建议以及对国际协定的基本原则的阐述。
关键词: 伦敦会议 运河问题

内容

【新華社倫敦18日消息】討論苏彝士运河問題的倫敦会議,在八月十七日下午举行了第三次会議。法國、苏联、挪威、日本等十个國家的代表在会上發言。
  苏联外交部長謝皮洛夫在發言中首先指出,只要尊重各國主权幷且根据時代的精神在平等和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發展國际合作,就可以解决苏彝士运河問題。謝皮洛夫接着說,苏彝士运河問題有兩个方面:苏彝士运河公司國有化問題和运河航行自由的問題。第一个方面完全屬于有主权的埃及國家的內部管轄范圍。如果我們要遵守不干涉內政的原則,这一問題就不可以在任何会議上加以討論。第二个方面牽涉到許多國家。他認为,应当以適当方式,在一定要有埃及参加的情况下,來制定能够保証苏彝士运河航行自由的適当措施。他建議,締結一个新的國际公約來代替1888年公約或者是締結1888年公約的補充协定,以便在尊重埃及主权的情况下,重申和保証苏彝士运河航行自由。
  謝皮洛夫談到苏联政府認为可以作为这个國际协定的基礎的基本原則,其中包括:根据國际法准則和联合國原則在公正的基礎上,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苏彝士运河問題。同時应当充分考慮到埃及对苏彝士运河的不可剝夺的主权和苏彝士运河作为國际貿易以及世界交通的一个重要环節所起的作用,許多國家都關心維持运河航行自由。苏彝士运河將在通行稅和港口稅平等以及一切通航条件平等的基礎上对一切國家的商船和軍用船只,都始終保持自由開放。埃及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來保証运河通航自由。謝皮洛夫还指出,公約成員國应該重申它們所担負的任务;苏彝士运河决不应成为战場;决不允許發生任何敌对行動或者妨碍运河及其入口港的航行自由的行動。
  謝皮洛夫認为,必須通过談判、用和平的办法解决爭端。如果在这次会議上交換意見的結果能够制定某些大家可以接受的原則,那麽將可以召開各國有代表性的会議來商討具体的解决办法。埃及政府八月十二日曾經建議召開一次廣泛的苏彛士运河國际会議,邀請1888年公約的簽字國和利用运河的所有國家参加。苏联政府支持这个建議。
  法國外交部長比諾在發言中進一步發揮了杜勒斯的主張。他說,运河的財產和它的設施必須屬于埃及,但是苏彛士运河公司必須得到賠償。同時,这条运河应該由同使用这条运河主要有關的國家——包括埃及在內——的代表組成的一个國际机構來管理。西德、新西蘭和土耳其的代表,在發言中都支持西方三國的方案。
  丹麥、西班牙、伊朗等國代表在会上分別表示了对解决苏彛士运河問題的态度。
  下次会議將在十八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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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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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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