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授權常務委員會制定單行法規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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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1434
颗粒名称: 關於授權常務委員會制定單行法規的決議
其他题名: (一九五五年七月卅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分类号: D62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的进展,国家迫切需要制定各项法律来适应国家建设和工作的需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一些部分性质的法律需要常务委员会通过实施。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第19项的规定,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精神和实际需要,及时制定部分性质的法律,即单行法规。
关键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法律 常务委员会

内容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認爲,隨着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進展,國家急需制定各項法律,以適應國家建設和國家工作的要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些部分性質的法律,不可避免地急需常務委員會通過施行。爲此,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第十九項的規定,授權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的精神,根據實際的需要,適時地制定部分性質的法律,即單行法規。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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