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鞍山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060320020230008724 |
颗粒名称: | 本市將降低医療費和藥費 |
分类号: | R197.1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鞍山市医疗部门根据辽宁省卫生厅和全国劳动保险生活住宅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医疗费和药费进行了普遍调整,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制度。从8月1日起,新的医疗费和药费将开始实行。经过调整,市卫生局所属各医疗单位取消了复诊费、注射费、住院押金、死亡和出生诊断书等费用,手术费降低40%,X光透視、照像费用降低30%到50%,药费降低30%到50%。鞍钢各医疗单位在职工家属看病半价基础上,再次降低医疗费和药费,其中药费平均降低20%,手术材料费、胃肠透視、X光照象费等平均降低40%,并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市民治疗医药费也作了适当降低。这些调整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上的负担。 |
关键词: | 鞍山市 医疗部门 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